升平镇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2月城乡低保的数据审核报告
县民政局:
根据《德钦县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城乡低保、特困供养工作的通知》(德民发〔2019〕26号)文件要求,经升平镇人民政府认真审核云南省社会救助信息系统中的城乡低保在保对象,2月份城市低保因公职人员家庭清退1人;农村低保因死亡清退3人。城市低保新增0人,农村低保新增1人。因此请县民政局给予及时发放我镇3月份低保资金,其中:需发放城市低保对象291户648人的低保资金261716.5元;需发放农村低保对象481户619人的低保资金147798元,为谢。

升平镇人民政府
2022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