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德钦县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清单(第一批)中取消的部分证明事项的通知
(共3项)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持续推进“减证便民”行动,根据迪庆州司法局关于印发《迪庆州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清单(第一批)中取消的部分证明事项》的通知(迪司发〔2022〕3号)要求,现对德钦县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清单(第一批)中取消的3项证明事项进行公布。
附件:德钦县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清单(第一批)中取消的证明事项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