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庆藏族自治州司法局关于印发《迪庆州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清单(第二批)》和
《迪庆州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清单(第一批)中取消的部分证明事项》的通知
三县(市)人民政府,州级各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及州委、州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决策部署,持续推进“减证便民”行动,依据国务院、云南省和我州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相关文件精神,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迪庆州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清单(第二批)》和《迪庆州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清单(第一批)中取消的部分证明事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迪庆州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清单(第二批)
2.迪庆州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清单(第一批)中取消的部分证明事项
迪庆藏族自治州司法局
2022年1月18日
附件1
迪庆州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清单(第二批)
(共17项)
序号 | 政务服务事项 | 证明事项 (材料名称) | 州级业务指导(实施)部门 | 主项名称 | 子项名称 | 办理项名称 | 事项类型 | 行使层级 | ||||||
1 | 保安服务许可 | 保安服务公司设立许可 | 行政许可 | 省、州 | 拟任保安服务公司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副总经理等主要管理人员的5年以上军队、公安、安全、审判、检察、司法行政或者治安保卫、保安经营管理工作经验证明 | 州公安局 | ||||||||
2 | 保安服务许可 | 保安服务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变更审核 | 行政许可 | 省、州 | 拟任保安服务公司法定代表人的5年以上军队、公安、安全、审判、检察、司法行政或者治安保卫、保安经营管理工作经验证明 | 州公安局 | ||||||||
3 | 设立保安培训单位备案 | 其他行政权力 | 州 | 培训机构师资人员的工作经历证明 | 州公安局 | |||||||||
4 | 法律职业资格认定 | 应届毕业生法律职业资格认定(享受放宽条件政策的除外) | 行政许可 | 省、州 | 未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证明 | 州司法局 | ||||||||
5 | 法律职业资格认定 | 全国批次法律职业资格认定(享受放宽条件政策的除外) | 行政许可 | 省、州 | 未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证明 | 州司法局 | ||||||||
6 | 法律职业资格认定 | 应届毕业生法律职业资格认定(享受放宽条件政策的除外) | 行政许可 | 省、州 | 未曾被开除公职的证明 | 州司法局 | ||||||||
7 | 法律职业资格认定 | 全国批次法律职业资格认定(享受放宽条件政策的除外) | 行政许可 | 省、州 | 未曾被开除公职的证明 | 州司法局 | ||||||||
8 | 法律职业资格认定 | 应届毕业生法律职业资格认定(享受放宽条件政策的除外) | 行政许可 | 省、州 | 未曾被吊销律师执业证书、公证员执业证书的证明 | 州司法局 | ||||||||
9 | 法律职业资格认定 | 全国批次法律职业资格认定(享受放宽条件政策的除外) | 行政许可 | 省、州 | 未曾被吊销律师执业证书、公证员执业证书的证明 | 州司法局 | ||||||||
10 | 法律职业资格认定 | 应届毕业生法律职业资格认定(享受放宽条件政策的除外) | 行政许可 | 省、州 | 未因严重失信行为被国家有关单位确定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并纳入国家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的证明 | 州司法局 | ||||||||
11 | 法律职业资格认定 | 全国批次法律职业资格认定(享受放宽条件政策的除外) | 行政许可 | 省、州 | 未因严重失信行为被国家有关单位确定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并纳入国家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的证明 | 州司法局 | ||||||||
12 | 法律职业资格认定 | 应届毕业生法律职业资格认定(享受放宽条件政策的除外) | 行政许可 | 省、州 | 报名考试人员具备相应学历学位的证明 | 州司法局 | ||||||||
13 | 法律职业资格认定 | 全国批次法律职业资格认定(享受放宽条件政策的除外) | 行政许可 | 省、州 | 报名考试人员具备相应学历学位的证明 | 州司法局 | ||||||||
14 | 法律职业资格认定 | 应届毕业生法律职业资格认定(享受放宽条件政策的除外) | 行政许可 | 省、州 | 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且从事法律工作满三年的证明 | 州司法局 | ||||||||
15 | 法律职业资格认定 | 全国批次法律职业资格认定(享受放宽条件政策的除外) | 行政许可 | 省、州 | 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且从事法律工作满三年的证明 | 州司法局 | ||||||||
16 | 法律职业资格认定 | 应届毕业生法律职业资格认定(享受放宽条件政策的除外) | 行政许可 | 省、州 | 考试当年毕业的自学考试本科学历人员报名时全部单科成绩合格的证明 | 州司法局 | ||||||||
17 | 法律职业资格认定 | 全国批次法律职业资格认定(享受放宽条件政策的除外) | 行政许可 | 省、州 | 考试当年毕业的自学考试本科学历人员报名时全部单科成绩合格的证明 | 州司法局 | ||||||||
附件2
迪庆州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清单(第一批)
中取消的部分证明事项(共3项)
序号 | 政务服务事项 | 证明事项 (材料名称) | 州级业务 指导(实施)部门 | 调整方式 | 备注 | 主项名称 | 子项 名称 | 办理 项名称 | 事项类型 | 行使 层级 | ||||||
1 | 对就业困难人员(含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实施就业援助 | 就业困难人员认定 | 公共服务 | 州、县、乡 | 城镇零就业家庭证明 | 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取消 | 城镇零就业家庭证明通过网上数据核查实现,不需要申请人提供。 | ||||||||
2 | 粮食收购资格认定 | 粮食企业收购资格新申办 | 行政许可 | 州、县 | 仓储设施设备、质量检验仪器、计量器具等证明材料 | 州发改委 | 取消 | 粮食收购资格认定已改为备案,不需要提供相关证明。 | ||||||||
3 | 粮食收购资格认定 | 粮食企业收购资格延续 | 行政许可 | 州、县 | 仓储设施设备、质量检验仪器、计量器具等证明材料 | 州发改委 | 取消 | 粮食收购资格认定已改为备案,不需要提供相关证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