升平镇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2月特困人员的数据审核报告
县民政局:
根据《德钦县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城乡低保、特困供养工作的通知》(德民发〔2019〕26号)文件要求,经我镇认真审核云南省社会救助信息系统中的特困人员,2月我镇系统中农村特困供养无新增及减少人员,城镇特困2月无减少及新增人员;现需发放农村特困供养人员9户9人的特困基本生活救助资金7722元,护理补贴资金564元;城市特困供养人员7户7人的基本生活救助资金6006元,护理补贴资金578元。恳请县民政局给予及时发放升平镇3月特困供养人员各补助资金,为谢。
升平镇人民政府
2022年3月1日
升平镇党政办公室 2022年3月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