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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县审计局)

索引号
01528734X5/202100015
文  号
来 源
审计局
公开日期
2021-05-07
【审计结果公告】德钦县“11·03”金沙江干流白格堰塞湖泄洪灾救灾资金、物资管理和使用情况审计结果
发布时间:2021-05-07 09:46     浏览次数:15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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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钦县“11·03”金沙江干流白格堰塞湖泄洪灾救灾资金、

物资管理和使用情况审计结果

2021年 第 10

(总第 150 号)

(二〇二一年 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三条规定,我局德钦县“11·03”金沙江干流白格堰塞湖泄洪灾救灾资金、物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救灾资金到位及项目建设基本情况

截至2020年8月31日,德钦县共筹集到位各类救灾资金68 327.14万元,其中:财政性资金68 064.14万元(中央资金48 817万元、省级资金14 823.17万元、州级资金300.97万元、本级预算安排190万元、上海市嘉定区对口帮扶资金200万元、其他渠道安排的财政性资金 3 733万元),中国旅游集团有限公司帮扶资金100万元,州委组织部拨入党建经费50万元慈善会接受捐赠的资金18.12万德钦县红十字会接受捐赠的资金80.25万元,县工商联募集活动捐赠资金3.63万元,奔子栏镇接受第二人民医院堰塞湖帮扶慰问金6万元,县工商联自筹救灾资金5万元。累计支出33 430.43万元,其中:用于受灾群众基本生活补助类支出639.75万元,用于民房恢复重建工程类支出387.55万元,用于基础设施恢复类支出27 829.61万元,用于民生恢复类支出658.82万元,用于防灾减灾体系建设类支出647.02万元,用于灾后生产恢复工程类支出1 781.32万元,用于其他方面的支出1 486.36万元。截至2020年8月底上缴财政结余资金798.05万元,结余结转资金34 098.66万元,其中:财政部门结存416.28万元,主管部门结存资金33 235.44万元,各乡镇结存资金446.94万元。

截至2020年8月底德钦县白格堰塞湖救灾项目共88个。截至审计时止,已完工84个,在建4个,无尚未开工项目。

本次审计共抽查救灾项目61个。已完工57个,在建4个,无尚未开工项目。

(二)接受捐赠物资发放、结存情况

1.根据德钦县红十字会提供的物资收支结存记录反映:

(1)截至2020年8月末德钦县红十字会收到价值为

62.28万元的物资,物资发放价值50.69万元,德钦县红十字会物资归还迪庆州红十字会价值1.09万元(9顶帐篷),物资结存价值10.5万元。

(2)2019年10月采购大米价值10万元,分别向拖顶乡洛玉村、拖顶村、念萨村发放价值2.88万元、1万元、0.2万元大米;奔子栏镇叶日村发放价值0.3万元;羊拉乡甲功村2.37万元、茂顶村发放价值3.25万元,无结存物资。

(3)德钦县红十字会从我县各机关事业单位及相关企业“11·03”金沙江堰塞湖泄洪灾捐款中20万元用于购置应急物资棉被800床、棉垫800床,物资验收入库管理。

2.德钦县民政局堰塞湖救灾物资收支结存情况

(1)根据德钦县民政局提供迪庆州民政局下拨的救灾物资收支结存记录反映:

德钦县民政局收到迪庆州民政局下拨救灾物资具体情况如下:衣物400箱、床垫400床、帐篷100顶、折叠床160个、大衣900件、棉被400床。以上物资全部下拨羊拉乡、奔子栏镇、拖顶乡三个救灾点,无结存物资。

(2)德钦县民政局用以往库存结余物资发放物资记录反映:

德钦县民政局用以往库存结余物资发放给乡镇,具体情况如下:棉被661床、大衣455件、床垫455床。

(3)德钦县民政局用白格堰塞湖泄洪灾害应急专项资金购买物资记录反映:德钦县民政局物资采购价值188.36万元,其中:毛毯17.4万元、保暖三件套17.4万元、枕芯1.32万元、棉被13.2万元、垫棉12万元、桌椅板凳6.04万元、火炉18.87万元、大米93.31万元、面粉2.2万元、油6.62万元。以上救灾物资全部发放给受灾群众,无结存物资。

3.德钦县发展和改革局堰塞湖救灾物资收支结存情况

截至2020年8月末德钦县发展和改革局支付专用设备购置费104.27万元,其中:毛毯24.5万元、棉被35.91万元、棉衣1.59万元、床垫25.8万元;发电机等16.47万元,物资

已验收入库存放于奔子栏仓库和巨水仓库。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救灾资金安全方面的问题。

扩大开支范围,提高开支标准76.33万元

(1)德钦县民政局收到堰塞湖救灾资金收到奔子栏镇、羊拉、拖顶三个乡镇养老基础设施建设资金600万元,资金支出5 99.64万元,其中用于非堰塞湖受灾区老年活动场所相关资金支出62.17万元。

(2)德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收到德财救灾〔2019〕28号房屋提升改造及11.03白格堰塞湖泄洪灾害灾后水毁房屋和市政基础设施评估鉴定工作经费20万元,截至年末已支付使用20万元,其中:14.16万元用于精准扶贫下乡差旅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板墙制作经费、驻村队员生活补助等相关支出。

(二)救灾资金拨付使用和盘活统筹方面的问题。

滞留、滞拨救灾资金416.28万元

截至2020年8月31日,德钦县财政局“11.03”金沙江白格堰塞湖泄洪灾害救灾资金池到位资金64 349.26万元,拨付各相关单位救灾资金63 932.98万元,资金结存416.28万元,至审计之日尚未拨付。

(三)救灾项目绩效和管理方面的问题

救灾项目绩效和管理方面其他问题

截至2020年11月6日,德钦县水务局未提供11·03”金沙江干流白格堰塞湖泄洪灾害救灾资金完整的财务资料,财务资料未实行专账、专人管理。

三、审计处理处罚情况及建议

(一)审计处理处罚情况

1. 扩大开支范围,提高开支标准76.33万元,审计根据规定责令德钦县民政局、德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扩大开支范围支出的资金62.17万元和14.16万元归还资金原渠道。

2. 滞留、滞拨救灾资金416.28万元, 审计根据规定责成德钦县“11.03”金沙江白格堰塞湖泄洪灾害指挥部按上述要求及时下拨救灾资金,使资金发挥应有的效益。

3. 截至2020年11月6日,德钦县水务局未提供11·03”金沙江干流白格堰塞湖泄洪灾害救灾资金完整的财务资料,财务资料未实行专账、专人管理, 审计根据规定责令德钦县水务局认真落实会计制度,规范灾后重建项目会计核算。对救灾资金实行专账、专人管理,在收到审计报告之日起90日内建立健全会计账务。

(二)审计建议

1.加强项目执行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2.严肃财经纪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预算法实施条例》云南省救灾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行。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查出的扩大开支范围,提高开支标准76.33万元的问题德钦县民政局提供了相关证明材料,证实资金使用的合理性,完成了整改;德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完成整改11.63万元,2.53万元正在整改中;滞留、滞拨救灾资金416.28万元德钦县水务局未提供11·03”金沙江干流白格堰塞湖泄洪灾害救灾资金完整的财务资料及财务资料未实行专账、专人管理的问题尚在整改中。

针对此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德钦县“11·03”金沙江白格堰塞湖泄洪灾害抢险和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指挥部及项目相关单位高度重视,采纳了审计建议。


主办:德钦县人民政府 承办:德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云南省迪庆州德钦县行政中心4楼 运维电话:0887- 84121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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