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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县审计局)

索引号
01528734X5/202100014
文  号
来 源
审计局
公开日期
2021-05-07
【审计结果公告】德钦县农业农村局2019年预算执行“一条线”审计情况 审计结果
发布时间:2021-05-07 09:30     浏览次数:14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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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钦县农业农村局2019年预算执行“一条线”

审计情况审计结果

2021年 第 9 号

(总第 149 号)

(二〇二一年 五 月 七 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规定,我局德钦县农业农村局2019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组织机构情况

德钦县农业农村局德钦县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门,属于县级财政一级预算单位,下设7个行政股室(办公室、计划财务股、科学技术与创新股、项目管理股、农业农村综合管理股、产业发展管理规、畜牧兽医与兽药管理股)和8个事业站所/中心(德钦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土壤肥料站、农畜产品检测中心、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植保质检站、科技成果转化中心、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德钦县公路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核定人员编制行政编制19人、事业编制36人,原核定车辆编制5辆,2019年末实有行政人员14人(含纪检组1人)、事业人员34人,2019年实有车辆7辆,公车改革3辆车交付县车改办,行政用车实有车辆2辆、事业用车2辆。

(二)部门预决算情况

德钦县财政局下达德钦县农业农村局2019年度预算总额为10 376.12万元,其中:年初批复预算1 273.78万元,追加调整预算9 102.34万元。决算报表反映,2019年部门总收入10 376.12万元,总支出9 987.81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876.49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 264.8万元。

(三)部门业务管理情况

德钦县农业农村局未结合本部门实际制定德钦县农业农村局项目库管理制度。根据县扶贫办制定出台的《德钦县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管理办法》,严格按照“村申报、乡审核、县审定”的基本程序开展项目入库工作,及时录入项目实施进度,由于州级项目库需经扶贫办等部门同意并开放系统后方可进行调整,在系统开放期间及时优化调整项目库;按照各乡镇上报情况、补助标准及第三方初步设计做出预算,并根据县级审核结果完成项目入库工作。

(四)“三公”经费、会议费及培训费支出情况

2019年财政预算中未将德钦县农业农村局“三公”经费预算细化,无具体数据。2019年“三公”经费共支出20.27万元,报表应反映数为15.80万元比上年度报表反映数10.22万元增加5.58万元,增加54.6%。2019年培训费支出5.88万元,比上年度报表反映数17.61万元减少11.73万元,减少66.61%。2018年和2019年无 会议费支出。“三公”经费支出增长原因为2019年我县范围内发生的非洲猪瘟疫情增加了公车运行维护费;农业农村局机构改革后原科学技术局、生物创新办并入增加人员及相关管理事务也相应增加了公车运行维护费相关支出。

(五)行业扶贫情况

德钦县委、县政府成立了产业扶贫工作组,办公室下设在县农业农村局,负责统筹全县产业扶贫工作。实施建档立卡户产业前端扶持项目,通过鼓励农户发展产业,实现稳步增收;产业发展以奖代补实行末端奖补的方式进行,涉及全县所有建档立卡户;稳步推进村集体经济发展工作;实现全县46个村集体经济分红;实施农业产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8项,涉及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高原特色产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冷链体系车间项目、生猪标准化养殖建设项目、食用菌栽培示范基地项目等;组织开展以种植业、养殖业农村实用型劳动技能培训;组织我县27名创业致富带头人赴上海开展相关管理、销售方面的交流;创建市场品牌,积极组织“三品一标”申报等工作。

(六)部门“放管服”情况

根据德钦县农业农村局提供的“放管服”相关资料进行反映:德钦县农业农村局为推进行政效能“提速”,对进驻“放管服”服务中心的事项进行全面清理,行政许可机构改革前共梳理21项,改革后17项,调减4项;行政强制事项改革前共梳理15项,改革后14项,调减1项;行政检查事项行政改革前9项,改革后6项,调减3项;行政确认事项改革前梳理6项,改革后4项,调减2项;其他行政职权事项机构改革后新增3项;行政处罚事项改革前梳理158项,改革后137项,调减21项。

(七)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情况

2019年德钦县农业农村局无拖欠民营中小企业账款的情况。

(八)减税降费情况

2019年德钦县农业农村局无减税降费相关业务和事项发生。

(九)党费管理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德钦县农业农村局党支部共有41名党员,共收缴党费0.33万元,收缴的党费已按季度上缴中国共产党德钦县直属机关委员会。

(十)以前年度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2018年我局出具了格玛江初同志任期经济责任的审计报告,报告中反映的:接待费支出不规范 ;财务审核把关不严,凭证附件资料不全;业务发生与开具发票方经营范围不符;将工程款支付到个人账户的问题都已完成整改;其他应收款尚未完成清理96.44万元;决算报表反映不真实的问题正在整改中;未使用公务卡结算制度的问题尚未整改。

(十一)部门存量资金情况

2019年12月16日上缴2018年存量资金0.45万元。2019年末德钦县农业农村局应上缴而未上缴的存量资金224.99万元。截至审计之日,德钦县农业农村局已从上述未上缴的存量资金中支付资金9.25万元。

(十二)非税收入征缴情况

2019年德钦县农业农村局本年利息收入1.95万元、燕门乡上缴项目结余款1.52万元,2019年上缴财政利息收入0.9万元,年末应缴未缴财政款2.57万元。截至审计之日已上缴财政2.57万元。

(十三)国有资产管理情况

2019年初农业农村局固定资产原值为513.76万元,2019年四月生物办并入农业农村局增加固定资产62.22万元,账面年末原值575.98万元(资产系统年末固定资产原值560.72万元。)

(十四)2020年1月至3月新冠肺炎防控专项资金和捐赠款物情况。

2020年12月14日德钦县农业农村局共有78位职工向德钦县红十字会为新型冠状病毒爱心捐款1.82万元。

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德钦县农业农村局积极开展了监测排查、消毒灭源、关闭德钦境内禽类市场,禁止禽类上市交易、加强防控宣传等防疫工作,使用的物资价值达0.66万元。

德钦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非洲猪瘟防控应急物资库中借出价值17.9万元的物资用于新冠肺炎疫情物资。具体借出的物资如下:1.德钦县人民医院借出消特灵、手动喷雾、防护眼罩器、一次性防护服等物资价值7.25万元;2.德钦县委县政府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借消特灵、电手动喷雾器、一次性防护服等物资价值5.36万元;3.德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借消特灵价值1.2万元;4.德钦县奔子栏镇人民政府借消特灵、电动喷雾器、防护口罩价值4.09万元。

(十五)德钦县“11.03”金沙江干流白格堰塞湖泄洪灾害救灾资金物资使用管理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德钦县农业农村局收到“11·03”白格堰塞湖泄洪救灾资金1 500万元,资金使用1 235.2万元,其中:农牧业灾后恢复重建资金347.86万元、农田灾后恢复资金资金887.34万元,资金结存264.8万元。

德钦县“11.03”金沙江堰塞湖泄流洪涝灾害建设项目按资金实施5个项目,2个应急修复项目已完成收方工作,未进行验收。3个恢复重建项目中2个项目已完成收方工作,未进行验收;1个项目未完工。

(十六)物资采购情况

2019年云南迪庆州德钦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和2019年高原特色农业产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设计单位服务进行了招标。

(十七) 德钦县农业农村局执行政府会计制度情况

德钦县农业农村局和德钦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按我县财政局要求于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政府会计制度 ---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财会〔2017〕25号)会计制度。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以前年度未整改的问题

2018年我局出具了格玛江初同志任期经济责任的审计报告,报告中反映的:其他应收款尚未完成清理96.44万元;未使用公务卡结算制度的问题尚未整改。

(二)预算资金拨付方面存在的问题

大额支出使用现金结算

(三)基本支出及项目支出方面存在的问题

1.“三公经费”不降反增

2019年德钦县农业农村局“三公”经费共支出20.27万元,报表应反映数为15.80万元比上年度报表反映数10.22万元增加5.58万元,增加54.6%。

2.隐匿列支公车运行维护费17.02万元。

2019年德钦县农业农村局账面反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1万元,经审计,实际发生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13万元,隐匿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7.02万元。

3. 列支私车燃油费1.83万元。

4.账表不符

5.账账不符

(四)存量资金方面存在的问题

应缴未缴结余资金214.88万元。

(五)往来款项方面存在的问题

往来款未及时清理,长期挂账1 347.24万元

(1)截至2019年末,德钦县农业农村局“预付账款”

638.87万元。

(2)截至2019年末,德钦县农业农村局“其他应付款” 611.93万元。

(3)截至2019年末,德钦县农业农村局“其他应收款” 96.44万元。

(六)行业扶贫方面存在的问题

《施工合同》中未按规定约定提取质量保证金的预留比例

(七)其他方面存在的问题

未按照规定计提缴纳印花税

德钦县“11·03”白格堰塞湖泄洪救灾项目涉及的勘察合同、设计合同、建设施工合同未按照规定计提缴纳印花税的问题在审计期间已整改,但未对所有应缴纳印花税的项目进行清理。

三、审计处理处罚情况及建议

(一)审计处理处罚情况

1.以前年度未整改的问题,审计根据规定责成责成德钦县农业农村局在审计报告整改期限内纠正上述问题。

2. 大额支出使用现金结算,审计根据规定责成德钦县农业农村局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杜绝违规使用现金。

3.(1)“三公经费”不降反增,审计根据规定责成德钦县农业农村局严格控制和压缩行政经费,有效降低行政成本。

(2)隐匿列支公车运行维护费17.02万元,审计根据规定责成德钦县农业农村局严格执行会计法相关规定,加强管理,不得隐匿列支“三公”经费。

(3)账表不符,审计根据规定责成德钦县农业农村局按真实的资产、负债、收入、支出情况编制会计决算报告,保障决算编制的真实性。

(4)账账不符,审计根据规定责成德钦县农业农村局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定期清查盘点,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4. 应缴未缴结余资金214.88万元,审计根据规定责上述结余资金作收缴县级财政处理。

5. 往来款未及时清理,长期挂账1 347.24万元,审计根据规定责成德钦县农业农村局及时对往来款项进行清理、结算,并将清理结果报县审计局

6 .《施工合同》中未按规定约定提取质量保证金的预留比例,审计根据规定责成德钦县农业农村局对此类问题进行全面清查,今后各类《施工合同》中严格按相关规定约定,并执行。

7. 未按照规定计提缴纳印花税,审计根据规定责成德钦县农业农村局对所有应缴纳印花税的项目进行清理,调整有关会计账目及时上缴印花税至国家税务总局德钦县税务局。

(二)审计建议

1.建议德钦县农业农村局加强对以前年度未整改问题的整改力度;严格按照《政府会计制度》相关规定加强财务核算,并严肃财经纪律,严格按照现金、固定资产、存量资金和往来款项管理的相关规定执行。

2.建议德钦县农业农村局严格控制和压缩行政经费,有效降低行政成本;严格执行公车运行制度相关规定;按真实的资产、负债、收入、支出情况编制会计决算报告,保障决算编制的真实性。

3.建议德钦县农业农村局按规定订立提取质量保证金等文书合同;按照规定计提缴纳印花税。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查出应缴未缴结余资金214.88万元已上缴县级财政,完成整改。对以前年度整改问题、往来款未及时清理,长期挂账1 347.24万的问题因整改难度较大,尚在清理中。对大额支出使用现金结算、“三公经费”不降反增、隐匿列支公车运行维护费17.02万元、账表不符、账账不符,《施工合同》中未按规定约定提取质量保证金的预留比例、未按照规定计提缴纳印花税的问题德钦县农业农村局采纳我局提出的相关建议,承诺在以后工作中予以完善。

针对此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德钦县农业农村局高度重视,采纳了审计建议。


主办:德钦县人民政府 承办:德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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