中共德钦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调整充实中共德钦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成员和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协调小组成员名单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政府,县委各部委,县级国家机关各委办局,各人民团体,县属各企事业单位,省属驻县各单位:
鉴于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现将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成员名单和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协调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一、中共德钦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
主 任:旺 扎 县委常委、县委政法委书记
叶 文 彬 县司法局局长
农 布 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王 瑾 县人大常委会社会建设和法制工作委主任
阿 布 县政协民族宗教和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
张 雄 光 县教育体育局局长
张 庆 华 县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孙 文 光 县人民检察副检察长
阿 西 姆 县司法局副局长
二、中共德钦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协调小组
(一)执法协调小组
组 长:徐 建 林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
副组长:叶 文 彬 县司法局局长
李 杰 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察委副主任
成 员:林 增 县东竹林寺管理局局长
和 玉 梅 县委政法委副书记
阿茸尼玛 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和 金 龙 县工业信息化商务外事局局长
尼玛次仁 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
张 雄 光 县教育体育局局长
此里定主 县公安局党委专职副书记
巴叁品初 县财政局局长
斯那尼玛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鲁茸尼玛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和 雪 松 州生态环境局德钦分局局长
斯那劳丁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阿 连 柱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农布定主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杨 雄 县水务局局长
张 庆 华 县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培 初 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尼 玛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都吉卓玛 县审计局局长
鲁 建 华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江 初 县统计局局长
孟 福 友 县林业和草原局局长
龚 建 华 县医疗保障局局长
赵 志 丹 县税务局局长
扎 史 七 县民政局局长
和 云 县古城管理委员会主任
钱 海 林 县司法局副局长
兰 志 宏 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副大队长
张 文 政 升平镇人民政府镇长
胡 志 强 奔子栏镇人民政府镇长
瞿 梅 芳 燕门乡人民政府乡长
龙 跃 拖顶乡人民政府乡长
定主品初 霞若乡人民政府乡长
阿 称 羊拉乡人民政府乡长
丁争江初 佛山乡人民政府乡长
达瓦批楚 云岭乡人民政府乡长
主要职责:执法协调小组组织研究严格执法方面的重大问题,协调推动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联络员:县司法局行政执法监督股股长立青康珠。
(二)司法协调小组
组 长:旺 扎 县委常委、县委政法委书记
副组长:李 燕 县人民法院院长
陆 建 华 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王 毅 县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
成 员:王 瑾 县人大常委会社会建设和法制工作委主任委员
阿 布 县政协民族宗教和法制委员会主任
叶 文 彬 县司法局局长
何 香 县人民法院副院长
孙 文 光 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此里定主 县公安局党委专职副书记
阿 华 县国家安全局副局长
主要职责:司法协调小组组织研究司法制度和司法政策方面重大问题,协调推进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推动健全权责明确、相互配合、相互制约、高效运行的司法工作机制,完善维护司法公正的监督制约机制,促进司法公正高效权威。
联络员:县委政法委副书记余志刚。
(三)守法普法协调小组
组 长: 卢 鑫 钰 县委常委、县委宣传部部长
副组长: 农 布 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叶 文 彬 县司法局局长
成 员: 天 华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
和 玉 梅 县委政法委副书记
王 瑾 县人大常委会社会建设和法制工作委主任委员
阿 布 县政协民族宗教和法制委员会主任
鲁茸尼玛 县人民法院副院长
孙 文 光 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王 文 忠 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副局长
阿 诗 玛 县教育体育局副局长
曹 武 林 县公安局副政委
立青都吉 县司法局副局长
斯南此里 县总工会常务副主席
提布次里 团县委副书记
李 秋 霞 县妇联副主席
扎 史 县非税收入管理局局长
格茸汪登 县工商联常务副主席
主要职责:守法普法协调小组组织研究全民守法和普法方面的重大问题,协调推动法治社会建设,推进实现社会治理法治化。
联络员:县司法局普法与依法治理股股长茸木。
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协调小组、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组成人员及各协调小组联络员如有变动,由担任相应职务的同志自行递补,报县委依法治县办备案,不再另行发文。
中共德钦县委全面依法治出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