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燕门乡委员会 燕门乡人民政府
关于成立燕门乡社区矫正委员会的通知
各村“两委”及村务监督委员会、各站所:
为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实施办法》,推进和规范社区矫正工作,保障刑事判决、刑事裁定和暂予监外执行决定的正确执行,提高教育矫正质量,促进社区矫正对象顺利融入社会,预防和减少犯罪,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工作的组织领导,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成立燕门乡社区矫正委员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燕门乡社区矫正委员会
组 长:鲁茸品初 乡党委副书记
副组长:阿 金 燕门派出所所长
玉 珍 燕门司法所所长
成 员:农吉次里 燕门派出所教导员
峰 玉 龙 派出所副所长
多 吉 派出所民警
熊 睿 派出所民警
鲁 俊 文 巴东村总支书记
格茸次里 茨中村总支书记
肖 勇 拖拉村总支书记
余 腾 谷扎村总支书记
鲁茸尼玛 石底村总支书记
和 志 才 禹功村总支书记
巴 叁 太 春多乐总支书记
扎西泽仁 巴东村委会主任
刘 金 宝 茨中村委会主任
农布桑主 拖拉村委会主任
李 忠 喻 春多乐村委会主任
农布桑主 谷扎村委会主任
扎西农布 石底村委会主任
格玛此主 禹功村委会主任
此里卓玛 乡财政所所长
斯那拉木 乡维稳干事
此里拉追 乡劳动干事
追玛取宗 乡民政干事
南生卓玛 司法所协勤
矫正委员会下设办公室于司法所,由玉珍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
二、委员会及办公室主要职责
乡矫正委员会主要职责: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关于社区矫正工作的决策部署及其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统筹协调和指导全乡社区矫正工作。
委员会办公室主要职责:承担委员会日常工作,完成县矫正委员会、县司法局、乡矫正委员会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做好辖区社区矫正对象的日常管控、教育及帮扶工作,确保辖区社区矫正对象不脱管、不漏管;协调各委员会成员单位、站所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社区矫正工作。
各社区矫正委员会成员单位、站所服从乡矫正委员会的统一安排部署,协助完成司法所对本辖区社区矫正对象及安置帮教人员的日常管控、教育、帮扶等工作,实现矫正对象分类管理、个别化矫正,有针对性地消除社区矫正对象可能重新犯罪的因素,帮助其成为守法公民。
中共燕门乡委员会 燕门乡人民政府
2025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