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和依据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十八次集体学习时就完善覆盖全民的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讲话精神,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实施云南社会保障服务“康乃馨”行动的意见》(云人社通〔2022〕15号)和《维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维西县社保服务先锋队的通知》(维人社〔2022〕22号)要求,特下发此通知。
二、研判和起草过程
编制工作由巴迪乡社保所具体编制,由和天龙副镇长负责审核把关。2022年2月16日启动《巴迪乡人民政府关于成立社保服务先锋队的通知》编制,依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实施云南社会保障服务“康乃馨”行动的意见》(云人社通〔2022〕15号)和《维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维西县社保服务先锋队的通知》(维人社〔2022〕22号)要求,期间多次向各村、各站所征求意见,4月17日提交政府领导班子研究讨论通过。
三、工作目标
结合学习活动开展“为民办实事”的部署,树立“项目工作法、一线工作法、典型引路法”工作理念,顺应群众期盼,提高人社服务“质感”和“温度”突出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扎实有效同步实施社保服务“康乃馨”行动,促进社保事业高质量发展。
四、主要内容
五、意义
顺应群众期盼,提高人社服务“质感”和“温度”,突出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扎实有效同步实施社保服务“康乃馨”行动,促进社保事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