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342200130901000
德钦县民族宗教事务局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德钦县民族宗教事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德钦县民族宗教事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负责起草民族宗教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协调推进本系统依法行政,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保障少数民族合法权益,联系民族自治地方,督促指导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贯彻落实。
2、组织开展民族宗教理论、政策和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负责民族宗教动态和信息的汇总、分析,提出有关民族宗教工作的政策建议。
3、负责协调推动有关部门履行民族宗教工作相关职责,推进民族宗教事务治理法治化、社会化管理工作,促进党和国家民族宗教政策在经济发展和社会事业有关领域的贯彻落实。
4、研究提出协调民族关系、宗教关系的工作建议,会同有关部门处理涉及民族关系、宗教关系的重大事项、突发事件,参与协调民族地区社会稳定工作,维护民族团结、宗教和谐。
5、负责拟订少数民族事业等专项规划,监督检查规划实施情况,参与拟订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相关领域的发展规划,促进建立和完善少数民族事业发展综合评价监测体系,推进实施民族宗教事务服务体系和管理信息化建设。
6、研究分析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社会事业方面的问题并提出特殊政策建议;协调配合有关部门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加快发展,参与协调民族地区科技发展、对口帮扶和经济技术合作等有关工作。
7、参与拟订少数民族干部人才队伍、宗教工作队伍建设规划;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和人才的培养教育及推荐使用工作。
8、负责组织指导民族宗教法律法规、政策和基本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指导城市民族宗教工作,协调城市民族、宗教关系;指导散居少数民族和民族乡工作;组织指导民族自治地方有关庆典活动;组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边疆繁荣稳定示范区建设的相关工作;承办云南省人民政府民族团结进步表彰活动。
9、研究提出民族教育改革发展中的特殊政策建议,帮助解决民族教育的特殊困难,管理云南民族大学。管理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指导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翻译、出版和民族古籍的收集、整理、出版规划等工作。
10、依法履行宗教事务管理职责,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的宗教活动,维护宗教界的合法权益;保护宗教教职人员履行正常的教务活动,保护信教群众正常的宗教活动。
11、指导宗教团体依法依规开展活动,支持宗教团体加强自身建设,加强对宗教院校建设的指导,培养宗教教职人员和后备人才;推动宗教团体在宗教界开展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拥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的自我教育;承担伊斯兰教朝觐事务管理工作;办理宗教团体需由政府解决或协调的相关事务。
12、负责民族宗教事务方面的外事管理工作,组织指导民族宗教工作领域有关对外和对港澳台的交流与合作。
13、依法履行管理职责,防范利用民族宗教进行非法、违法活动,抵御境外利用民族宗教进行的分裂、渗透、破坏活动。联系少数民族和宗教界代表人士,做好代表人士生活、学习等各项管理工作。
14、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0年,民宗局将紧紧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和加强宗教工作为重点,着力推进民族宗教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奋力开创我县民族宗教工作新局面。
1.理论武装头脑,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党的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思想。
全县统战民宗领域进一步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刻理解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对统一战线重要法宝地位作用进行的新诠释、对统战工作基本任务赋予的新内涵、对统一战线基本方略作出的新判断、对统一战线原则方法提出的新要求, 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统战工作会议、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全国宗教工作会议、中央第七次西藏工作座谈会、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省委第三次涉藏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州关于统战民宗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及指示批示,及时召开班子会议、专题会议,采取集中学习、个人自学等方式深入学习,研究贯彻意见。2020年8月举办了我县2020年度统战民宗干部理论学习班,进一步提高领导班子的政策理论水平和决策能力,提高统战民宗干部综合素质,增强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自觉性,增强与时俱进,开创统战工作新局面的本领,增强了应对突发事件,驾驭复杂局势的能力,坚决将思想、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州、县的部署和决策上来。
2.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一是坚持把廉政建设与政治理论学习有机结合,深入学习中央、省、州、县有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文件、会议和领导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做好笔记,进一步加深廉政建设重要性认识。二是按照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的要求,始终坚持把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作为总揽全局的首要任务,在年初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行专题部署,坚持把单位业务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一同谋划、一同部署、一同落实。三是树立“分管必须分责、分责必须分抓”的理念,主动抓好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与工作实绩考核有机结合,研究听取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情况,落实提醒告诫责任,与分管部门主要负责人开展1次集体廉政谈话,统战民宗班子成员个别谈话10人次,着力增强分管部门班子推动工作、抵御风险的能力;四是注重发挥领导班子的整体作用,明确统战民宗系统领导班子成员的分工,在工作决策和组织生活中,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时刻保持班子成员之间、上下级之间、同志之间的相互尊重、交心通气、团结统一。做到凡是重大问题和工作,都主动与县委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请示汇报;平时重大事件和主要工作,都坚持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策,不搞个人专断;一般工作、一般问题做到互相通气、集体决策,始终做到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五是按照上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量化考核责任书要求,结合统战工作实际,及时与分管部门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告知书》,与部门班子成员、股室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实现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3. 直面问题本质,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推动宗教工作督查巡查整改落实到位。
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从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的高度,本着对党的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把中央、省委宗教工作督察及州委第十一轮第三巡察组对德钦维护团结稳定民族宗教领域及作风建设专项巡察整改作为践行树牢“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举措,作为当前及以后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对标对表中央、省委、州委要求,不折不扣地抓好落实。结合督查巡查,对我县宗教领域存在的风险隐患进行一次“大清扫”,着力防范和化解我县宗教领域存在的风险隐患。把整改工作作为提升宗教工作水平的重要契机,主动认领反馈意见,把反馈问题整改和近期重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以坚决的态度、更高的标准抓好整改落实。
4.压实防疫责任,全面做好宗教领域疫情防控工作。
一是加强疫情期间情报信息的收集和研判。深化部门间的协作配合,严密关注宗教活动场所舆情动态,高度警惕境外敌对势力利用疫情、宗教等问题进行炒作等情况,对利用宗教进行蛊惑煽动、扰乱社会秩序、传播虚假信息等影响社会稳定等行为坚决依法予以打击。二是做好春节及藏历新年期间常规宗教仪轨活动防控工作。2020年1月25日起,所有宗教活动场所暂停一切宗教活动,暂停或取消常规佛事活动34场次,对符合宗教仪轨且已上报备案、无法取消或延迟的活动,以“控制规模、压缩时间、从简举办”为基本原则,严控寺院常规仪轨活动规模,严禁信教群众参与,落实好疫情防控措施,确保万无一失。取消基督教、天主教、伊斯兰清真寺礼拜、复活节、弥撒等一切聚集性活动。同时在全县各宗教活动场所及活动点张贴《云南抗击疫情》二维码,实行扫码出入制度。三是做好寺院学经班疫情防控工作。推迟各寺院学经班开学时间,停止学经班组织的一切聚集性活动。严禁未通过上级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及统战民宗部门同意即开学,取消所有返寺活动。
5.牢牢掌握宗教工作主动权,持续推进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
6.稳步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创建工作成效明显。
在我县长期以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所取得成效的基础上,进一步树立典型、总结经验、打造亮点、强化措施、注重实效,始终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重点放在基层,抓在基层,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九进”作为主阵地、主渠道,着力抓出成效,努力争创一批国家和省级、州级命名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机关”、“示范企业”、“示范社区”、“示范乡镇”、“示范学校”、“示范医院”、“示范军营”、“示范寺观教堂”、“示范旅游景区”等,形成以点串线、以线连片、以片带面的示范创建格局,于2020年9月初顺利完成国家检查调研工作。为认真总结我县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所取得的成绩和经验,大力表彰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作出突出贡献的模范集体和个人,有力推进全州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再上新台阶。 12月29日,德钦县召开第四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表彰了模范集体22个,模范个人22人。
7. 强化责任担当,全力推动宗教领域扫黑除恶专项工作。
民族宗教领域作为十三个重点行业领域,我系统严格按照“行业清源”的工作要求,深刻认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行动的重大政治意义,应声而动吹响冲锋号,及时研究部署行业领域扫黑除恶工作,及时召开动员部署会,成立了工作专班,细化了推进行业领域扫黑除恶措施办法抓紧抓实,全力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断向纵深发展。深入辖区宗教活动场所,在全县民族宗教领域掀起“四条标准”大宣讲、难点问题大起底和扫黑除恶大整治的高潮。自开展攻坚战以来,着重对露天宗教构造物、大型宗教活动两项管理办法进行广泛调研,积极提出意见建议,制定完善境外学经回流人员积分制管理办法,取得较好成效。截至目前,我县民族宗教领域未出现一起涉黑涉恶案件。
8.落实脱贫攻坚责任,助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按照要求,派驻1名精干的驻村干部,认真落实挂包干部每月5天进村入户的要求,配合挂钩村完成“三讲三评”、“动态管理”、成效考核等相关工作。加大对挂包村的扶持力度,2020年共计筹措资金4万元工作经费(其中县委统战部2万元、县民宗局2万元),用于书松村两委开展精准扶贫日常工作。积极推进农户产业扶贫和生产生活基础设施建设,给予挂钩户资金和物资上帮扶。严格落实消费扶贫相关要求,我系统购买扶贫产品共计16147元。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德钦县民族宗教事务局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德钦县民族宗教事务局机关单位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德钦县民族宗教事务局部门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2人。其中:行政编制11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德钦县民族宗教事务局部门2020年度收入合计507.5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07.52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民族宗教事务局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450.58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了56.94万元,约增加了12.64%,主要原因分析为工资调资,五险变动等。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德钦县民族宗教事务局部门2020年度支出合计447.8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70.96万元,占总支出的82.84%;项目支出76.86万元,占总支出的17.16%;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民族宗教事务局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427.48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了20.33万元,上升了4.76%,主要原因分析为工资薪资调增,人员变动,五险变化等。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德钦县民族宗教事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70.96万元。2019年度用于保障德钦县民族宗教事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64.9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了5.98万元,增长了1.64%,原因分析为办公经费的增加,人员薪资的变动。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45.8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3.2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5.1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7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德钦县民族宗教事务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76.86万元。2019年度用于保障德钦县民族宗教事务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为62.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了14.36万元,增长了22.98%,主要原因分析为专项工作开展较多,经费支出增加,其中民族工作专项经费14.87万元,用于推进“千促”工作等,其他民族事务支出48.44万元,用于压实防疫责任,做好宗教领域疫情防控工作等。宗教事务的经费为13.54万元,主要用于推动宗教工作督查巡察整改落实到位。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德钦县民族宗教事务局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46.8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78%。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20.7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了26.03万元,增长了6.19%,原因分析为宗教事务增多,宗教领域疫情防控工作繁重。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64.9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1.68%。主要用于日常公务经费及项目支出。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无相关支出。
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无相关支出。
5.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无相关支出。
6.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无相关支出。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无相关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无相关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3.9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59%。主要用于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22.8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12%。主要用于单位公务员医疗补助、行政医疗等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无相关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无相关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无相关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无相关支出。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无相关支出。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无相关支出。
16.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无相关支出。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无相关支出。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无相关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5.0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61%。主要用于单位住房保障、住房公积金的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无相关支出。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无相关支出。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无相关支出。
23.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无相关支出。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无相关支出。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无相关支出。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无相关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德钦县民族宗教事务局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4.51万元,支出决算为3.5万元,完成预算的7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1万元,完成预算的8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4万元,完成预算的65%。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的原因是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公务用车管理规定和公务接待制度,规范“三公”经费支出,厉行节约。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减少2.58万元,下降42.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万元,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2.43万元,下降53.6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15万元,下降9.67%。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原因是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加强公务用车管理和调配,控制公务接待数量、规模和接待标准,使得公务用车及公务接待费用相应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1万元,占59.95%;公务接待费支出1.4万元,占40.05%。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2020年度无因公出国业务,故无相关经费支出。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1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2020年度未购置公务车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1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的燃油费、维修费用、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1.4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4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3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民族宗教事务及统战事务开展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无国(境)外接待。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德钦县民族宗教事务局部门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4.14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单位内部办公经费、水电费支出、日常工作开展、办公耗材费用等日常公用经费。上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71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了9.43万元,增长64%,主要原因分析为日常公用经费比上年度增加。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德钦县民族宗教事务局部门资产总额211.8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90.68万元,固定资产133.88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98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49.23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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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万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211.86 | 190.68 | 133.88 | 68.73 | 37 |
| 28.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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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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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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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需要说明的重要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不涉及专用名词。
监督索引号533422001309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