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钦县统计局关于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德钦县审计局于2022年04月8日至2022年06月22日对德钦县统计局进行了审计,审计2019年1月至2021年12月后出具了审计报告,局领导高度重视,对审计报告内容涉及问题事项进行认真梳理并整改,整改情况如下:
(一)经济政策执行权方面
1、不相容岗位兼职的问题
上述问题已经向局领导班子反映并要求安排专业的人员来担任会计或者出纳,做到明确岗位职责及分工,确保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相互制约和相互监督。
2、接待费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上述问题已经整改并把接待审批单里的内容(人员明细、单位、姓名、职务和公务活动项目等)进行了完善。同时自2022年起我局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依法依规接待,未出现类似问题,并将长期坚持。
(二)经济管理全面方面
1、隐匿列支三公经费
上述问题是因为该费用在其他资金里支出,但是在决算报表中财政要求三公经费里只统计财政预算里支出的,不体现其他资金里支出的费用,所以导致账上与决算报表不符,以后引起高度重视。
2、 财务审核把关不严,凭证资料不齐全。
上述问题中提到的一体化住户调查补贴无发放标准文件依据问题。该问题与局领导对接落实后,此项补贴发放标准是省级开会时提出的,同时也要求了下发相关文件。但此项补贴相关文件,于2022年9月5日才由州政府下发。文件为(迪庆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国家样本轮换和分州市劳动力调查有关工作的通知》迪政办发[2022]82号),现已整改完善,并将长期坚持。
3、列支非本单位编制车辆燃油费7110.07元。
上述问题2019年因单位内无公车,在出差时借用本单位职工的车辆产生燃油费由单位支付,于2023年4月12日收回款项并上缴至云南省财政厅非税收入收缴专户;自2020年11月从发改局划转公车后使用公车,未出现类似情况。
4、往来款长期挂账
上述问题我局已经在积极清理,并在今后及时处理往来款项,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出现。
通过以上整改落实,在今后的工作中将加强:
一是加强业务知识的学习。将邀请专业技术人员加强对业务知识的培训、指导学习,进一步增强财务人员财经法纪意识,提升业务能力。
二是加强财务管理,严格按照会计法和会计制度的规定,进一步加强会计工作的规范化,建立健全财务内部管理制度,按规定设置会计科目,进行账务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