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结果公告
DEQINXIAN SHENJIJU
SHENJI JIEGUO GONGGAO
德钦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专项资金及物资管理使用情况审计的审计结果公告
2024年 第 24号
(总第248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相关规定和《德钦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专项资金及物资管理使用情况审计实施方案》,我局对德钦县升平镇社区卫生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专项资金及物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就地审计,现将审计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疫情防控财政资金管理使用情况
2020年4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德钦县升平镇社区卫生院共收到疫情防控资金29.97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6.83万元,省级资金4.12万元,州级资金0.01万元,县级资金4.12万元。
截止2023年8月31日,支出29.97万元,无资金结余。
(二)疫情防控捐赠款物管理情况
2023年6月1日,德钦县升平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收到德钦县红十字会移交的社会捐赠疫情防控物资一批,价值
186 680,主要为口罩、防护服等物资。根据德钦县升平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供的物资出库单和发放物资清单,截至2023年8月31日库存物资价值110 550元。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挤占、挪用疫情防控专项资金19 567元。
三、审计处理处罚情况及建议
审计处理处罚情况:针对上述问题,根据《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防治补助资金管理的指导意见》(云财社〔2020〕26号)"三、管理要求(二)加强资金绩效,规范资金使用……补助资金应按规定的用途和范围分配使用,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虚报冒领、骗取套取、挤占挪用或改变资金用途"的规定,德钦县升平镇社区卫生院已将挤占挪用的资金19 567元清退收回。
审计建议:建议德钦县升平镇社区卫生院进一步加强专项资金管理,规范资金使用,加强监督检查,做到专款专用,建立健全支出内部控制制度和内部稽核、审批制度,强化内部约束,提高财务风险防范意识,确保资金支出合理合规。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根据德钦县升平镇社区卫生院反馈的审计整改情况,德钦县升平镇社区卫生院已将挤占挪用的资金19 567元清退收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