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结果公告
DEQINXIAN SHENJIJU
SHENJI JIEGUO GONGGAO
德钦县审计局关于德钦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度上海对口支援项目资金 审计结果公告
2025年 第 15号
(总第280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德钦县审计局于2024年9月25日至2024年10月30日,对德钦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度上海对口支援项目资金(以下简称“上海对口支援资金”)帮扶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对口帮扶资金管理、分配和使用情况、对口帮扶资金项目产业发展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并有关情况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现将审计调查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归口管理情况
原德钦县乡村振兴局,负责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统筹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有关具体工作,现乡村振兴局机构改革并入德钦县农业农村局,沪滇扶贫项目的计划、协调、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由德钦县农业农村局负责。
(二)项目计划批复情况
2023年3月27日,迪庆藏族自治州财政局下发《关于2023年上海援滇专项资金(省对下)的通知》(迪财农〔2023〕26号),分配德钦县2023年度上海对口支援项目资金4809.6万元;2023年5月5日,迪庆藏族自治州财政局下发《关于调整下达2023年上海援滇专项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迪财农〔2023〕36号),分配德钦县2023年度上海对口支援项目资金40万元。
(三)2023年度上海对口支援项目资金收支情况
截至2024年8月31日,收到上海对口支援资金4849.6万元,德钦县财政局分配下拨至各责任单位4849.6万元,其中:奔子栏镇政府1940万元、德钦县交通局1235.6万元、升平镇政府550万元、德钦县卫健局514.4万元、燕门乡政府100万元、羊拉乡政府100万元、德钦县委宣传部105万元、德钦县教体局120万元、德钦县农业农村局60万元、德钦县委统战部15万元、德钦县委组织部69.6万元、德钦县人社局40万元。
(四)下拨各责任单位专项资金收支及结转情况
1.奔子栏镇政府上海对口支援资金1940万元,截至2024年8月31日,共完成支付1931.12万元,资金结转结余8.88万元。
2.德钦县交通局上海对口支援资金1235.6万元,截至2024年8月31日,共完成支付1234.72万元,资金结转结余0.88万元。
3.升平镇政府上海对口支援资金550万元,截至2024年8月31日,共完成支付550万元,无资金结转结余。
4.德钦县卫健局上海对口支援资金514.4万元,截至2024年8月31日,共完成支付514.39万元,资金结转结余0.01万元。
5.燕门乡政府上海对口支援资金100万元,截至2024年8月31日,共完成支付99.98万元,资金结转结余0.02万元。
6.羊拉乡政府上海对口支援资金100万元,截至2024年8月31日,共完成支付99.63万元,资金结转结余0.37万元。
7.德钦县委宣传部上海对口支援资金105万元,截至2024年8月31日,共完成支付105万元,无资金结转结余。
8.德钦县教体局上海对口支援资金120万元,截至2024年8月31日,共完成支付119.8万元,资金结转结余0.2万元。
9.德钦县农业农村局上海对口支援资金60万元,截至2024年8月31日,共完成支付60万元,无资金结转结余。
10.德钦县委统战部上海对口支援资金15万元,截至2024年8月31日,共完成支付15万元,无资金结转结余。
11.德钦县委组织部上海对口支援资金69.6万元,截至2024年8月31日,共完成支付69.6万元,无资金结转结余。
12.德钦县人社局上海对口支援资金40万元,截至2024年8月31日,共完成支付40万元,无资金结转结余。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帮扶资金收支管理方面的问题
1.会计账务处理不规范。
2.凭证附件不规范。
3.审批手续不全。
4.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付款。
(二)政府采购管理方面的问题
5.购买社会服务管理不规范。
(三)资产管理方面发现的问题。
6.已完工项目未及时转入固定资产。
7.无资产移交程序资料。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县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专项审计调查报告。对会计账务处理不规范的问题,德钦县农业农村局应当督促各相关单位规范核算上海对口支援资金的会计账务处理;对凭证附件不规范的问题,德钦县农业农村局应当督促各相关单位在支付上海对口支援资金时严格审核原始凭证,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对审批手续不全的问题,德钦县农业农村局应当督促各相关单位在支付上海对口支援资金时严格履行审批程序;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付款的问题,德钦县农业农村局应当督促各相关单位在支付上海对口支援资金时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管理项目资金;对购买社会服务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德钦县农业农村局应当督促各相关单位在涉及上海对口支援资金的建设项目时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执行,加强项目管理;对已完工项目未及时转入固定资产的问题,德钦县农业农村局应当督促各相关单位对上海对口支援资金形成的资产及时纳入固定资产管理核算;对无资产移交程序资料的问题,德钦县农业农村局应当督促德钦县卫健局对上海对口支援资金形成的资产移交严格履行审批手续。
针对存在的问题,县审计局建议:(一)严肃财经纪律,加强帮扶资金的管理使用,规范会计基础工作,准确会计核算,提高帮扶资金使用效益。(二)加强扶贫项目资产的确权、量化、公示和移交工作,防止帮扶资金形成的资产流失,确保扶贫资产发挥效益,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三)强化帮扶项目实施单位责任意识,提高项目管理能力,加强资金监管,加强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各级审批流程。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德钦县农业农村局高度重视,采取多种措施督促相关单位抓好审计整改工作,目前,审计发现问题已基本整改完毕。会计账务处理不规范的问题,德钦县奔子栏镇人民政府等相关部门作账面更正计入处理,德钦县委宣传部承诺在今后工作中定按照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进行会计核算。凭证附件不规范的问题,德钦县奔子栏镇人民政府承诺在下一步工作中,将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监管,确保项目建设过程中有关资料真实、完整;德钦县羊拉乡人民政府已完善审批流程,重新梳理并细化资金支出审批流程,做好更正、补充;德钦县升平镇人民政府已补充工程计量清单。对审批手续不全的问题,德钦县交通运输局已补充签字,并承诺在以后工作中将加强监督审核,规范资金支付审批手续;德钦县卫生健康局已完成相关领导及证明人补签程序;德钦县羊拉乡人民政已补齐相关凭证,并承诺在下一步工作中加强凭证管理,规范资金支出审批流程,保证所有报销凭证真实、完整、合规;德钦县委宣传部说明此期间主要领导调离,未及时配备新主要领导,从而导致费用支出审批单中主要领导未审核签字;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付款的问题,相关部门承诺在今后工作中将加强项目合同审核,严格按照合同履行付款业务;对购买社会服务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德钦县奔子栏镇人民政府已附上相关资料;德钦县羊拉乡人民政府已成立专项领导小组,负责工程项目监督审查,建立项目计划审核机制,确保每个项目开展的时间和程序符合规定;对已完工项目未及时转入固定资产的问题,德钦县奔子栏镇人民政府和德钦县升平镇人民政府已转“公共基础设施”操作,并承诺在下一步工作中,将严格按照项目建设有关要求进行操作;德钦县羊拉乡人民政府已补录固定资产。对无资产移交程序资料的问题,德钦县卫生健康局已办理移交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