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01528734X5/202400308
文  号
来 源
审计局
公开日期
2024-07-10
德钦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专项资金及物资管理使用情况审计的审计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2024-07-10 14:56     浏览次数:20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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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结果公告

 

DEQINXIAN SHENJIJU

SHENJI JIEGUO GONGGAO

德钦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专项资金及物资管理使用情况审计的审计结果公告

德钦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   第 19

(总第243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相关规定和《德钦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专项资金及物资管理使用情况审计实施方案》,我局对德钦县农业农村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专项资金及物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就地审计,现将审计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疫情防控财政资金管理使用情况

2020412023831德钦县农业农村局共收到疫情防控资金5元。县级级资金。

截止2023年8月31日,支出5万元,资金结余

(二)疫情防控捐赠款物管理情况

2020年4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德钦县农业农村局收到德钦县红十字会捐赠资金15.4万元,

截至2023年8月31日,支出15.4万元,德钦县红十字会捐赠资金无结余。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挤占、挪用疫情防控专项资金30 600元。

2022年德钦县农业农村局从疫情防控专项资金支付日常车旅费、租车费、日常办公费及车辆维修费,涉及资金 30 600元。  

计处理处罚情况:针对上述问题根据《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防治补助资金管理的指导意见》(云财社〔2020〕26号)"三、管理要求(二)加强资金绩效,规范资金使用……补助资金应按规定的用途和范围分配使用,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虚报冒领、骗取套取、挤占挪用或改变资金用途"的规定,责成德钦县农业农村局应当调整有关会计账目,追回被挪用的财政资金并归还资金原渠道,在今后工作中必须按照本级财政部门批复的预算科目和数额执行,不得挤占、挪用专项经费,确需做出调整的,必须经本级财政部门同意。   

审计建议:建议德钦县农业农村局进一步加强专项资金管理,规范资金使用,加强监督检查,做到专款专用,建立健全支出内部控制制度和内部稽核、审批制度,强化内部约束,提高财务风险防范意识,确保资金支出合理合规。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根据德钦县农业农村局反馈的《德钦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审计整改情况的报告说明计划向财政局申请专项资金后进行调账,还未完成整改。


主办:德钦县人民政府 承办:德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云南省迪庆州德钦县行政中心4楼 运维电话:0887- 84121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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