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普洱茶质量安全监管,规范普洱茶经营秩序,保障普洱茶产业健康有序发展,我局贯彻落实省局和州局领导有关要求和“普洱茶放心消费”专项工作方案,依从上级部门安排,开展普洱茶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根据文件要求,从以下方面开展相关工作.
一、工作目标
在前期工作基础上,深入推进“普洱茶放心消费”专项行动,按照普洱茶“原料可溯、产地可查,标示明晰、品质保证,市场规范、消费放心”的工作目标,持续加大执法办案工作力度,努力营造公平竞争、规范诚信的市场秩序和放心消费的市场环境,促进我县辖区内普洱茶产业的健康发展,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二、重点整治内容
此次专项行动要以茶叶销售市场为重点,围绕普洱茶流通各环节,采取严格监管、经营销售溯源查处等方式,有针对性的组织开展整治行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第八条。重点查处市场混淆、虚假宣传等不正当竞争违法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九条、第十一条、第十七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八条。重点查处利用广告欺骗和误导消费者的虚假违法广告行为,规范市场经济秩序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百二十六条。重点查处虚假标注生产日期、保质期等违反食品安全法的行为,构建安全放心的市场环境。
(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管理办法》第九条;《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四条。重点查处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和地理标志等违法行为,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第三十七条;《云南省产品质量监督管理条例》第九条。重点查处普洱茶产品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的违法行为,提升普洱茶产品和服务质量
(六)根据《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第五条、第十二条。重点查处以假充真、伪造产地等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此次普洱茶专项行动我局共检查茶叶经营户75户次,出动执法人员150人次;出动执法车辆37台次,发放普洱茶宣传材料75份。此次普洱茶专项行动重点检查所有茶叶销售经营户一是是否证照齐全、是否亮证经营;二是检查进货时是否查验产品合格证及相关证明文件,是否索证索票及相关资质证明;三是是否有虚假宣传等不正当竞争方面问题;四是是否有利用广告欺骗和误导消费者的虚假违法广告方面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