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燕门乡)

燕门乡党委、政府机构职能
机构职能

燕门乡党委、政府机构职能

 

燕门乡党委、政府主要承担着贯彻落实党和政府各项路线方针政策,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强化公共服务、着力改善民生,加强社会管理、维护稳定,推进基层民主、促进农村和谐的重大任务。燕门乡党委、政府重点履行以下职能:

(一)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党委、政府的决定、命令、指示,完成县委、县政府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执行本级党代会和人民代表大会的决定、决议。

(二)加强经济建设。营造经济发展环境,提供示范引导和政策服务;加强农村经济管理和统计工作;指导经济结构调整和推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因地制宜组织发展区域特色经济,促进农民增收。

(三)加强社会管理。负责或配合县直有关部门做好区域内的民政、公安、司法、人武、国土资源、人口和计划生育、扶贫开发、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市场监管、质量技术监督、粮食安全、社会救助、扶贫助残等工作;加强农村规划建设和财政管理工作;建立防灾减灾等区域性、突发性事件的预防和处置工作机制;负责区域内的社区、社团和经济组织的管理,发挥社团、行业组织和社会中介组织的作用。

(四)提供公共服务。建立健全社会化服务体系,加强农田水利、乡村道路等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发展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社会事业;组织引导农村劳动力转移和就业,提供政策、科技、信息、就业培训等服务;加强社会保障服务,做好最低生活保障、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等工作。

(五)维护社会稳定。加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构建公共安全防控体系,依法保护各类经济组织和公民的合法权益;综合协调平安建设工作,构建民间矛盾纠纷调处体系,做好基层信访调解工作,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秩序;抓好法制宣传和普法教育,增强公民法意识;加强对违法青少年的帮教转化工作;保护老年人、妇女、儿童和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六)加强基层组织管理。加强基层领导班子、干部队伍和党员队伍建设;加强和改进对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指导和帮助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依法自治,推进村务公开,促进村民委员会的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团体的桥梁纽带作用,向县委、县政府反映社区村民的意见和建议。

(七)承办县委、县政府及其工作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八)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4:30-17:30(夏季);9:00-12:00,14:30-17:30(冬季)(国家法定假日除外)。

 

填报单位:燕门乡人民政府
办公室电话:0887-8536288
办公地址:德钦县燕门乡茨中

科室设置

机构设置:

1.党政办公室。承担机关日常工作的运转协调,具体履行机关党务政务、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宣传、机构编制、文秘、督办、电子政务、保密、专职消防、国有资产监管、后勤保障等职责,负责乡人大、 政协、工会、共青团的日常工作。

2.经济发展办公室。承担经济发展计划、自然资源 管理、村乡规划建设、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农村经济经营 管理、招商引资、企业管理、统计、安全生产、农民负担监 督、市场监管等职责。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县关于经济发展工作的方针、政策、依法管理和监督乡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维护企业和生产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按照统筹城乡经济发展和推进城乡一体化要求,提出经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发展辖区企业,积极扶持规模企业及特色行业发展;指导、鼓励企业加强技改投入和新产品的开发,指导企业搞好内部管理、安全生产和消防管理,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负责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与改革,对非公有制经济进行宏观指导和协调服务。负责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个人的投诉工作。 解决和协调非公有制经济运行中的问题;协调有关部门对非公有制经济的产品质量和标准进行监督管理,引导和鼓励非公有制企业进行体制创新、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总结推广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与改革经验;调研开发符合产业政策及资源优势的招商引资项目,并向外推荐;搞好相关报表工作。

3.社会事务办公室。承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民政、 卫生、食品安全、交通、人口和计划生育、教育、科技、文化、广播电视、残联、人民武装、妇联和“为民服务中心”等职责。

4.党建办。承担贫困户动态管理、扶贫项目申报管理、产业规划、项目建设、危房改造、安居工程、易地搬迁、精准扶贫档案资料收集整理、扶贫政策宣传等职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县政府关于扶贫开发工作的方针、 政策、 法律、法规和具体的实施办法、实施意见;根据扶贫开发办公室的有关规定,研究制定扶贫开发的地方性具体操作办法和扶贫开发规划,协调解决扶贫开发工作中的具体问题;落实扶贫资金分配方案,监督检查扶贫资金和物资使用情况;负责扶贫规划和项目的筛选、立项申报、论证,做好项目实施的协调、服务、管理和验收;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和发动社会力量参与扶贫;承担社会单位帮扶我乡脱贫的对接服务工作;组织对全乡扶贫开发情况进行统计和动态监测,搞好扶贫项目库资料建设;承办全乡扶贫开发培训工作。

5.基层治理办公室。承担法治建设、依法行政、统战、 民族宗教、信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稳定、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的预防处置等职责。

燕门乡设置7个事业单位,均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1.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承办农业、农业机械、生物产业、畜牧兽医等基层农业技术推广,畜圈改造、动植物疫病防控防治、农产品质量检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等服务性工作。为全乡农业提供农业籽种、农药、薄膜等保障农业生产的正常运行,种植业技术引进,技术示范,农业科技服务等;为金乡畜禽提供疾病医治、疾病预防、畜种改良、牲畜重点户示范的社会服务;负责为全乡农机安全作用提供保障,农机登记、农机操作员考核发证、牌照核发等。

2.水利水电服务中心(河长制办公室)。承办水资源管理,防汛抗旱、安全饮水、农田水利、水电管理、河湖长制等服务性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水土保持法》 开展好工作,认真宣传水利水土保持法律法规,负责全乡水利建设的勘测、设计、预算、绘图、施工等负责收集全乡 田水利基本建设的统计报表,人畜饮水,解决和未解决村组的统计存档,水土保持、防汛和抗洪等工作,抓紧抓好农田基本建设和田间渠系的建设;负责农村电网管理。管理保护各级河长负责组织领导相应河谷的管理和保护工作,包括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等。对跨行政区域的河湖,明晰管理责任,协调上下游、左右岸,实行联防联控。对相关部门和下一级河长履职进行督导,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强化激励问责。

3.自然资源和村乡规划建设服务中心。承办农村土地开发和利用、村乡规划、村容村貌、地质灾害防治、园林绿化、村乡公用设施维护与管理等服务性工作主要承担农规划建设,严格、合理利用土地,加强公用设施建设等服务性工作;宣传贯彻村乡规划建设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辖区村(居)民建住宅使用原有宅基地、村内空闲地按规划选址、定点的技术性服务工作;负责乡总体规划,集乡建设规划和村庄建设规划编制的前期基础性工作;负责辖区村民建住宅使用耕地,以及乡村企业、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等建设项目选址、用地和建设的审核报批前置技术性工作;负责辖区内集乡和村组的村容相貌和环境卫生以及道路绿化的维护与管理,确保村容相貌的优美整洁;负责乡、村两级共用设施维护与管理等服务性工作。

4.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承办人力资源开发、劳动力技能培训与转移、就业、劳动监察、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优抚安置、社会救助、最低生活保障、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服务性工作。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和本乡有关社会保障劳动就业、保障性住房、计划生育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失业人员的动态管理及服务、本地区劳动力及外来务工人员的就业管理与服务;负责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负责落实城乡无保障老年人待遇,为相关人员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负责提供劳动监察、政策咨询等服务;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事务性工作,推动城乡低保制度的落实;负责提供社会救助服务;负责住房保障的相关工作。

5.文体广电服务中心。承办文化宣传、广播电视、 旅游开发管理、群众性体育活动及相关设施的维护与管理等 服务性工作。繁荣文艺创作,辅导和培训农村基层文艺骨干及农村文化能人,建立健全村文化室并协助和辅导其开展工作;搜集、整理民间文化遗产,开展好文物保护法宣传,做好辖区内文物、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管理工作。受上级文化主管部门和当地政府的委托,对农村文化事业、民间艺人 以及对辖区内的文化市场进行管理。

6.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承办森林、草原、湿地监督管理,公益林管护、生态护林员管理、森林防火、环境保护、森林草原病虫害防治、草原沙石化防治等服务性工作。林业科技推广、护林队伍管理、森林保护及病虫害防治、林业发展规划、林业确权。宣传贯彻监督草原法律,法规等相关政策的实施、草原确权、草原防火、草原开垦恢复、动态 监测草场生产力。组织开展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和陆生 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承担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开展退耕(牧)还林还草,天然林保护工作;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组织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负责荒漠化防治工作;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负责监督管理各类资源保护地;负责推进林业和草原改革相关工作。

7.财政所。承担乡财政预决算编制、惠农政策资金兑付管理、财政资金监管、国有(集体)资产管理和组织财政收入入库等职责。负责粮食补贴、农资增支补贴、村组干部报酬、计生奖励、五保户供养、良种补贴等涉农补贴基础资料的调查核实和清册编报工作;负责上述各类财政涉农补贴资金享受对象及“一卡通"账户的监管;做好乡财政本级的各项财政资金和上级下达资金以及村级组织运转保障资金等 各类财政性资金的监管工作;配合县局做好财政专项资金的申报工作,参与项目立项审核,推荐材料真实、完整、准确, 申报积极性高的单位参与立项;建立项目建设跟踪监管台账,对在本乡实施的项目定期或不定期的实地抽查巡查,对监管的项目实行动态管理,并及时反馈信息到县财政部门;以提高监管绩效为目标,根据项目实施情况,为县局项目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促进项目监管工作取得实效;负责组织财政惠农政策的宣传,把党的惠民政策真正落实到千家万户;负责本单位财务工作;负责本岗位会计资料的装订和移交归档工作。


填报单位:燕门乡人民政府
办公室电话:0887—8536288
办公地址:燕门乡茨中
主办:德钦县人民政府 承办:德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云南省迪庆州德钦县行政中心4楼 运维电话:0887- 84121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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