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yyy索引号
748258618A/202300288
文  号
来 源
燕门乡
公开日期
2023-06-27
《迪庆州阳光棚风貌整治与建设管理技术导则(试行)》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3-06-27 10:22     浏览次数:5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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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庆州阳光棚风貌整治与建设管理技术导则(试行)政策解读

 

加快解决全州阳光棚乱象,打造统一、和谐、有序的城乡人居环境,根据州委州政府工作部署要求,阳光棚专项治理工作指导小组组织起草了《迪庆州阳光棚风貌整治与建设管理技术导则(试行)(以下简称《导则》)为便于三县市开发区及各部门贯彻落实,有序推进阳光棚治理工作,现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及依据

当前,我州城乡普遍存在阳光棚私搭乱建、颜色形式五花八门,与城市风貌和建筑特色极不协调的问题,严重影响了“世界的香格里拉”品牌打造、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和旅游城市、文明城市、美丽县城创建步伐。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主要领导到独克宗古城调研提出的“保护好独克宗古城建筑和风貌”的工作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云南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名街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编制出台《导则》。

二、《导则》的主要内容

《导则》主要包括整治目的、整治原则、具体措施三个方面。

(一)整治目的:针对迪庆州已建、在建阳光棚的整治和新建阳光棚的管控提供分区、分类、分级指导,为全域城乡阳光棚风貌整治和建设管理工作提供技术引导;完善城乡建设管理制度,加强对重点地段的阳光棚在形体、材质、体量和色彩等方面的风貌管控;通过设定阳光棚整治和管控的申报审批程序,让迪庆州阳光棚风貌整治和建设管理成为具有制度流程和技术支持的日常行为。力争到2025年底,全州域的阳光棚乱象得到有效遏制,风貌全面控制,管理机制基本健全,香格里拉品牌形象进一步彰显,助推迪庆州建设成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的标杆和世界的香格里拉。

(二)整治原则:在整治过程坚持“适用、经济、绿色、美观、安全”的原则。

(三)整治措施:坚持州级指导、属地政府实施的原则,将已建阳光棚分为传统建筑+阳光棚和现代建筑+阳光棚2大类(其中:传统建筑+阳光棚存在13种类型、现代建筑+阳光棚存在9种类型。)拟采取“分区、分类、分级”因地制宜地逐步开展全州城乡阳光棚风貌整治与建设管理工作

1.核心区域。主要为历史文化名城、镇、村、街保护规划中的核心区和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及其保护范围,

2.重点区域。除核心区域外的历史文化名城、镇、村、街的建设控制地带,以及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建设控制范围线内区域及环境协调区,城市标志性建构筑物半径至少 200 米范围内。已建、在建阳光棚以“改”和“留”为主,且风貌、体量与主体建筑相协调,新建阳光棚按照各县实施方案以“控”为主。

    3.次重点区域。围绕在重点区域外围一定范围内的建设区,包括历史文化名城、镇、村、街的环境协调区,传统村落保护范围内区域,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环境协调区;位于核心景区内区域及重点旅游线路沿线村落;大滇西旅游环线公路沿线、高速路、铁路沿线纵深至少 200 米范围内的建设区;已建城区中连接主要旅游资源点及区域级交通场站的主要道路临街面和重要城市公共空间。 该区域已建、在建阳光棚以“改”和“留”为主,风貌、体量与主体建筑不协调的,按照各县实施方案进行改造。新建阳光棚以“控”为主。

4.一般区域。除核心区域、重点区域、次重点区域外的区域。已建和在建的阳光棚以“改”和“留”为主,近期以保留为主,新建阳光棚以“控”为主。

 

 

 

 

迪庆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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