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结果公告
DEQINXIAN SHENJIJU
SHENJI JIEGUO GONGGAO
德钦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2022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及决算草案编制情况专项审计
结果公告
2024年 第 35号
(总第259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八条和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德钦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3年3月16日至2023年5月31日,对德钦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德钦县妇幼保健中心”)2022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及决算草案编制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德钦县妇幼保健中心对所提供的财务会计资料、电子数据、其他证明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德钦县审计局的责任是依法独立实施审计调查并出具审计调查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组织机构情况
德钦县妇幼保健中心属于县级一级预算单位,主管单位为德钦县卫生健康局,核定人员编制30人,核定车辆编制1辆,2022年末实有人员28人,实有车辆4辆。
(二)部门预决算情况
财政部门下达德钦县妇幼保健中心2022年度预算总额1171.10万元,其中:年初批复预算821.21万元,追加调整预算349.89万元。决算报表反映,2022年部门总收入1250.90万元,总支出1275.53万元 年初结转和结余118.95元,当年无结余分配,年末结转和结余94.32万元。
(三)“三公”经费、会议费及培训费支出情况
德钦县妇幼保健中心“三公”经费2022年共支出2.27万元,比上年度减少0.37万元,减少幅度14.01%;培训费2022年共支出3.34万元,比上年度减少0.73万元,减少幅度17.94%。
(四)国有资产管理情况
德钦县妇幼保健中心2022年度固定资产账面净值年初余额 503.73万元,本年增加59.90万元,年末余额563.63万元。
(五)以前年度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2020年,德钦县审计局对德钦县妇幼保健中心2019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发现存在预算执行支付进度未达标的问题,经审计调查2022年未发现此类问题。
二、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编制和执行方面发现的问题
1.公务用车未定点维修750元。
2022年7月,支付维修车辆换电瓶费750元,维修单位为德钦县升平镇兄弟汽修店,不在《德钦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及人民团体公务用车2020-2022年度定点维修公开招标采购项目中标维修企业清单》中。
2.隐匿列支“三公”经费,涉及金额11 231.25元。
2022年,德钦县妇幼保健中心存在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计入“差旅费”核算的情况,涉及金额11 231.25元。
3.应缴未缴存量资金,涉及金额8827.59元。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德钦县妇幼保健中心账面反映“其他应付款”科目中结转两年及以上的资金为8827.59元。
4.超范围报销公务接待费,涉及金额1165元。
2022年6月,支付联合交叉督导接待费,共接待2餐,其中第二餐1565元,收到督导组缴纳伙食费400元,未收取餐费1165元。
5.会计核算不规范。
2022年,德钦县妇幼保健中心存在将专用燃料费计入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核算,维修费计入劳务费、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务接待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核算,办公费计入公务接待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核算,未正确在业务活动费用及库存物品科目中核算中成药等情况。
(二)国有资产管理方面发现的问题
6.库存物品管理不规范,涉及金额26 243.33元。
2022年12月,德钦县妇幼保健中心盘亏26 243.33元,直接计入“业务活动费用-医疗费用”,库存物品盘亏未经相关部门审批。
7.集采目录物品未履行集中采购程序,涉及金额152 897元。
2022年,德钦县妇幼保健中心采购空调3套9897元、LED显示屏1台143 000元,共计152 897元,未履行政府集中采购程序。
(三)其他方面发现的问题
8.往来款长期挂账,涉及金额62 882.87元。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德钦县妇幼保健中心账面反映挂账两年以上的“其他应收款”金额为9662.28元,“其他应付款”金额为53 220.59元。
9.未履行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义务。
2022年,德钦县妇幼保健中心支付返聘人员工资共87 100元,均未履行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义务。
10.出差审批不规范。
2022年,德钦县妇幼保健中心报销部分差旅费时存在出差审批在出差之后的情况。
三、审计处理处罚情况及建议
(一)审计处理处罚情况
1.对公务用车未定点维修的问题,审计根据规定责令责令德钦县妇幼保健中心在以后的工作中严格执行公务用车定点维修的相关规定,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2.对隐匿列支“三公”经费的问题,审计根据规定责令德钦县妇幼保健中心严格执行《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相关规定,加强管理,不得隐匿列支“三公”经费。
3.对应缴未缴存量资金8827.59元的问题,在审计报告征求意见期间已清理3069元,审计根据规定责令德钦县妇幼保健中心对剩余资金进行清理,确属存量资金的及时上缴德钦县财政局统筹使用。
4.对超范围报销公务接待费1165元的问题,在审计报告征求意见期间已收回超范围报销的公务接待费,审计根据规定责令德钦县妇幼保健中心将收回的资金上缴省级国库。
5.对会计核算不规范的问题,审计根据规定责令德钦县妇幼保健中心在下一步工作中严格按照经济业务事项的实质进行会计核算,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6.对库存物品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审计根据规定责令德钦县妇幼保健中心厘清库存物品盘亏情况,及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及时调整账务,保证账实相符。
7.对集采目录物品未履行集中采购程序的问题,审计根据规定责令德钦县妇幼保健中心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相关规定,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8.对往来款长期挂账62 882.87元的问题,德钦县妇幼保健中心在审计报告征求意见期间已清理45 512.11元,审计根据规定责令德钦县妇幼保健中心对其余往来款项及时进行清理、结算。
9.对未履行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义务的问题,审计根据规定责令德钦县妇幼保健中心严格履行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义务,依法向税务机关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
10.对出差审批不规范的问题,审计根据规定责令德钦县妇幼保健中心在以后的工作中严格按照差旅费管理相关规定履行出差审批手续,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
(二)审计建议
1.建议德钦县妇幼保健中心建立内部管理制度,定期对往来款项进行核查清理,对于长期挂账的往来款项应及时进行处理,确属存量资金的及时上缴德钦县财政局统筹使用。
2.建议德钦县妇幼保健中心加强会计基础工作,全面审核报销单据,准确会计核算,规范库存物品管理,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的相关规定。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德钦县妇幼保健中心完成整改5项,其中:应缴未缴存量资金8827.59元(上缴财政5657.95元、资金使用3169.64元);超范围报销公务接待费1165元已收回并上缴省级国库;库存物品管理不规范26,243.33元已清理;往来款长期挂账清理
62 882.87元;收回并补缴未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13 247.61元。德钦县妇幼保健中心承诺在以后年度做好相关工作5项,其中:公务用车定点维修;杜绝隐匿列支“三公”经费;规范出差审批和会计核算;集采目录物品履行集中采购程序。
针对此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德钦县妇幼保健中心高度重视,采纳了审计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