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钦县史志办办公场所及车辆安全
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为规范办公场所的安全管理,保障办公人员的身心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办公场所的安全健康管理。
三、管理职责
各科室负责本科室办公场所的安全健康管理。
四、管理内容与要求
(一)办公场所工作环境要求
1.室内通风良好,照明充足。
2.在合适的位置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如:逃生路线标志、禁止吸烟标志、注意防滑和防碰标志等。
3.保持地板清洁,无杂物、无流液、无突起物或其他不规则处。
4.室内高处堆放或吊挂的物品应稳固可靠。
5.禁止大声喧哗、打闹,严禁随地吐痰和扔垃圾。
(二)文件柜及办公桌使用要求
1.文件柜、办公桌摆放位置合适,做到整齐、美观。
2.文件柜内物品放置合理,保证重心不偏离,防止因重心偏离导致物品落地或使人员受到伤害。
3.办公桌面整齐,正确使用抽屉,防止挤手。
(三)物品的保管和存放
1.办公室的设备和器具摆放位置应合适、整齐,不能妨碍人员走动和堵塞逃生通道。
2.灭火设备周围应无障碍物、堆放物。
3.饮料罐、垃圾及其他废物应及时放入垃圾箱内,保持办公室清洁卫生。
4.禁止将垃圾、有毒、易燃、易爆和放射性物品放入办公室内。
5.财会室等重要部位,应做到随手关门。
6.严格遵守现金保管和物资保管制度,贵重物品应妥善保管,公款不得在办公室过夜。
(四)消防设备的管理
1.办公室,应配备一定数量的灭火器材,配备数量、规格由办公室根据有关规定配置。
2.所有移动式消防器材应保存在原规定的位置,由专人分管,分管人要做到定期检查保养,保证标牌清晰、药剂有效。
(五)用电管理要求
1.办公室内应安装有效的漏电保护装置。
2.办公室用电总量必须少于室内接线盒(板)的额定容量,接在每一个接线板上的用电设备容量总数要少于线板的额定容量。
3.办公室内配置的电器,如复印机、碎纸机、饮水机等应有专人负责,做到操作准确,人离开后切断电源。
4.办公室用电设备的电线、插头、插座应保持完好,无缺口、破损和连接不当的现象。
5.复印机应放置在通风良好的场所。
6.所有用电设备不要放置在潮湿的场所。
7.安装或修理电气设备时,务必关掉电器电源并拔下插头。
8.每天离开办公室之前,应断开无关的电气设备电源。
9.严禁在办公室内用电炉取暖、做饭。
(六)车辆管理
1.办公室负责安排对汽车车况每月进行严格安全检查,杜绝汽车带“病”运行。
2.办公室对驾驶员要进行安全教育,驾驶员要增强安全意识,严禁超速、酒后驾车、疲劳驾驶等违规、违法现象的发生。
3.各科室使用车辆前必须请示,经批准后才能使用,并由转职驾驶员驾驶,办公室做好车辆使用登记。
4.车辆夜间按照区机关事务管理局规定地点停放,未经批准不准私自用车。
5、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关于交通安全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模范遵守公司《车辆管理制度》,严于律己,以身作则,并组织具体实施和检查。
6、爱护车辆,遵守劳动纪律,牢固树立安全行车的观念,严格遵守交通安全法规,提供文明、礼貌、安全行车服务。
德钦县史志办
2018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