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钦县审计局
审计结果公告
SHENJI JIEGUO GONGGAO
中国共产党德钦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0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及决算草案编制情况专项审计调查结果
2022年 第14号
(总第169号)
(二〇二二年七 月 五 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和第二十七条的规定,我局对中国共产党德钦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0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及决算草案编制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依法出具了审计调查报告。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组织机构情况
中国共产党德钦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属于县级财政一级预算单位,核定人员编制84人,核定车辆编制6辆;2020年末实有人员59人,均为行政人员,实有车辆5辆。中国共产党德钦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除本级外无二级预算单位。
(二)部门预决算情况
财政部门下达中国共产党德钦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0年度预算总额为1 543.12万元,其中:年初批复预算1 281万元,追加调整预算262.12万元。决算报表反映,2020年
部门总收入1 543.12万元,总支出1 420.45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105.23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227.9万元。
(三)部门业务管理情况
2020年,中国共产党德钦县纪律检查委员会组织中心理论组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维护纪律规矩,推进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成立综合检查工作组,对年度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全县疫情防控、腐败和作风问题、领导干部违规借贷、人防系统腐败、“不作为、慢作为、假作为、乱作为”、扫黑除恶行业清源等工作开展监督检查,并上报工作情况。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深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与各乡镇、县直部门签订了《德钦县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量化考核责任书》。加强党内监督,落实廉政谈话制度,与各部门领导班子进行廉政谈话,组织全县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全覆盖谈话。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深挖彻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围绕“黑恶积案清零、问题线索清零”目标,受理问题线索,成立问题线索回溯核查工作专班;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治“四风”问题,加大对节假日期间的监督检查力度,利用“梅里清廉”微信公众号发布廉政信息。履行巡察职能,组织巡察,移交问题线索,提醒谈话,接收信访举报,发挥巡察“利剑”和“震慑”作用。
(四)“三公”经费、会议费及培训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德钦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本级“三公”经费2020年财政预算拨款17万元,比上年度减少18万元,下降51.43%;“三公”经费2020年共支出16.36万元,比上年度减少11.1万元,下降40.42%;会议费2020年共支出2.34万元,比上年度减少1.01万元,下降30.15%;培训费2020年共支出2.3万元,比上年度减少3.65万元,下降61.34%。
(五)国有资产管理情况
中国共产党德钦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0年度固定资产净值年初余额86.69万元,本年增加21.26万元,年末余额107.95万元。
(六)部门“放管服”情况
中国共产党德钦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0年度无深化“放管服”改革相关业务和事项发生。
(七)减税降费情况
中国共产党德钦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0年度无减税降费相关业务和事项发生。
(八)以前年度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2020年对中国共产党德钦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19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并出具审计调查报告,此次审计针对预算执行进度未达标,隐匿列支“三公”经费的问题进行了检查,发现2020年仍存在预算执行进度未达标,隐匿列支“三公”经费的情况。
(九)审计期间已进行整改的问题
1.挤占、挪用专项经费
2020年6月,从行政执法监察经费中列支退休干部慰问差旅费1 330元,已于2021年8月收回。
2.提高开支标准
2020年度,多报销住宿费300元,已于2021年8月收回。
3.取得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未入账
2020年度,取得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共计57 850元未计入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核算,已于2021年8月进行补记。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部门基本支出及项目支出方面发现的问题
1.接待费报销不规范,涉及金额12 718元
2020年度,报销的公务接待费中的12 718元,无公函。
2.隐匿列支“三公”经费,涉及金额1 800元
2020年9月,支付公务用车北斗定位终端运维服务费1 800元,会计核算列办公费。
(二)国有资产管理方面发现的问题
取得固定资产未入账
中国共产党德钦县纪律检查委员会使用的办公楼未在账上核算。
三、审计处理处罚情况及建议
(一)审计处理处罚情况
1.对接待费报销不规范,涉及金额12 718元的情况。审计根据规定责成中国共产党德钦县纪律检查委员会严格费用报销审核,规范处理会计事项。
2.对隐匿列支“三公”经费,涉及金额1 800元的情况。审计根据规定责成中国共产党德钦县纪律检查委员会严格执行会计法相关规定,加强管理,不得隐匿列支“三公”经费。
3.对取得固定资产未入账的情况,审计根据规定责成中国共产党德钦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及时补记未入账资产,完整、准确地核算资产价值。
(二)审计建议
针对取得固定资产未入账的问题(使用的办公楼未在账上的资产),建议中国共产党德钦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及时补记,完整、准确地核算资产价值。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接待费报销不规范的问题,中国共产党德钦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已补齐相关手续,整改完成。对隐匿列支“三公”经费的问题,中国共产党德钦县纪律检查委员会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财务人员将加强业务知识和政策的学习,提高经济业务的鉴别力,规范会计核算。对取得固定资产未入账的问题,中国共产党德钦县纪律检查委员会表示将于2022年4月前完成资产交接。
针对此次审计发现的问题,中国共产党德钦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高度重视,采纳了审计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