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342200336100101000
德钦县卫生监督所单位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德钦县卫生监督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德钦县卫生监督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德钦县卫生监督所隶属于德钦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受县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委托,依法承担辖区内日常卫生监督工作,主要职能为承担供水单位和公共场所等卫生条件的卫生行政许可;负责对消毒产品、生活饮用水、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的卫生及其生产经营活动以及公共场所的卫生条件及其从业人员,进行卫生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负责对医疗机构的执业资格、执业范围及其医务人员的执业资格、执业注册进行监督检查,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打击非法行医。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卫生行政许可工作:截止2023年11月27日共办理行政许可343件次。其中办理《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92件(新办52件,延续21件,变更9件,注销15件);办理医师注册业务共计43人(新注册19人,变更22人,多机构备案1人,补正1人);办理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1件,办理护士注册业务63人(注册24人其中三区三州0人,延续30人,变更9人)。新审批医疗机构2家(诊所),医疗机构延续校验45户次,变更17户,延续1户。乡村医生再注册26人,预防接种证延续44人,新办9人。签订行政审批事项告知承诺书 100份。
2.违法案件查办情况:截至2023年11月28日全县违法案件查处立案17件,结案17件,其中警告12起(职业卫生1起,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4起、传染病防治4起、公共场所2起,放射诊疗1起),罚款5起,共计罚款人民币1.9万元。其中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3件,生活美容场所违法案件2件。
3.协管工作情况:我所以季度对乡镇卫生监督协管站进行单独考核,每年4次。目前2023年前3个季度考核督导工作已完成,对于考核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我所已形成详细的书面总结反馈至各乡镇。2023年第一至三季度卫生监督协管服务资金全县共下拨10.876万元。
4.公共场所:一是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对全县住宿场所、美容美发场所、娱乐场所分别建立了卫生监督管理档案,并进行量化等级评定,建档率达到100%。扎实开展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执法检查。二是加大“四小行业”监管力度。完成公共场所卫生信誉度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对辖区内各级各类公共场所开展卫生管理信誉度量化分级评定工作。持续对辖区“四小行业”亮证经营、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和培训情况、卫生管理档案建立、公共用品消毒等方面开展监督检查,针对发现的问题,如:消毒记录不完善等,卫生监督员当场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提出限期整改要求,督促其严格落实相关卫生标准,并定期进行“回头看”,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截止11月27日,共检查公共场所357户次,其中住宿场所274户次,美容美发场所53户次,商场(超市)6户次,沐浴场所(足浴)5户次,娱乐场所16户次,候诊室1户次,候车室2户次。其中,持有效卫生许可证280家,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150余份,立案处罚4家,结案4家,处罚金额共计0.4万元。
5.职业病卫生:一开展宣传培训,普及职业病防治知识。借助2023年第21个《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开展了以“改善工作环境和条件,保护劳动者身心健康”为主题的一系列宣传活动。共发放职业健康防护宣传手册500份,发放宣传礼品(袋子、杯子)200份。企业开展主题宣讲15次,组织知识竞赛134人次;二是参加州、县两级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实践培训,拓宽监管对象范围,加大执法巡查力度。2023年结合省级卫生监督执法局老师现场带教工作,卫生监督员开展用人单位监督执法,共计巡查用人单位4户次,填写用人单位监督检查表2份,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2份,立案处罚1件(警告)。
6.生活饮用水卫生:一是开展集中式供水单位日常监督检查。重点对该供水单位的水源地卫生防疫、供管水人员是否持有有效健康证、水处理及消毒等卫生设施运转、卫生管理制度及应急预案建立落实情况和水质自检等方面进行检查。二是开展2023年度水质抽检工作。结合创建卫生健康县城工作,邀请第三方监测公司对我县2家二次供水单位进行水质抽样检测工作。同时德钦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第三季度开展了城市生活饮用水监测,结果为德钦县城区供水水质不合格,第一水厂、第二水厂均检出大肠菌群和大肠埃希氏菌。针对此情况已按照《生活饮用水卫生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进行立案处罚,处罚金额0.5元。同时已于2023年10月11日发函将检测结果告知县住建局。三是开展省级现场带教培训,提高业务知识水平。根据省级卫生监督专业骨干现场带教指出的问题将德钦县辖区生活饮用水现状问题报告至主管局。
7.医疗卫生:一是开展医疗机构新冠病毒感染报告专项督导检查。二是结合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对辖区内具有疫苗接种资质的医疗机构(疫苗接种单位)进行专项监督检查。三是“五一”节假日前后对所有医疗机构开展全覆盖监督检查。重点对各医疗机构预检分诊、医师首诊负责、感染防控等;是否存在医师出租、出借、转让《医师执业证书》;无证行医;医疗机构买卖、转让、租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医师执业证书》;超出登记范围开展诊疗活动;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出具虚假证明文件;虚假诊断、夸大病情或疗效、利用“医托”等方式,欺骗、 诱使、强迫患者接受诊疗和消费;违规发布医疗广告和虚假信息情况;不规范收费、乱收费、诱导消费和过度诊疗情况等违法违规行为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四是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打击非法医疗美容专项监督检查行动。五是开展打击非法行医、医疗美容专项监督执法工作。六是结合省级专业骨干现场带教,开展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工作。2023年统计监督检查医疗机构154户次,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50份。医疗机构立案行政处罚5件,其中放射诊疗处罚案件1件(警告),传染病防治立案处罚4件(警告)。
8.巩固创卫成果,持续推进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创建卫生健康县工作。一是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全面安排部署爱卫、创建卫生健康县城工作,安排专业人员到奔子栏开展指导检查5次,定期上报工作开展情况及曝光问题整改情况。二是邀请第三方监测公司对县城内所有公共场所开展卫生质量抽检工作,共采样各类场所111户次,住宿场所86户次,理发店11户次,足浴店2户次,二次供水单位2户次,商场(超市)4户次,生活美容店4户次,医疗机构2户次。检测报告目前暂未出具,德钦县卫生监督所将持续跟进。三是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做好州级评估迎检及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及省级创卫暗访、暗访整改及验收评估迎检准备工作,开展多轮全覆盖监督检查及“回头看”工作,督促公共场所立即整改存在的问题,落实主体责任,提高卫生管理水平,规范经营行为。截至2023年11月28日,共监督检查公共场所1159户次,学校6户次,医疗机构24户次,生活饮用水供水单位68户次,共下发公共场所功能间标识280份,发放防艾安全套500盒,发放防艾宣传手册1500份,发放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档案20套,发放各类场所消毒登记表600份,签订防艾责任书及“常消毒”责任书58份。
9.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监督检查:一是2023年我所按照《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卫生监督工作规范》,对辖区内6家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根据《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加强餐饮具二维码投诉举报平台管理使用工作的通知》要求,督促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在产品包装上规范张贴投诉举报二维码。二是并督促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进行产品送检工作。2023年度德钦县6家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共抽检产品99件,其中不合格3件,合格96件,合格率97%。不合格的产品经过复检后均已符合标准。三是2023年省监督局骨干专家到我县对3家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开展现场带教,并组织全县所有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6家)负责人及从业人员共11人赴州内参加餐饮具消毒单位卫生规范集中培训。全年共监督检查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10户次,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8份,2023年度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立案行政处罚6家,其中警告4件,罚款2件,共计处罚金额1万元。
10.“双随机”工作:2023年度德钦县国家随机监督检查任务63家,其中公共场所监督任务51家,生活饮用水监督任务1家,放射卫生监督任务1家,学校卫生监督任务1家,医疗卫生监督任务2家,传染病防治监督任务2家,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监督任务1家,妇幼健康监督任务4家。截至2023年10月31日,监督完成63家,任务完结率100%,双随机任务立案警告4家。2023年双随机任务中无关闭注销单位。双随机监督检查结果已在迪庆州政府信息公开网进行公示。
11、开展学校未监督检查。对学校教学环境教学设施、学校传染病防控情况、学校饮用水卫生等开展监督检查。共监督检查学校16户次。2023年度无学校卫生行政处罚案件。
12、积极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宣传。2023年利用乡镇“街子天”人流密集的契机,采取邀请弦子演艺队、发放宣传册、宣传礼品等多种方式开展了大规模的卫生法律法规知识宣传活动,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打击非法行医、非法医疗美容、防艾等多方面的知识。共发放宣传册3000份,发放礼品1000份,悬挂宣传布标6幅。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德钦县卫生监督所共设置3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财务室、稽查室,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德钦县卫生监督所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德钦县卫生健康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德钦县卫生监督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0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9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1人(离休0人,退休1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人(离休0人,退休1人)。
年末其他人员 0 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 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 0 人。年末学生 0 人。年末遗属 0 人。
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和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入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德钦县卫生监督所2023年度收入合计3015512.0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015512.04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715978.8元,增长31.1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715978.8元,增长31.14%;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增长0%;事业收入0.00元,增长0%;经营收入0.00元,增长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增长0%;其他收入0.00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2023年新录用一名公务员,其工资及五险一金增加导致了财政拨款收入相应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德钦县卫生监督所 2023 年度支出合计3015512.04元。其中:基本支出2746513.47元,占总支出的91.08%;项目支出268998.57元,占总支出的8.92%;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715978.80元,增长31.14%。其中:基本支出增加569980.23元,增长26.19%;项目支出增加145998.57元,增长118.70%;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新增一人,导致其工资五险等支出相应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 年度用于保障德钦县卫生监督所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746513.47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594789.66元,占基本支出的 94.4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51723.81元,占基本支出的 5.5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 年度用于保障德钦县卫生监督所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268998.57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 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232700元主要用于卫生监督协管日常工资支出,36298.57元主要用于疫情防控工作相关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德钦县卫生监督所 2023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015512.0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 100.00%。与上年相比增加715978.8元,增长 31.14%,主要原因是2023年新录用一名公务员,其工资及五险一金增加导致了财政拨款收入相应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 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 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 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 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 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 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 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92729.9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 9.71%。
9.卫生健康(类)支出2534748.7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 84.06%。主要用于职工工资及日常开展卫生监督所检查产生的费用。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 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 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 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 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 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 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 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 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 188033.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 6.23%。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 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 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 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 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 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 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 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 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7000元,决算为17503.5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9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000元,决算为17503.57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 100%,完成年初预算的116.69%;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 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 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 0.00 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德钦县卫生监督所 2023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7000元,支出决算为17503.5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9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 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000元,决算为17503.5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6.69%;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2023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公车下乡频繁,导致用油及维修费用增加。
2023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2500元,增长16.6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 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2500元,增长 16.6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车下乡频繁,导致用油及维修费用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卫生监督执法检查的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德钦县卫生监督所 2023 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1723.81元,比上年增加22023.81元,增长16.98%,主要原因今年新增人员财政收入增加支出相应增加导致机关运行经费也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 2023 年末,德钦县卫生监督所资产总额1307370.28元,其中,流动资产23290.52元,固定资产1284079.76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 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净值),其他资产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0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 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 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5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25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76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7600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德钦县卫生监督所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预算:经法定程序审核批准的国家年度集中性财政收支计划。
2.基本支出:指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两部分。
3.项目支出:指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4.“三公”经费: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
5.一般预算收入:是财政收入的来源之一,通过一定的形式和程序,有计划有组织并由国家机关支配的纳入预算管理的资金。
监督索引号533422003361001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