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全省粮食及其制品质量安全监管,保障广大人民群众消费安全和身体健康,按照《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云市监办发〔2020〕43号)要求,现将开展粮食及其制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总结如下:
一、工作目标
深入开展粮食及其制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排查,集中整治粮食及其制品生产加工、销售经营等环节违法违规行为,处理一批粮食及其制品违法违规案件,严惩一批违法犯罪分子,曝光一批典型案例,形成有效震慑整治氛围,确保粮食及其制品质量安全。
整治内容
(一)督促粮食及其制品生产经营者开展自查
1、经营环节。食品销售者、餐饮服务经营者开展自查,采购和销售的粮食及其制品来源是否合法、检签标识是否清晰、标称是否完整,索证索票、进货查验记录台账是否建立,票证是否齐全合规,并实现来源可追溯。
(二)加强日常监管和监督抽检,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1.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对粮食及其制品生产加工经营者名称、生产加工经营活动场所进行全面梳理,摸清底数。结合企业自查情况,对粮食制品生产加工经营者是否严格按法律规章制度、食品安全标准等要求开展生产加工经营活动,采购的粮食来源渠道是否合法合规,采购是否真实,粮食包装标签标识是否虚假,是否非法添加等情况开展全面的监督检查。
2.加强监督抽检。加大对粮食及其制品生产加工经营环节的监督抽检工作力度,开展对以粮食为原料生产加工谷物粉类制成品的监督抽检,重点关注重金属、真菌毒素、农药残留等有毒有害物质含量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监督抽检。
3.开展粮食及其制品商标保护,查处一批商标侵权假冒案件。严厉打击模仿粮食及其制品类高知名度商标行为。依法打击违反商标法禁用条款使用商标、未注册商标冒充注册商标行为。严厉打击粮食及其制品类商标侵权行为,强化商标专用权保护,加大商标侵权食品源头追溯力度。
4.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严格按照粮食及其制品监管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开展粮食及其制品违法线索大追查,发现粮食及其制品违法线索,要顺藤摸瓜、追根溯源、一查到底,依法查处粮食及其制品生产经营者和为其提供商标、广告、认证、包装等服务经营者的违法行为。坚决查处无证无照生产经营行为,加大对违法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惩处力度,落实违法行为“处罚到人”,依法实施禁业限制。强化行刑衔接,对涉嫌犯罪的案件,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严厉查处。
此次专项行动共检查食品流通经营单位76户,食品餐饮单位144户,出动执法人员110人次,出动执法车辆55车次。在此次专项行动中未发现粮食及其制品生产加工企业,未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在今后工作中,继续加强粮食及其制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
德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