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342200273300201000
德钦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建立档案和数据库、负责非遗项目及代表性传承人申报工作、加强非遗传承和保护工作、宣传展示非遗相关项目、开展非遗进校园和传承人培训,培养传承人、传习馆建设并进行运营开展活动、完成上级部门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
(2)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传承人评估考核:1.完成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徐桂莲和斯那品初2022年度非遗项目传承情况评估考核并数据上报工作;2.完成澜沧江片区省、州、县级传承人考核评估工作并签订了2024年传承人协议书。
申报工作:1.1月4日,云南省人民政府公布第五批省级非遗代表性项目名录,我县单独申报的藏式礼俗歌(勒)、德钦糕点制作技艺、藏族弦子制作技艺、木碗制作技艺、藏族射箭习俗、傈僳族“纳么黑吉”共6个项目成功入选,同时以州非遗中心为保护单位合力组织申报的彩砂坛城回执等3个项目也列入其中;2.1月31日完成云南省民族民间艺人(传承人)资料补充调查及申报工作;3.3月16日州人民政府公布了第六批州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名单,我县推荐申报的23名传承人共通过13人;4.4月10日,我中心根据相关要求向县总工会推荐申报了2023年度第七届云岭工匠年度人物;5.8月8日我中心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完成了2024年省级非遗项目及传承人补助资金申报工作;6.9月18日至10月10日完成第七批省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推荐申报工作,我中心负责推荐申报9名、州中心3名共12名,于10月16日顺利通过州级专家评审推荐;7.完成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记录工作资金预申报调查工作。
调查记录工作:1.1月9日完成我县州级、县级非遗代表性项目及传承人名录数据信息采集并报送工作;2.2月12日至13日陪同云南民族音像出版社到云岭乡尼农小组调研传统婚俗,并影像记录习俗过程;3.3月19日至20日,联合德钦县文联到云岭乡永芝村采访民间艺人,并影像记录“达宝”、“当谐”等民间文学类非遗项目资料;4.5月4日起联合云南大学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启动《阿墩子记忆》项目调查记录工作,主要以驻昆明德钦籍退休干部口述史记录为主;5、3月份完成全县范围内节庆习俗摸底调查和数据整理工作;6.陪同云南大学学生完成神山文化、藏族传统牛羊毛编织等调研项目;7.完成《阿墩子记忆》第三阶段调研工作;8.配合昆明理工大学调研我县省级非遗代表性项目藏族“卡甲”习俗,并初步达成该校学术研究和田野点转向德钦的共识。
宣传活动开展情况
1. 1月8日至14日协助文旅局组织开展“赞颂二十大、奋进新德钦;文化进万家”2023年玉兔年大型文艺节目线上展播活动,我中心承担乡镇节目组织、场地协调和演员食宿、交通等后勤保障工作。
2.2月16日到燕门乡谷扎村甲仁顶小组参加“弦子协会”落成庆典仪式,期间宣传迪庆民族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工作,并在《德钦非遗》微信公众号报道了一期简讯。
3.3月6日至8日到云岭乡西当村开展“舒古尼苏节”传统民俗活动,期间宣传迪庆民族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工作,并在《德钦非遗》公众号报道一期简讯。
4.3月24日至26日到佛山乡江坡村参加“桃源论箭节”,并收集影像资料在《德钦非遗》公众号报道了一期简讯。
5.4月4日至6日到云岭乡查理通村参加“松巴金安传统文化节”,期间宣传迪庆民族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工作,并在《德钦非遗》公众号报道一期简讯。
6.4月6日联合升平镇文化站召集城区弦子支援者总结回顾2022年度以“生活中的弦子”为主题的藏族弦子歌舞进社区常态化传习交流活动开展情况和存在的困难问题并启动2023年度传习交流活动,并于4月8日至9月30日正式开展传习交流活动。
7.4月7日至9日到拖顶乡参加“吉祥珠巴洛弦子展演交流活动”,期间宣传了国家级迪庆民族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推进工作。
8.4月8日参加云岭乡果念村民族团结暨“达博”文化节,期间宣传国家级迪庆民族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推进工作。
9.安排卓玛、钟雪莲等非遗传承人参与德钦县融媒体中心《家;德钦》栏目节目录制工作。
10.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非遗保护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总结非遗系统性保护的经验成果,增强中华民族凝聚力和中华文化影响力,坚定文化自信,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非遗保护传承的浓厚氛围,根据《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文化和自然遗产日”非遗宣传展示活动的通知》(办非遗发【2023】86号)文件精神,以及省、州相关要求,我中心按照惯例,于5月29日上午在飞来寺观景台隆重举办以“加强非遗系统性保护,促进可持续发展”为主题的2023年文化和自然遗产日暨德钦县第九届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梅里神山祭祀活动,讲好非遗保护故事,展示非遗保护经验,助推国家级迪庆民族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乡村振兴和德钦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6月10日在《德钦非遗》微信公众号推送《非遗知识小课堂》。
11.安排职工参加由县文化馆牵头组织的西藏芒康茶马古道旅游艺术节文艺节目演出。
12.安排白玛扎史、取宗、格茸、那次等4名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参加大理州于8月4日至6日举办的大理民族文化生态保护区与迪庆民族文化生态保护区区间文化交流活动。
13.7月31日开启第二期梅里弦音学习资源共享之旅,通过录制弦子教学资料后在《德钦非遗》微信公众号推送,目前共推送20首弦子曲。
14.安排职工参加由县文化馆牵头组织的四川省甘孜州巴塘文化艺术周文艺节目演出。
15.应迪庆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的邀请,派人参加“云南省第十三届民族民间歌舞乐展演活动”。
16.陪同弦子节“小样本”摄制组完成弓箭、德钦糕点、藏族弦子、木碗、藏香及藏族服饰等制作技艺的拍摄工作。
17.参加佛山乡巴美村举办的“2023年巴美村民族团结文化交流大会”。
18.参加奔子栏镇举办的“2023年奔子栏镇民族团结进步节暨第二届锅庄文化艺术节”。
(四)研究出版工作
1. 5月30日至31日我中心联合德钦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和云南大学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在行政中心多功能厅开展以“保护 传承 发展 共生”为主题的“德钦县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建设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德钦县第九届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梅里神山祭祀活动暨高端论坛,邀请国内从事非遗、人类学、民俗学、藏文化等研究的专家学者共计30余人参加论坛并作交流发言,为德钦民族文化保护传承建言献策,活动期间,安排专家学者到云岭乡永芝村和西当村调研转山文化线路和格萨尔文化,到升平镇阿墩子社区调研多民族宗教共生的文化生态环境。
2.根据德钦县第九届弦子艺术节组委会安排,我中心于9月10日在行政中心多功能厅开展以“保护传承与共享发展”为主题的相约彩云之巅;相聚吉祥德钦;2023“中国德钦;梅里雪山第九届弦子艺术节暨“卡瓦格博”弦子高峰论坛,邀请来自西藏、四川、湖南以及本土的专家学者共计20余人参加论坛并作交流发言,为我县弦子文化保护现状和今后的传承发展出谋划策。
3.完成了《觅籍与寻忆--关于“德钦的格萨尔”》一书出版工作。
4.顺利推进《雪域酒歌录》编辑出版工作。
5.编辑完成《德钦县国家级迪庆民族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工作纪实》书稿。
6.开展阿墩子拟列入县级非遗保护名录项目前期调研工作。
7.持续推进《阿墩子记忆》图片征集工作和弦子节论文征稿工作。
(五)国家级迪庆民族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工作推进情况
认真贯彻落实迪庆州人民政府、州文化和旅游局、州非遗中心关于“国家级迪庆民族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推进工作要求,我中心安排专人负责,动员全县机关事业和企业单位以悬挂宣传布标形式广泛深入开展氛围营造工作,在全县非遗传习场所树立标有保护区字样的标识指示牌,以县内大型活动为契机宣传保护区建设工作,利用县内各单位电子显示屏、微信公众平台,发布我中心编辑的“关于积极参与创建国家级迪庆民族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的倡议书”。截至目前悬挂标语80条,完成问卷调查885份,撰写简报及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应知应会16篇;树立标识标牌10个;我局悬挂标语13条,娱乐场所悬挂标语18条。经国家文化和旅游部组织验收后,于7月26日正式确定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
(六)其他工作
1.完成云南民族音像出版社关于国家艺术基金项目《云南迪庆藏族传统音乐音像集成》德钦篇章脚本资料修改完善工作。
2.2022年德钦文化年鉴编纂中涉及非遗工作部分资料收集整理并提交工作。
4.“德钦县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创建”涉及文旅局材料收集报送工作。
5.安排职工参加水务局组织的德钦县2023年度河长制工作培训会。
6.受邀为升平镇阿墩子社区“万名党员进党校培训活动”作德钦历史文化讲课。
7.协助并参加2023年德钦县首届新型文旅产业发展研讨会。
8.安排工作人员参加大地深情“全国优秀群众文艺作品示范性巡演(宜宾站)天籁之音;石海之约”第五届西部民歌展演活动省级非遗“兴文苗族花山节”展示传承活动;华山之夜。
9.参加图书馆组织的“全民阅读 书香德钦之梅里;阅微”读书会启动仪式。
10.参加州人大常委会《云南省迪庆藏族自治州民族团结进步条例(修订)》执法检查座谈会。
11.拟定完善《德钦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内部管理制度》。
12.完成德钦县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创建中涉及文旅部分资料收集整理和汇总提交工作。
13.完成德钦县民间弦子队组建情况摸底调查统计工作。
14.完成对政协德钦县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提案的答复。
15.配合第九届弦子艺术节组委会完成弦子节筹备工作(弦子论坛资料撰写、弦子展演大赛人员确定和资料撰写、奖牌定制、帐篷搭建、卫生清洁、特型演员落实)。
16.完成德钦弦子传习中心、格萨尔重点保护区域性综合传习中心等非遗传习场所消防设施设备安装调试工作。
17.根据省、州非遗中心要求,协调安排拖顶乡车里格小组参加云南非遗专题片拍摄工作。
18.根据州文旅局安排,完成德钦境内非遗传习场所消防设施设备安装调试工作。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财务室、项目办,传承培训部,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德钦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德钦县文化和旅游局部门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德钦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德钦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0人),,事业编制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5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0人(离休0人,退休0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5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我单位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我单位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及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我单位2023年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故《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德钦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2023年度收入合计18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9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42万元,增长28.57%。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42万元,增长28.57%;上级补助收入增长0.00万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减少0.00万元,下降0.00%;经营收入减少00.00万元,下降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减少0.00万元,下降0.00%;其他收入减少0.00万元,下降0.00%。主要原因是为上年度人员变动后相对应的工资福利支出增加,社会保障支出也相应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德钦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2023年度支出合计18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8.7万元,占总支出的57.51%;项目支出80.7万元,占总支出的42.69%;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42万元,增长28.57%。其中:基本支出增加30万元,增长38.12%;项目支出增加1.2万元,增长1.51%;上缴上级支出减少0.00万元,下降0.00%;经营支出减少0.00万元,下降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减少0.00万元,下降0.00%。主要原因是为上年度人员变动后相对应的工资福利支出增加,社会保障支出也相应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德钦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08.7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0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6.5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3.41%。(人均情况由各单位自行确定)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德钦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80.7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2023年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一是州级传承人补助6.9万元主要用于补助州级传承人。二是省级传承人补助14.4万元主要用于补助省级传承人;三是国家级传承人补助4万元,主要用于补助国家级传承人。四是国家级非遗项目神山祭祀活动经费19万元,主要用于神山祭祀活动期间的各项支出。五是2023年公共文化领域省对下资金5.9万元,主要用于保护区成果出版:六是县财政安排预算项目:非遗保护经费5万元,主要用于开展非遗保护工作:县级传承人补助10.5万元,主要用于补助县级传承人:弦子活动经费5万,主要用于开展德钦弦子活动:阿墩子记忆调研资金10万元,主要用于影像资料图文作品征集。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德钦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增加42万元,增长28.57%,主要原因是为上年度人员变动后相对应的工资福利支出增加,社会保障支出也相应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万元;
2.外交(类)支出0万元;
3.国防(类)支出0万元;
4.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
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16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6.24%。主要用于基本支出及项目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82%。主要用于职工社会保险就业支出,。
7.卫生健康(类)支出7.3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90%.主要用于职工体检费及医疗保险支出。
8.住房保障(类)支出7.6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04%。主要用于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德钦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对比减少0.18万元,下降100%。其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18万元,下降1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贯彻执行厉行节约相关规定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德钦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德钦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资产总额0.5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0.00万元,固定资产0.56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元(净值)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0.0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0.00万元,无形资产增加0.0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0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1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2023年度,2023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主要包括本级财力、专项收入、执法办案补助、收费成本补偿、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和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
监督索引号533422002733002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