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01528734X5/202500374
文  号
来 源
审计局
公开日期
2025-04-08
德钦县审计局关于德钦县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 收支及决算草案编制情况 专项审计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2025-04-08 15:47     浏览次数:289   
字体:[ ]
打印

审计结果公告 

DEQINXIAN SHENJIJU

SHENJI JIEGUO GONGGAO

德钦县审计局关于德钦县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及决算草案编制情况

专项审计结果公告

2025年   第 5

(总第270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八条的规定,德钦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4119日至2024425日,对德钦县林业和草原局(以下简称德钦县林草局)2023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及决算草案编制情况进行审计。德钦县林草局及审计涉及的相关单位对其提供的财务会计资料以及其他相关资料的及时性、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并作出书面承诺。德钦县审计局的责任是依法独立实施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组织机构情况

德钦县林草局是县政府直属主管的工作部门,属于县级财政一级预算单位,内设11个机构,德钦县林业和草原局核定人员编制44名,核定车辆编制10辆,2023年末实有人员39人,实有车辆10辆。

(二)部门预决算情况

财政部门下达德钦县林草局2023年预算总额12 ,389.77万元,其中:年初批复预算1,426.50万元,追加预算调整10 ,963.27万元。。决算报表反映,2023年部门总收入12 ,389.77万元,总支出12 ,389.77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100.21万元,当年无结余分配,年末结转和结余100.21万元。

财政部门下达德钦县国有林场2023年预算总额2,610.17万元,其中:年初批复预算340万元,追加预算调整2,270.17万元。决算报表反映,2023年部门总收入2,610.17万元,总支出2,750.72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1,567.13万元,当年无结余分配,年末结转和结余1,426.58万元。

(三)部门资产负债情况

2023年度财政账户报表反映,德钦县林草局期末资产合计2,057.73万元、负债合计700.55万元、净资产合计1,357.18万元。

2023年度财政账户报表反映,德钦县国有林场期末资产合计3,281.89万元、负债合计844.06万元、净资产合计2,437.832万元。

(四)部门绩效管理和内控制度建设情况

德钦县林草局已启动绩效绩效管理制度体系建设,已对2023年项目资金开展了绩效目标编制、评价及公开工作;德钦县林草局对财务预算、政府采购、固定资产、往来资金、建设项目、草原生态修复治理等方面建立了基本的内部控制制度。

(五)以前年度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2019年,德钦县审计局对德钦县林草局局长张华同志任职期间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审计,发现存在未执行公务卡结算制度、接待费管理不规范、专款不专用、固定资产未入账、虚列支出、往来款长期挂账等问题,经本次审计发现,2023年度仍存在往来款长期挂账49,116,649.04元及固定资产未及时入账的问题未完全整改完成。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德钦县林草局2023年度财政资金管理基本规范,经济活动基本真实、合法;但还存在年度预决算差异较大、但还存在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往来款长期挂账、扩大开支范围报销经费等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编制和执行方面发现的问题

1.年度预决算差异率较大。

德钦县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反映,财政拨款收入年初预算14,265,048.40元,决算金额123,897,731.32元,预决算差异率为768.54%

德钦县国有林场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反映,财政拨款收入年初预算3,400,001.53元,决算金额26 ,101 ,678.10元,预决算差异率为667.70%

(二)决算草案编制方面发现的问题

2.账表不符

年度决算报表支出总额与财务账面不符。德钦县国有林场2023年度决算报表支出总额27,507,157.15元,账面预算支出科目总额为26,101,678.10元,账面数比报表数少1,405,479.05元。

(三)预算绩效管理方面发现的问题

3.未按规定建立健全预算绩效管理制度

德钦县林草局未按规定建立健全预算绩效管理制度,未建立绩效管理责任约束制度、未制定本部门绩效评价规章制度。

(四)国有资产管理方面发现的问题

4.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

1)固定资产管理及核算混乱导致固定资产账务账面固定资产原值与固定资产卡片账资产原值账账不符、账实不符。

2)实物资产管理混乱。德钦县林草局固定资产卡片账登记不完善,资产未落实到具体使用人;抽查固定资产基本未贴标签,现场抽查时无法及时确认账面对应实物资产具体存放位置,由于保管不当导致资产灭失的风险较大。

3)德钦县林草局存在80项共计1 ,528 ,915.53元资产已达固定资产入账价值未及时纳入固定资产进行管理核算。

4)德钦县国有林场存在67项共计1 ,603 ,478元资产未及时登记资产卡片。

5)已报废处置资产尚未取得相关部门批准且并未进行账面核销。在审计组对德钦县林业和草原局所属资产进行监盘过程中发现,德钦县林草局所属3辆车已于2022年进行了报废处置,截至审计日德钦县林草局尚未取得相关财政部门、资产管理部门批复意见,尚未核销相关资产账及财务账。

6)未及时计提固定资产累计折旧。2023年德钦县国有林场所增加固定资产67项,资产原值1 ,603 ,478元,均未计提固定资产累计折旧。

(五)内控制度建设及执行方面发现的问题

5.未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

德钦县林草局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单位层面内控制度未搭建完善,致使业务层面内控制度未发挥作用;业务层面内控制度多为套用模板,尤其建设项目业务内控关键内容缺失。如:对属于单位正常职责范围的相关工作,如进山、进村蹲点巡视产生费用纳入差旅费报销范畴,未按要求参照县级差旅费补助标准制定相应管理办法等。

6.财务审核把关不严,资金支付审批手续不完整,付款依据不充分。

德钦县林草局存在支付项目进度款未见工程量报验单及监理签发的工程款支付证书;支付项目施工费未见施工合同及相关费用结算资料等问题。

7.多支付管护费14,156.00元。

德钦县林草局于2023510日记账-10号凭证支付德钦县园林绿化建设有限公司管护费1,581,653.50元,实际发生费用1,567,497.50元,多支付14,156.00元。

8.支付非本单位承担招标代理服务费14,454.00元。

德钦县林草局2023945号凭证支付云南云屿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服务费14,454.00元,支付非本单位承担的招标代理服务费。

(六)优化营商环境方面发现的问题

9.德钦县林草局支付中小企业款项时间超过60天。

德钦县林草局于出现工程项目、货物、服务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超过60天尾款尚未支付;货物验收合格之日起,超过60天尾款尚未支付。

(七)其他方面发现的问题

10.往来款长期挂账11,468,441.57元。

德钦县林草局自2019年后新增财务账面挂账两年以上往来款项长期挂账4,048,001.94元。其中:其他应收款余额为20,330元,应付账款余额为558,710.42元,其他应付款余额为3,468,961.52元。德钦县国有林场自2019年后新增两年以上往来款项长期挂账7,420,439.63元。其中:其他应收款余额为704,290.96元,其他应付款余额为6,716,148.67元。

11.隐匿列支三公经费。

德钦县林草局存在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计入“办公费”“差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隐匿列支三公经费的问题。

12.白条报账23,930.00元。

德钦县林草局存在报销经费无正规发票的问题,如:2023年德钦县林业和草原局报销支付车辆ETC费用,仅以付款回单作为依据,未取得发票、ETC扣款明细。202304月记账-17号凭证报销2023215日至217日专业扑火队至虫草基地、阿东河、白马雪山开展应急处置技能培训食材购买费用22,800, 无发票以及采买明细。202309月记账-31号凭证,报销购买野生菌样品费用1,130元无发票。

13.扩大开支范围,提高开支标准报销经费141,745.00103,611元。

1)超标准报销工会疗养差旅费351元。20234243号凭证,支付疗养活动差旅费中出现1人超标准乘坐一等座涉及金额351元。

2)德钦县林草局超范围报销差旅费11,910元;超标准报销差旅费2,650元;重复报销差旅费250元。

3)德钦县国有林场超标准报销差旅费29,350元;超范围报销差旅费50,450.00元。

4)超标准、超范围报销单位在职职工住院期间护理人员补助8650.00元。德钦县国有林场超标准、超范围报销单位在职职工住院期间护理人员补助8650元。

14.虚报差旅费及燃油费涉及金额1770元。

1)虚开增值税发票320元用于费用报销。202303月记账-56号凭证报销支3人下沉蹲点差旅费,32-11日产生住宿费3040元,311-13日住宿费用960元,其中虚开311日住宿发票一次,涉及金额320元。

2)重复报销车辆加油费450元。202303月记账-78号凭证中,凭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云南迪庆石油分公司于202326日开具的成品油“云南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开票代码为053002200111,发票号码07659453,开票金额价税合计450元,共计报销费用900元,重复报销450元。

3)虚报差旅费1000元。202311月记账-24号凭证报销燕门分场2023年上年度下乡差旅费中,2月份仅有28天,虚报29-31日共计3天行程以及伙食补助1,000元。15.结算方式调整无合理依据,导致项目超概算。

德钦县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五年攻坚行动病虫害枯死松树采伐项目实际结算口径与设计不一致,导致项目超概算,超概算未进行变更。

16.工程发生变更未办理设计变更手续。

德钦县林草局德钦县2023年欠发达国有林场保障性苗木储备基地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进行3次变更,其中:蓄水池建设规模及苗圃新建滴管引水与设计差异较大,建设规模发生变更,未办理设计变更手续。

17.未办理财务竣工决算手续

经审计组抽查发现德钦县林草局2023年度云南省迪庆州德钦县2023年草原生态修复治理项目、德钦县2023年欠发达国有林场保障性苗木储备基地建设项目已完成验收。截止20243月,项目未办理财务竣工决算手续。

三、审计处理处罚情况及建议

(一)审计处理处罚情况

1.对年度预决算差异率较大的问题。德钦县林草局应当进一步强化预算统筹能力,严格执行预算编制审批制度,充分考虑本部门实际,如实准确做好预决算编制工作。

2.对账表不符的问题。德钦县林草局应当在以后年度编制会计报表时,认真进行账表核对,保证账表相符。

3.对未按规定建立健全预算绩效管理制度的问题。德钦县林草局应当切实履行预算绩效管理主体责任,健全预算绩效管理制度。明确预算绩效管理责任人,做到主要负责同志对本部门本单位预算绩效负责。

4.对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德钦县林草局应当规范固定资产管理,及时开展固定资产清查工作,对固定资产增减变动及时进行会计处理,并定期与固定资产卡片进行核对,确保固定资产账卡相符。

5.对未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的问题。德钦县林草局应当及时建立健全内控制度,完善业务层面内控制度,做到内部控制贯穿单位经济活动的决策、执行和监督全过程,实现对经济活动的全面控制,并根据县级差旅费管理办法针对进山、进村蹲点巡视工作出台相应的管理办法或制度并报县政府审批。

6.对财务审核把关不严,资金支付审批手续不完整,付款依据不充分的问题。德钦县林草局应当在落实情况后补齐审批手续,全面清理支付依据资料并归入财务凭证档案,并在今后工作中进一步加强经费支出审核工作,全面审核各类报销单据,完善审批手续。

7.对多支付管护费14,156元的问题。德钦县林草局已将多支付的管护费收回,此问题已整改。

8.对支付非本单位承担招标代理服务费14,454元的问题。德钦县林草局已将不应由本单位承担的招标代理费收回,此问题已整改。

9.对德钦县林草局支付中小企业款项时间超过60天的问题。德钦县林草局应当将未支付的工程、服务、货物尾款按规定支付至提供服务的中小企业,并在下一步工作中按规定及时、准确支付相关费用。

10.对往来款长期挂账11,468,441.57元的问题。德钦县林草局应当对往来款挂账情况进行全面对账核实,制定清理核销办法,限期清理核销,并将清理结果报送审计局。并在今后的工作中注重对往来款项的日常管理,定期进行核对清理,避免往来款项长期挂账。

11.对隐匿列支三公经费的问题。德钦县林草局应当在今后工作中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不得隐匿“三公”经费。

12.对白条报账23 ,930.00元的问题。德钦县林草局已及时将原始凭证补齐,并将向农户购买野生菌未开具发票的1130元付款资料及情况说明提供至审计组,此问题已整改。

13.对扩大开支范围,提高开支标准报销经费103,611元的问题。德钦县林草局应当及时清理整改审计发现问题,并将超范围、超标准支付部分经费全数清退,并按审计组要求上缴财政,在今后工作中进一步规范差旅费等各项经费管理和使用。截止出具审计报告之日,德钦县林草局已将问题(1)中的351元收回,问题(4)虽已提供情况说明,但审计组认为此问题不符合相关规定,且报销金额大,不能将此问题销号,其余部分仍在整改中。

14.对虚报差旅费及燃油费涉及金额1770元的问题。德钦县林草局已将虚报的经费如数收回,计划待审计组下达审计决定书后上交省财政,此问题已整改。

15.对结算方式调整无合理依据,导致项目超概算的问题。德钦县林草局已将变更报告报县政府审批,并报审计组备案,审计组计划待县政府审批后,将此问题销号。

16.对工程发生变更未办理设计变更手续的问题。德钦县林草局应当按规定将项目变更的有关支撑材料抄送审计组后归入项目档案,在下一步工作中涉及项目变更时,按规定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勘察单位、监理单位签章备案后再实施。

17.对未办理财务竣工决算手续的问题。德钦县林草局应当做好以前年度建设项目的决算手续,编制竣工决算报表,及时确认资产价值和权属,并在以后的工作中及时办理建设项目竣工决算手续和资产移交等工作,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完整。

(二)审计建议

1.建议德钦县林草局高度重视财务管理工作,明确财务分管领导责任,加大对财务人员的培训力度,进一步增强财务人员财经法纪意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预算法实施条例》等规定,保证财政资金的安全,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2.建议德钦县林草局建立健全财务和内控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审批制度,加强对财务活动的控制和监督。建立健全支出内部控制制度和内部稽核、审批制度,强化内部约束,规范内部控制;规范处理会计事项,提高财务风险防范意识,确保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3.建议德钦县林草局在今后的工作中应注重对往来款项的日常管理,定期进行核对清理,避免往来款项长期挂账。

4.建议德钦县林草局严格按照固定资产管理相关规定加强对资产的管理,及时将购置的固定资产入账或将报废的资产核销,并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盘点,保证固定资产账实相符,做到资产卡片数字真实、账实相符。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德钦县林业和草原局承诺在以后年度做好相关工作,年度预决算差异率较大、账表不符、未按规定建立健全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未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财务审核把关不严,资金支付审批手续不完整、支付中小企业款项时间超过60天、往来款长期挂账11,468,441.57元、隐匿列支三公经费、扩大开支范围,提高开支标准报销经费103,611元、工程发生变更未办理设计变更手续、未办理财务竣工决算手续等尚在整改中。

针对此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德钦县林业和草原局高度重视,采纳了审计建议。


主办:德钦县人民政府 承办:德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云南省迪庆州德钦县行政中心4楼 运维电话:0887- 8412190
建议使用1920*1080分辨率/IE9以上浏览器访问达到最佳效果 本站已支持IPv6/IPv4访问
站内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887-82267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