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应急管理局)

德钦县应急管理局机构设置和主要职责
机构职能

机构设置情况:

    德钦县应急管理局共设置7个内设机构,包括:1.办公室;2.应急调度指挥室;3.应急保障股;4.综合减灾股;5.火灾应急救援管理股;6.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股;7.安全生产综合协调股。

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各乡(镇)、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和综合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2.拟订事件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相关政策,组织编制全县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减灾规划,起草相关法规规章草案,组织制定部门规范性文件、规程和标准并监督实施。

3.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县级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重点工程和应急避难设施建设。4.牵头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组织协调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5.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工作,承担县级应对灾害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县委、县人民政府制定的负责同志组织一般灾害应对处置工作。

6.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衔接解放军和“武装警察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7.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消防、森林和草原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等应急救援队伍建设,负责安全生产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指导各乡(镇)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8.指导城镇、农村、森林、草原消防工作规划并推进落实,协调指导森林草原火灾扑救工作。

9.指导协调森林和草原火灾扑救、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10.组织协调灾害救灾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救灾物资并监督使用。

11.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县级政府有关部门和各乡(镇)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

12.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工矿商贸行业县属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13.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协调开展自然灾害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14.按照国家和省委、省人民政府及州委州人民政府、县委、县人民政府要求部署,开展应急管理方面的区域交流合作。

15.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县发展和改革局(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16.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17.完成县委和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8.职能转变。德钦县应急管理局应加强、优化、统筹应急能力建设,构建统一领导、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应急能力体系,推动形成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的应急管理体制。




填报单位:德钦县应急管理局
办公室电话:0887-8413309
办公地址:德钦县行政中心1楼应急管理局
科室设置
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重要文稿起草等工作。承担局党组日常工作。协助开展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局机关的党群、日常、劳动工资等工作,承担干部队伍建设工作,指导应急管理系统思想政治建设,负责应急管理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部门预决算、财务、装备和资产管理、内部审计工作。承担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技和信息化建设工作,规划信息传输渠道,建立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拟订有关科技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


应急调度指挥室

 承担应急值守、政务值班等工作,拟订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和机制,发布预警和灾情信息,建立与其他应急指挥系统的统一协调指挥,衔接解放军、武警部队、消防、森防等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应急保障股

  统筹全县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组织编制县级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并负责各类应急预案衔接协调,承担县级预案演练的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工作,承担县级应对重特大灾害指挥部的现场协调保障工作,指导全县应急救援力量建设。组织指导应急管理社会动员工作。编制全县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减灾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相关经济政策的贯彻落实,推动应急重点工程和避难设施建设,建立重大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和评估论证机制,承担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与减灾能力调查评估。承担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等灾害救助工作,组织编制应急物资储备规划和需求计划,组织建立应急物资共用共享和协调机制,组织协调重要应急物资的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承担救灾款物的管理、分配和监督使用工作,会同有关方面组织协调紧急转移安置受灾群众,因灾毁损房屋恢复重建补助和受灾群众生活救助。


综合减灾股

组织协调地震应急救援工作,指导协调地质灾害防治相关工作,组织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组织协调水旱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协调指导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实施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工作。


火灾应急救援管理股

组织编制火灾类专项预案并负责与各类应急预案衔接协调;指导城镇、农村、森林、草原消防综合减灾规划编制并督促落实;指导协调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工作,组织指导森林草原火灾扑救工作;指导协调火灾综合监测预警、综合风险与减灾能力和火灾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股

  负责化工(含石油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石油(炼化、成品油管道除外)、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监督检查相关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承担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组织指导危险化学品登记,指导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石油(炼化、成品油管道除外)、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行业安全生产基础工作。承担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执法工作,依法监督检查相关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负责安全生产执法综合性工作,指导执法计划编制、执法队伍建设和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依法承担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情况,负责非煤矿山(含尾矿库、地质勘探、采掘施工、选矿厂)安全生产基础工作,拟订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地方性规程、标准、规范,指导监督非煤矿山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等工作。拟订非煤矿山相关安全生产地方性规程、标准、规范,

指导监督相关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等工作。


安全生产综合协调股

  依法依规指导协调和监督有专门安全生产主管部门的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全县的安全生产检查以及专项督查、专项整治等工作,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


主办:德钦县人民政府 承办:德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云南省迪庆州德钦县行政中心4楼 运维电话:0887- 84121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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