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 由 德钦县交通运输局在金沙江右岸奔子栏镇至曲宗桥段未批先建跨江临时便桥
立案时间 2024 年 9 月 10 日 办结时间2024年11月 4日
处罚文书号 德水罚[2024] 03号
承办机构 德钦县水务局 承办人 张志军、鲁茸队顶
简要案情及调查经过:
德钦县水务局于2024年9月10日对该违法行为立案,并通过现场调查、调查 询问、资料核查等方式进行调查
处理情况:
下达处罚决定书。要求一、责令你单位在收到处罚决定之日起2个月内完成相关手续补办工作;二、罚款1万元。
处理情况:案件已办结
(此件公开)
德钦县水务局
2024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