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
为健全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强化政府保基本兜底线功能,根据国家、省委省政府有关法律制度规定,按照《迪庆州民政局 迪庆州财政局关于印发迪庆州经济困难老年人服务补贴实施办法(试行)》迪民发[2023]17号的通知要求,为做好我县2025年经济困难老年人服务补贴发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放对象:具有德钦县户籍、年满80周岁及以上的低保老年人和分散供养的特困老年人。
二、发放标准:按不低于50元/人/月的标准发放经济困难老年人服务补贴。
三、资金发放情况
2025年4月全县需发放经济困难老年人服务补贴人数941人,总资金47050元。其中:升平镇68人,3400元;奔子栏镇177人,8850元;燕门乡62人,3100元;云岭乡81人,4050元;佛山乡34人,1700元;羊拉乡107人,5350元;拖顶乡167人,8350元;霞若乡118人,5900元;巴迪乡64人,3200元;叶枝镇63人,3150元。
四、2025年5月经济困难老年人服务补贴资金已于5月14日起由县民政局完成统一发放,请各乡镇做好公示工作,并加强人员增减数据动态情况。
附:2025年5月经济困难老年人服务补贴发放花名册及汇总表
德钦县民政局
2025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