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yyy索引号
015288852L/202200444
文  号
巴政发〔2022〕54号
来 源
巴迪乡
公开日期
2022-12-07
《巴迪乡人民政府关于成立社保服务先锋队的通知》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2-12-07 17:19     浏览次数:1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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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4月18日,巴迪乡人民政府印发了《巴迪乡人民政府关于成立社保服务先锋队的通知》(巴政发﹝2022﹞54号,以下简称《通知》),为方便社会公众全面了解有关政策,现作如下解读:

一、背景和依据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十八次集体学习时就完善覆盖全民的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讲话精神,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实施云南社会保障服务“康乃馨”行动的意见》(云人社通〔2022〕15号)和《维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维西县社保服务先锋队的通知》(维人社〔2022〕22号)要求,特下发此通知。

二、研判和起草过程

编制工作由巴迪乡社保所具体编制,由和天龙副镇长负责审核把关。2022年2月16日启动《巴迪乡人民政府关于成立社保服务先锋队的通知》编制,依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实施云南社会保障服务“康乃馨”行动的意见》(云人社通〔2022〕15号)和《维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维西县社保服务先锋队的通知》(维人社〔2022〕22号)要求,期间多次向各村、各站所征求意见,4月17日提交政府领导班子研究讨论通过。

三、工作目标

结合学习活动开展“为民办实事”的部署,树立“项目工作法、一线工作法、典型引路法”工作理念,顺应群众期盼,提高人社服务“质感”和“温度”突出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扎实有效同步实施社保服务“康乃馨”行动,促进社保事业高质量发展。

四、主要内容

乡人民政府乡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村社保代办员、社保所工作人员为小组成员。行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乡社会保障中心,由王建群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苟贵春、和玉莲同志为办公室成员,负责处理日常工作。

五、意义

顺应群众期盼,提高人社服务“质感”和“温度”,突出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扎实有效同步实施社保服务“康乃馨”行动,促进社保事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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