升平镇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1月城乡低保的数据审核报告
县民政局:
根据《德钦县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城乡低保、特困供养工作的通知》(德民发〔2019〕26号)文件要求,经升平镇人民政府认真审核云南省社会救助信息系统中的城乡低保在保对象,1月份城市低保因死亡清退1人;农村低保因死亡清退1人。城市低保新增0人,农村低保新增3人。因此请县民政局给予及时发放我镇2月份低保资金,其中:需发放城市低保对象292户649人的低保资金262183.5元;需发放农村低保对象482户621人的低保资金148334元,为谢。

升平镇人民政府
2022年2月28日
升平镇党政办公室 2022年2月2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