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342200122201000
中国共产党德钦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中共德钦县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委员会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州委关于纪检监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县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防腐工作,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纪检监察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能;负责全县监察工作;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负责组织协调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负责综合分析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对纪检监察工作重要理论及实践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制定或修改我县关于纪检监察方面的法规制度参与起草制定我县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在州纪委州监察委的领导下,加强对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有关单位做好相关工作;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会同有关方面做好县纪委县监委派驻机构,乡镇纪检监察机关领导班子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和指导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完成州纪委州监委和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一)聚焦服务保障,政治担当本色更加彰显。一是深学细悟强化理论武装。坚持班子“第一议题”制度,召开县纪委常委会议25次,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9次,第一时间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切实用党的创新理论成果转化为干事创业的不竭动力。二是抓实做细强化政治监督。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聚焦党中央决策部署、涉藏工作“四件大事”、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等开展监督检查14批次,推动问题整改230个,切实让政策措施落地见效。三是认真精准履行协助职责。坚持每季度向县委常委会汇报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实施县委、县政府班子领导挂联乡镇部门督导党风廉政工作机制,督促指导挂联乡镇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工作35次,切实规范和完善全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改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采取“月督促季考核”“半年交叉考核”“年底综合考核”方式,组织开展季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全覆盖考核,发现并推动问题整改1018个。将“一把手”作为监督重点,协助组织开展“一把手”监督谈话204人次,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谈话79人次,督促各级党委(党组)自上而下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全覆盖谈话1780人次。严把选人用人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提出暂缓或否定性意见27人次。
(二)风腐一体纠治,正风肃纪成果有效巩固。一是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落实“两个革命”工作要求,坚持标准不降、力度不减、措施不松,坚定不移地推进作风建设,把纪律建设摆在更加突出位置,督促实施转作风“一学两严七提升”行动,开展监督检查3次,推动问题整改28个,提出意见建议6条。紧盯重要节点,加大对节假日期间的监督检查力度,组织开展“点穴式”明察暗访,发现并督促问题整改57个,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4件4人,整改清退资金278119元,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人、问责1人。开展以“小”见严纠“四风”“固堤行动”监督检查2批次,反馈问题147个,清退资金42.2万元。二是开展专项监督务求实效。深化以“小切口”解决大民生,扎实开展医疗、水务、住建领域专项整治,发现问题11个,追缴违规资金6万元。坚持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与整治“微腐败”结合起来,围绕55项重点监督任务,开展常委带队蹲点下沉监督1次,专项监督检查5次,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78个,受理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线索15件32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人,问责6人,谈话提醒15人,推动完善制度机制1项,通报典型案例3起,切实用监督执纪问责成效增添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一体推进“三不腐”,风清气正生态不断优化。一是强化不敢腐的震慑。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受理信访举报65件,其中检举控告28件,同比上升86%;受理问题线索104件,同比增长25.3%,立案47件,同比增长46.9%;采取留置措施7人,其中已移送司法机关2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2人,同比增长16.7%;收缴违纪违法资金864.36万余元。共运用“四种形态”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114人,处置人数分别占62.3%、15.8%、7.9%、14%。精准把握运用政策策略,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扎实推进澄清正名工作,为1名受到失实检举控告的党员干部澄清正名。采取“先曝光、后核查、再处理”的方式,曝光14期24人违法案例和公职人员酒后驾车、赌博等违纪违法案例,对1个违反财经纪律的单位通报批评,对工作中失职失责、履职尽责不到位的3名同志进行问责通报,对41名农村党员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进行通报。二是扎紧不能腐的笼子。制定下发《德钦县领导干部插手干预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办法》和《“清廉德钦”建设十项行动工作清单》等文件。进一步补齐制度漏洞,切实发挥纪律检查和纪检监察建议书以案治本功能,对5个部门下发“两书”6份,推动完善工作制度3项。三是增强不想腐的自觉。深挖案件资源富矿,拍摄“一错再错,迷途难返”警示教育片1部,协助拍摄警示教育片2人次。通过“梅里清廉”微信公众号推送廉政宣传文章435篇,发布警示教育专题片、典型案例、漫画说纪、评论文章等警示教育素材190篇。坚持每月开展2期线上党员干部党纪法规知识测试,参加人数达5.2万人次,建立“红黑榜”制度,通报20期137个“黑榜”单位。持续巩固“清廉单元”建设,报送清廉故事线索7条,“清廉云南”建设相关图片5组、视频13个,提供《“清廉云南”建设》学习丛书典型案例有关素材1件。
(四)坚守政治定位,巡察利剑作用充分发挥。加强汇报对接,争取县委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巡察工作,年内县委主要领导出席巡察领导小组会议5次,听取各组巡察工作汇报3次。以“三个聚焦”和“一把手履职情况”为监督重点,组织开展三轮巡察,对教育行业、2个乡镇、9个村(社区)党组织、12个县直部门开展常规巡察,发现问题833个,移交问题线索8件,集中反馈通报共性问题8个。按照从严巡察、从实整改工作要求,对十三届县委第四、第五轮巡察的4个县直部门、4个群团和教育行业开展回访督查,压紧压实整改责任,切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同时,从严从实抓好省委第五巡视组专项检查德钦县委巡察工作情况和反馈意见,整改完成率100%,并集中力量组建工作专班对省委巡视整改、省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等整改情况开展5轮监督检查,推动问题整改43个,进一步强化巡视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
(五)抓实教育整顿,推动队伍能力素质稳步提升。一是聚焦全员学习培训“充电蓄能”,加强全员培训,举办业务培训1期,培训纪检监察干部77人次和村监委主任49人次,强化实践锻炼,抽调4名干部参加巡察工作,选派10人到中央、省、州纪委跟班学习,组织52名干部参加上级各类培训,新招录公务员4人,干部队伍结构不断优化。二是坚持以学为先,夯实思想根基。融合主题教育与教育整顿工作,以政治教育、党性教育为重点,统筹推进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探索破解工学矛盾,利用夜晚时间组织开展“铸魂赋能塑形”铁军夜校12期,以测促学,巩固学习成果,开展教育整顿学习知识测试24期,测试2048人。创新学习形式,充分利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学习研讨37次,主要领导讲授党课2次,集中专题辅导和政策解读1次,班子成员作廉政报告,受省纪委监委嘉奖的2名同志作先进事迹报告。打牢青年干部思想基础,开设“梅里铁军青年讲坛”,组织17名青年干部上台交流教育整顿认识和工作学习感悟。注重教育警示,组织观看观看警示教育片13部和职务犯罪庭审,到红军长征博物馆和廉政教育基地开展红色廉洁教育基地实地学习,在机关打造廉政文化长廊,从正反两面教育全体干部廉洁自律、担当作为。三是严肃开展自查工作,深挖纪检监察干部问题根源。对表对标自查自纠,查摆问题1445个,并制定问题整改清单,动态完善问题清单。开展2轮党性分析和纪检监察监督执纪执法能力自检自查工作,开展机关政治“亚文化”和检监察干部网络行为清理规范专项整治,不断净化纪检监察干部社交圈、朋友圈、生活圈。四是实施量化考核,营造比学赶超干事氛围。开展监督量化考核,围绕日常监督、专项监督、一线监督等开展精细化考核,完成量化考核9轮,整理发现问题441个,推进监督从“有形”到“有效”转变。开展信息量化考核。每月通报信息报送量、采用信息条目及计分排名情况,年终通报全年信息采用得分及排名情况。开展案件办理量化考核。每季度对案件制作情况进行通报,将通报结果责任到人。各派驻机构处置问题线索14件,立案1人,简易程序结案2人,处分3人,协助办理案件91件次,推动“室组”联合办案质效不断提升。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 11 个内设机构: 包括办公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第一纪检监察监督审查室、第二纪检监察监督审 查室、第三纪检监察监督审查室、第四纪检监察监督审查室、 案件审理室、案件监督管理室、干部宣教室,共有 12 个派驻纪检监察组。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共产党德钦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中国共产党德钦县纪律检查委员会。纳入中国共产党德钦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国共产党德钦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85人。其中:行政编制人员85人(含行政工勤人员6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83人(含行政工勤人员5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费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1人(离休0人,退休11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2人。
车辆编制7辆,在编实有车辆7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德钦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3年度收入合计为28911535.3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8911535.31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3081010.73元,增长11.9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3081010.73元,增长11.93%;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入相较于2022年增加,其主要原因是:2023年住房公积金、各项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等在2022年预算的基础上进行了基数重核,基数在2022年预算的基础上都有所调增,因此提高了缴费金额;项目支出66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了10万元,主要原因分析:宣传教育经费在2022年的基础上提高了5万元,同时其他工作经费5万元纳入2023年项目支出。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德钦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3年度支出合计28911535.31元。其中:基本支出25991410.93元,占总支出的89.90%;项目支出2920124.38元,占总支出的10.10%;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3081010.73元,增长11.93%。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995276.44元,增长8.31%;项目支出增加1085734.29元,增长59.19%;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基本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进行了公积金、医保、养老新增基数调整,工资福利支出增加,2023年预算是以2022年10月工资来预算,所以有差额;五险收入支出与预算存在差异导致年初预算数和实际五险基数核定存在差异,养老缴费基数变化导致的差异;同时2023年我委人员变动较频繁,新招录4名人员、退休1名、人员变动12人次以及职务职级调整,使得人员经费变动较大。项目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我委办结7件留置案件,较2022年新增6件,办案成本大大增加;开展多轮巡察及巡察回访,巡察经费支出增加;乡村振兴领域监督检查量增加,行政执法监察经费支出较上年有所增长。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德钦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5991410.93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3445225.10元,占基本支出的90.2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546185.83元,占基本支出的9.80%。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德钦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920124.38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情况:2023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德钦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920124.38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情况:执法办案经费99878.33元,主要用于办理案件;巡察经费298017.54元,主要用于巡察工作;行政执法监察经费47370元,主要用于监督检查;党风廉政建设经费33479.78元,主要用于党风廉政考核;宣传教育经费99974元,主要用于宣传本部门法规和拍摄警示教育片;2023年中央纪检监察转移支付及省级配套资金349437元,主要用于办理案件;内网迁移费259884元,主要用于办公大楼内网迁移;办公取暖及水费资金50000元,主要用于办公大楼取暖设施建设;巡察专项工作经费1709元,主要用于巡察工作;2022年度记三等功、嘉奖公务员奖励经费27000元,主要用于嘉奖公务员;常委经费50000元,主要用于困难党员慰问;2022年省级补助州市纪委监委留置场所办案经费249947.98元,主要用于办案差旅费;购买公租房的经费1000000元,主要用于购买公租房;2023年十三届纪委三次全会相关会议经费19380元主要用于2023年十三届纪委三次全会材料费、乡镇参会人员住宿费等;2022年中央纪检监察转移支付及省级配套资金334046.75元,主要用于办案差旅。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德钦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8911535.3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增加3081010.73元,增长11.93%。2023年我委人员变动较频繁,新招录4名人员、退休1名、人员变动12人次以及职务职级调整,使得人员经费变动较大。同时2023年我委办结7件留置案件,较2022年新增6件,办案成本大大增加;开展多轮巡察及巡察回访,巡察经费支出增加;乡村振兴领域监督检查量增加,行政执法监察经费支出较上年有所增长。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2926749.1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9.30%。主要用于支付工资福利支出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商品和服务支出的办公费、水费、电费、差旅费、维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的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资本性支出的办公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591828.4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96%。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抚恤。
9.卫生健康(类)支出1708744.7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91%。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684213.0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83%。主要用于购买公租房,解决单位职工住房不足问题。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77000元,决算为167644.8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7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69000元,决算为160537.83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5.76%,完成年初预算的94.99%;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000元,决算为7107.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4.24%,完成年初预算的88.84%,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7107.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德钦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77000元,支出决算为167644.8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7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69000元,决算为160537.8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99%;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000元,决算为7107.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8.84%。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主要原因委机关按照上级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做到能少支出尽量减少支出,严控经费支出审核工作,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10557.81元,下降5.9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元,0.00下降%;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8833.81元,下降5.2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724.00元,下降19.52%。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委严格按照接待管理办法执行,接待批次和人数较2022年减少,同时,按照上级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做到能少支出尽量减少支出,严控经费支出审核工作,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0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7辆。主要用于主要用于执法办案、巡察、行政执法监察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60(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州纪委和州委巡察办到县纪委调研和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德钦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546185.83元,比上年增加548393.49元,增长27.45%,主要原因是2023年我委留置案件比2022年增多了6件,其产生的差旅费比2022年增多了600000元左右。办公费、咨询费等比2022年减少了60000万元左右,但总体经费支出出现了增长的现象。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工资福利的支出、办案差旅费、公租放购买。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中国共产党德钦县纪律检查委员会资产总额1640999.76元,其中,流动资产216521.02元,固定资产1415823.83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8654.91元(净值),其他资产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481900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380176.17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58456.64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508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7656.64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08986.64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02236.64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五、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三公经费:指政府部门人员在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招待费产生的消费。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3422001222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