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结果公告
DEQINXIAN SHENJIJU
SHENJI JIEGUO GONGGAO
德钦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专项资金及物资管理使用情况审计的审计结果公告
2024年 第 20号
(总第244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相关规定和《德钦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专项资金及物资管理使用情况审计实施方案》,我局对德钦县财政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专项资金及物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就地审计,现将审计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0年4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德钦县财政局下达疫情防控资金6618.25万元。其中:中央资金3797.33万元,省级资金931.3万元,州级资金67.05万元,县本级资金1822.57万元。截止2023年8月31日,未分配资金271.51万元。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中央直达资金未及时分配,涉及金额2 715 100元。
三、审计处理处罚情况及建议
审计处理处罚情况:针对上述问题,根据《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管理办法》(财预〔2015〕230号)第三十五条“基层政府财政部门接到专项转移支付后,应当及时分解下达资金。……对上级政府有关部门分配时尚未明确具体补助对象或补助金额的,基层政府财政部门原则上应当在接到专项转移支付后30日内分解下达到位”的规定,责成德钦县财政局应当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组织相关部门完成直达资金申报,严格审核,及时将未分配的中央直达资金分解下达到位。 审计建议:建议德钦县财政局及时组织直达资金申报、审核和分配,加快直达资金的支出进度,避免资金闲置沉淀。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根据德钦县财政局反馈的《德钦县财政局关于德钦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专项资金及物资管理使用情况审计整改完成情况的报告》对我局提出问题进行了规范,针对上述问题:德钦县财政局已将未及时分配的中央直达资金进行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