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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宗教事务局
公开日期
2023-01-19
德钦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3年度部门预算
发布时间:2023-01-19 11:30     浏览次数:5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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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钦县民族宗教事务局部门预算编制说明.doc

德钦县民族宗教事务局部门预算公开表.xlsx

德钦县民族宗教事务局部门2023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德钦县民族宗教事务局部门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德钦县民族宗教事务局部门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县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德钦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负责起草民族宗教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协调推进本系统依法行政,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保障少数民族合法权益,联系民族自治地方,督促指导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贯彻落实。

2、组织开展民族宗教理论、政策和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负责民族宗教动态和信息的汇总、分析,提出有关民族宗教工作的政策建议。

3、负责协调推动有关部门履行民族宗教工作相关职责,推进民族宗教事务治理法治化、社会化管理工作,促进党和国家民族宗教政策在经济发展和社会事业有关领域的贯彻落实。

4、研究提出协调民族关系、宗教关系的工作建议,会同有关部门处理涉及民族关系、宗教关系的重大事项、突发事件,参与协调民族地区社会稳定工作,维护民族团结、宗教和谐。

5、负责拟订少数民族事业等专项规划,监督检查规划实施情况,参与拟订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相关领域的发展规划,促进建立和完善少数民族事业发展综合评价监测体系,推进实施民族宗教事务服务体系和管理信息化建设。

6、研究分析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社会事业方面的问题并提出特殊政策建议;协调配合有关部门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加快发展,参与协调民族地区科技发展、对口帮扶和经济技术合作等有关工作。

7、参与拟订少数民族干部人才队伍、宗教工作队伍建设规划;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和人才的培养教育及推荐使用工作。

8、负责组织指导民族宗教法律法规、政策和基本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指导城市民族宗教工作,协调城市民族、宗教关系;指导散居少数民族和民族乡工作;组织指导民族自治地方有关庆典活动;组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边疆繁荣稳定示范区建设的相关工作;承办云南省人民政府民族团结进步表彰活动。

9、研究提出民族教育改革发展中的特殊政策建议,帮助解决民族教育的特殊困难,管理云南民族大学。管理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指导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翻译、出版和民族古籍的收集、整理、出版规划等工作。

10、依法履行宗教事务管理职责,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的宗教活动,维护宗教界的合法权益;保护宗教教职人员履行正常的教务活动,保护信教群众正常的宗教活动。

11、指导宗教团体依法依章开展活动,支持宗教团体加强自身建设,加强对宗教院校建设的指导,培养宗教教职人员和后备人才;推动宗教团体在宗教界开展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拥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的自我教育;承担伊斯兰教朝觐事务管理工作;办理宗教团体需由政府解决或协调的相关事务。

12、负责民族宗教事务方面的外事管理工作,组织指导民族宗教工作领域有关对外和对港澳台的交流与合作。

13、依法履行管理职责,防范利用民族宗教进行非法、违法活动,抵御境外利用民族宗教进行的分裂、渗透、破坏活动。联系少数民族和宗教界代表人士,做好代表人士生活、学习等各项管理工作。

14、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7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经济股、政策法规股、社会事务股、宗教股、创建办、财务室,所属单位0个。

德钦县民族宗教事务局设七个内设机构:

办公室:负责综合协调局机关日常政务工作;负责局机关有关重要会议的组织;起草、修改和送审有关重要报告和文件;负责局机关重要事项的督查督办;负责局机关文电、文秘、机要、宣传、信息、印鉴、文印、保密、档案、接待联络、安全保卫和车辆管理及调配等工作;协调、处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负责局机关资产、设备及办公用品的购置、分发、维护和管理;制定并督促落实局机关各项制度;负责联系离退休人员有关事宜;做好目标督查管理各项工作。办公室下设财务室负责机关财务、国有资产、基建等工作;管理民族宗教工作经费和有关专项资金;负责单位财务监督和内部审计工作。负责与州民宗委办公室、财务室和相关科室的汇报对接联系工作。

经济股:研究提出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特殊政策建议;拟订少数民族事业等专项规划,监督检查规划的实施情况;参与拟订民族地区经济社会相关领域的发展规划;承担统计分析和综合评价监测体系的有关工作;参与协调民族地区对口支援、经济技术合作和民族贸易、民族特需商品生产的有关工作;参与少数民族专项资金管理工作和扶贫工作;负责民族经济统计工作;做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目标管理责任制相关工作;负责与州民宗委经济发展科和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办的汇报对接联系工作。

政策法规股:参与起草民族、宗教事务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定政策措施;协调、指导民族法律法规、民族政策、宗教政策的贯彻执行并负责督促检查;组织贯彻执行《民族宗教事务条例》、《迪庆藏族自治州民族团结进步条例》及《实施细则》等法律和地方性法规;贯彻落实涉藏工作会议精神,参与涉藏维护稳定、反对分裂等问题的协调处理工作;承办有关民族关系重大突发事件的预警、应急机制问题的协调、处理工作;承办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管理等民族事务体系建设工作;了解我县少数民族在境外的有关情况,承办协调处理少数民族涉外事宜。负责与州民宗委监督检查科和政策法规科的汇报对接联系工作。

社会事务股:研究提出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其他社会事业发展的特殊政策建议;负责协调民族传统文化的收集、整理、出版工作,积极参与民族文物保护工作、民族文化的交流与合作等事项;承办重大的民族文化、民族体育活动;组织指导民族团结宣传教育工作;指导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及翻译的有关工作,参与协调双语教育工作;参与协调有关民族宗教工作的科技相关事宜;参与涉及民族事务的对外宣传工作;研究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起草民族法规草案;拟订民族事务管理方面的政策措施;承办民族识别、民族成份管理和民族团结进步表彰有关工作;承办少数民族代表人士生活、参观学习等有关工作;承办城市民族相关工作;承办涉及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有关管理工作的具体指导和协调;研究提出协调民族关系的工作建议;承办开具少数民族学生加分证明和民族音像、书籍出版等的证明。负责与州民宗委社会事务科的汇报对接联系工作

宗教股:承担藏传佛教事务管理工作。负责涉及藏传佛教活动场所和宗教教职人员等行政审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审批和备案工作;负责指导各乡镇寺院管理局依法对藏传佛教事务进行管理;负责涉及藏传佛教方面政策问题的材料、书刊及音像制品的审读和审核;承担联系藏传佛教界人士的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抵御渗透、防范和处理邪教及对境外非政府组织进行管理的相关事务;进一步贯彻落实《活佛转世管理办法》,从严掌握活佛转世的原则和范围;严格把关活佛转世灵童的寻访认定程序;负责涉及活佛转世工作的备案和审批工作;协调参与活佛转世指导小组的相关事宜;开展好党和国家的民族宗教政策及法律、法规和条例的宣传教育工作;承担天主教、基督教、伊斯兰教事务管理工作。负责涉及天主教、基督教、伊斯兰教活动场所和宗教教职人员等行政审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审批和备案工作;负责指导各乡镇寺院管理局依法对天主教、基督教、伊斯兰教事务进行管理;负责涉及主教、基督教、伊斯兰教方面政策问题的材料、书刊及音像制品的审读和审核;承担联系天主教、基督教、伊斯兰教界人士的工作;承担管理伊斯兰教朝觐事务;开展好党和国家的民族宗教政策及法律、法规和条例的宣传教育工作;其他涉及主教、基督教、伊斯兰教事务方面的工作。负责与州民宗委宗教一、二科汇报对接联系工作。

创建办:为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全面加强党对民族工作的领导,高举中华民族大团结旗帜,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以“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为总目标,秉持“重在平时、重在交心、重在行动、重在基层”理念,按照人文化、实体化、大众化总要求,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突出创建主题,把握创建方向,深化创建内涵,丰富创建形式,扩大参与范围,提升创建水平,大力营造中华民族一家亲的社会氛围,在全县各族干部群众中喊响做实“拥护核心·心向北京”,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确保如期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把德钦建设成为团结富裕文明和谐美丽平安的最好涉藏县、最美涉藏县,凝聚人心、汇聚力量。

财务室:负责制定财政预算计划,指导落实实际支出情况,控制预算执行情况,监督预算使用情况等方面的工作;负责财务管理工作,执行财务政策,控制财务风险,落实各项财务管理规定,完善各类财务管理制度及操作流程;负责税务管理工作,熟悉会计法规和税收政策,及时申报税金并缴纳,保证税收的及时性和准确性,同时与相关税务机关保持沟通。

)重点工作概述

一是加强学习贯彻,营造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和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的浓厚氛围。全县统战民宗系统将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和全国宗教工作会议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战略部署和省、州、县的工作要求上来,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二是依照“揭批工作重点在农村、要害在寺庙、关键在机关”的规律,持续开展反分裂反渗透工作,既要做到旗帜鲜明地揭批十四世达赖及达赖提集团揭批,又要注意好方式方法,绝不能将十四世达赖与藏传佛教画上等号,更不能在不理解掌握政策原则底线的情况下简单粗暴的开展相关工作。三是积极开展宗教领域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培训、考核、文体宣传活动。根据宗教教职人员对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掌握使用的情况,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加强对寺院学经班、宗教教职人员培训班等机会,开展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培训,并进行考核。充分利用好电视、广播、书籍、报刊、网络、宣传标语和宣传栏,在我县各宗教活动场所开展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宣传活动。四是强化矛盾隐患排查力度,确保宗教领域和谐稳定。坚持防范和化解重大风险一以贯之,牢牢锁定宗教领域,条块结合做好重大风险隐患排查化解工作,确保各类风险隐患排查化解稳控到位。五是加强部门联动,推进完善我县藏传佛教寺庙财税监管工作。财税监管相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以讲政治的态度推进工作,落实好行业主管责任、属地管理责任,不能推诿扯皮、推而不动。要加大政策和财税法规宣传,引导寺庙僧尼提高对财税监管工作的认同、接纳度。六是强化政治责任,推动专项维稳工作落地落实。突出防范和应对DL“去世、转世(含在生转世)”两个节点可能发生的影响全县社会稳定和国家政治安全的突发事件,以“什么地方、什么人、什么事”三个维度为主线,建立健全防范处置工作机制,制定完善专项维稳工作方案、预案,建立“一寺一队”寺庙和重点场所包保工作队,开展桌面演练,不断提升预案的针对性、时效性和可操作性,抓紧做细做实专项维稳工作,最大限度地防范突发事件地发生,最高标准地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准备,最大可能地降低两节点给我县带来的影响。七是做好宗教领域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坚持把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依法保护信教群众的合理宗教活动需求,推动宗教活动场所有序开放。指导各宗教活动场所健全疫情防控管理制度,制定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公共环境管理,切实落实各项防控要求。八是稳妥推进宗教活动场所“1133331”工作。充分认识管好宗教活动场所工作的重要性、任务的艰巨性、责任的重大性,始终把宗教活动场所和广大教职人员当作统战对象、团结对象、服务对象、管理对象,坚持把管得更好作为目标、依法推进作为前提、暖心服务作为基础、管用举措作为抓手、长效机制作为保障,尽心尽力尽责确保全州宗教活动场所“1133331”工作思路落地落实。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2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3人,其中:行政编制12人,工勤人员编制1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12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12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2人,其中: 离休2人,退休 0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462.6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462.68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了77.24万元,主要原因分析单位人数增加,工资及五险变动,人员经费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462.68万元,其中:本年收入462.68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62.6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了77.24万元,主要原因分析单位人数增加,工资及五险变动,人员经费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462.68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462.6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18.36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了111.41万元,主要原因分析单位人数增加,工资及五险变动,人员经费增加;项目支出44.32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动,主要原因分析项目资金支出无变动,主要用于民族宗教领域的工作。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52.6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主要用于全局工作人员工资福利支出、日常运转办公支出、民族宗教项目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3.7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五险缴纳;卫生健康支出以及住房保障支出33.5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医疗保险缴纳及住房公积金缴纳。

五、县对下项转移支付情况

本单位无州(市)、县对下专项转移收入及支出。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2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8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8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德钦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5万元,较上年减少0.3万元,下降17%,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德钦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本单位无相关因公出国工作安排。

(二)公务接待费

德钦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减少0万元,增加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0次,共计接待0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本单位今年在预算中未对接待费用进行安排。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德钦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5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增减变化原因本单位无公车购置计划,因此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无增减变动。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部门整体绩效及项目绩效完成良好,详见附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05-2

、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德钦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7.4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了0.2万元,主要原因分析2023年度预算人数增加,经费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1231日,德钦县民族宗教事务局资产总额139.4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0万元,固定资产139.46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5.58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5.58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鉴于截至202212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2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12月(2023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据。

 


主办:德钦县人民政府 承办:德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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