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钦县县级储备粮管理办法》解读
一、政策制定背景
为健全和完善德钦县县级储备粮储备管理体系,加强对县级储备粮的管理,保证县级储备粮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和储存安全,维护粮食市场稳定,提高政府调控粮食市场的能力,按照《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云南省省级储备粮管理办法》《迪庆州州级储备粮管理办法》,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本办法所称县级储备粮,是指县人民政府储备的用于调节全县粮食供求总量,稳定粮食市场,以及应对重大自然灾害或其它突发事件等情况的原粮、成品粮和食用油。
三、主要内容
《办法》共6章43条,主要对县级政府储备粮的有关主体、储备计划、储存管理、动用程序、监督检查等方面的内容作出了规定。
1、总则:主要是关于县级政府储备粮食的种类和范围、粮食储备经营管理的基本原则,各有关主体的职责定位等。
2、收储和动销:主要是关于县级政府储备粮食的收储和动销原则、储备粮收购来源、储备粮收储资金、轮换年限、承储方式、承储企业应当遵守的规定具体要求等。
3、轮换:主要是关于县级储备粮的轮换应当遵循的原则、承储企业相关工作要求、轮换过程中应注意事项、县级储备粮入库验收程序等要求。
4、资金补贴:为保障县级储备粮安全,用于补贴承储县级储备粮企业必要的、合理的承储费用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贷款利息补贴、保管费、轮换费、轮换价差亏损补贴。储备粮油财政补贴从粮食风险基金中列支。
5、监督检查。主要是明确对县级政府储备粮食实施监管的有关部门以及在监管过程中可以行使的职责、权限和程序,承储企业承担的有关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