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结果公告
DEQINXIAN SHENJIJU
SHENJI JIEGUO GONGGAO
德钦县审计局关于德钦县升平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2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及决算草案编制情况专项审计结果公告
2024年 第 41号
(总第265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八条和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德钦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3年3月16日至2023年5月31日,对德钦县升平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2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及决算草案编制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德钦县升平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所提供的财务会计资料、电子数据、其他证明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并对此作出了书面承诺。德钦县审计局的责任是依法独立实施审计调查并出具审计调查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组织机构情况
德钦县升平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属于县级一级预算单位,主管单位为德钦县卫生健康局;内设8个职能部门,核定人员编制20人,核定车辆编制1辆,2022年末实有人员23人(返在职4人),实有车2辆。
(二)部门预决算情况
财政部门下达德钦县升平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2年度预算总额918.84万元,其中,年初批复预算619.16万元,追加调整预算299.68万元。决算报表反映,2022年部门总收入1120.07万元,总支出1115.16万元 年初结转和结余39.38万元,当年无结余分配,年末结转和结余44.29万元。
(三)“三公”经费、会议费及培训费支出情况
德钦县升平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三公”经费2022年财政预算拨款1.5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化;“三公”经费2022年支出2.23万元,与上年度相比增加0.54万元,增加幅度为31.95%;会议费2022年无支出,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化;培训费2022年支出5.98万元,比上年度增加4.92万元,增长464.15%。
(四)国有资产管理情况
德钦县升平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1年度固定资产账面净值年初余额198.40万元,本年减少15.84万元,年末余额182.56万元。
(五)以前年度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2020年,德钦县审计局对德钦县升平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19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发现存在预算执行进度未达标的问题,经审计调查,2022年未发现此类问题。
二、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编制和执行方面发现的问题
1.发放职工家庭医生签约补助未纳入绩效总量。
(1)2022年1月,支付2021年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补助
22 896元,发放至阿东村、巨水村、敦和社区、阿墩子社区4个家签团队,均汇款给卫生院在职在编人员,发放家庭医生签约补助未纳入绩效总量。
(2)2022年9月,支付2022年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补助
25 579.6元,其中23 579.6元支付给在职在编人员,发放家庭医生签约补助未纳入绩效总量。
2.超范围报销差旅费,涉及金额200元。
2022年12月,支付下乡差旅费200元,出差目的地为德钦第一小学,位于县城区内,不应报销差旅费。
3.应缴未缴存量资金,涉及金额277 141.12元。
(1)截至2022年12月31日,德钦县升平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账面反映结转两年及以上的非财政拨款结转为111 634元。
(2)截至2022年12月31日,德钦县升平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账面反映“其他应付款”科目中结转两年及以上的资金为165 507.12元。
4.隐匿列支“三公”经费,涉及金额3390.24元。
2022年,德钦县升平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390.24元记入差旅费、生活补助、其他交通费用核算。
5.“三公”经费不降反增,涉及金额5371.58元。
德钦县升平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2年决算“三公”经费
22 306.58元,2021年决算“三公”经费16 935元,2022年较2021年增长5371.58元,增长幅度为31.72%。
6.公务用车未定点维修,涉及金额16 390元。
2022年12月,支付德钦县升平镇兄弟汽修店车辆维护费
16 390元,该单位不在《德钦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公务用车2020-2022年度定点维修公开招标采购项目中标维修企业清单》内。
7.会计核算不规范。
(1)2022年,德钦县升平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直接根据药品收入金额结转药品费用,应核对药品管理系统出库统计数据和药品出库单据,按照实际出库数据进行结转。
(2)2022年,德钦县升平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存在将差旅费计入办公费、培训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生活补助核算等情况。
(二)国有资产管理方面发现的问题
8.取得固定资产未入账,涉及金额8430.72元。
2022年5月,德钦县卫生健康局无偿调拨至升平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A类生物安全运输箱6个共计8430.72元,未计入固定资产核算。
9.集中采购目录物品未履行政府采购程序,涉及金额15 500元。
2022年7月,购买复印纸100件15 500元,未履行集中采购程序。
10.库存物品管理不规范299 194.75元。
(1)处置库存物品未经审批。
2022年,德钦县升平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将过期药品
2 860.58元直接列入“业务活动费用-医疗费用”,未报相关部门审批。
(2)库存物品账实不符。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德钦县升平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账面反映“库存物品-药品-西药-药库”余额为-256 202.85元 “库存物品-药品-西药-药房-门诊药房”余额为-40 131.32元。
(三)其他方面发现的问题
11.往来款长期挂账,涉及金额278 645.36元。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德钦县升平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账面反映挂账两年以上的往来款项余额为278 645.36元,其中:其他应收款41 562.04元,其他应付款237 083.32元。
12.出差审批不规范。
(1)2022年11月,支付基金监管及药品耗材集采业务专项培训差旅费442元,《出差审批单》申请日期为2022年10月31日,实际出差时间2022年10月26日至29日。
(2)2022年11月,支付知识培训差旅费314元,《出差审批单》申请日期为2022年11月21日,实际出差时间2022年11月1日至4日。
三、审计处理处罚情况及建议
(一)审计处理处罚情况
1.对发放职工家庭医生签约补助未纳入绩效总量的问题,审计根据规定德钦县升平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将发放给职工的所有相关补助纳入绩效总量。
2.对超范围报销差旅费200元的问题,德钦县升平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已在审计期间收回。
3.对应缴未缴存量资金277 141.12元的问题,在审计报告征求意见期间已清理资金1 444 768.37元,审计根据规定责令德钦县升平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上述存量资金进行清理,确属存量资金的及时上缴德钦县财政局统筹使用。
4.对隐匿列支“三公”经费的问题,审计根据规定责令德钦县升平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严格执行《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相关规定,加强管理,不得隐匿列支“三公”经费。
5.对“三公”经费不降反增的问题,审计根据规定责令德钦县升平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严格控制和压缩行政经费,有效降低行政成本。
6.对公务用车未定点维修的问题,审计根据规定责令德钦县升平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以后的工作中严格执行公务用车定点维修的相关规定,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7.对会计核算不规范的问题,审计根据规定责令德钦县升平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时落实衔接差异原因,并在下一步工作中严格按照经济业务事项的实质进行会计核算,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8.对取得固定资产未入账的问题,德钦县升平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已在审计报告征求意见期间办理固定资产入账手续。
9.对集中采购目录物品未履行政府采购程序的问题,审计根据规定责令德钦县升平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相关规定,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10.对库存物品管理不规范299 194.75元的问题,审计根据规定责令德钦县升平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厘清库存物品盘亏情况,说明库存物品盘亏原因,并及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定期对库存物品进行盘点,及时调整账务,保证账实相符。
11.对往来款长期挂账278 645.36元的问题,在审计期间已收回其他应收款10 856.6元,审计根据规定责令德钦县升平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剩余往来款项及时进行清理、结算。
12.对出差审批不规范的问题,审计根据规定责令德钦县升平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以后的工作中严格按照差旅费管理相关规定履行出差审批手续,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
(二)审计建议
1.建议德钦县升平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立内部管理制度,定期对往来款项进行核查清理,对于长期挂账的往来款项应及时进行处理,确属存量资金的及时上缴德钦县财政局统筹使用。
2.建议德钦县升平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一步加强对《德钦县改革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政策及全科医生培养与使用激励机制的实施方案》(德政办发〔2020〕61号)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合理确定绩效总量,规范绩效工资发放。
3.建议德钦县升平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加强会计基础工作,全面审核报销单据,准确会计核算,规范库存物品管理,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的相关规定。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德钦县升平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完成整改4项,其中:超范围报销差旅费200元已在审计期间收回;应缴未缴存量资金277 141.12元,已使用252 410.82元、上缴德钦县财政局
24 730.3元;取得固定资产8430.72已入账处理;往来款长期挂账278 645.36元已清理。德钦县升平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承诺在以后年度做好相关工作7项,其中:发放职工家庭医生签约补助纳入绩效总量;杜绝隐匿列支“三公”经费和“三公”经费不降反增的问题;在公务用车定点维修公车;规范出差审批和会计核算;集采目录物品履行集中采购程序。库存物品管理不规范299 194.75元的问题尚在整改中。
针对此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德钦县升平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高度重视,采纳了审计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