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钦县法治宣传第八个五年《规划》根据中央、省州规划,结合本县实际加以细化,现就《规划》起草进行如下说明。
在指导思想上,《规划》强调,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紧紧围绕服务“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以使法治成为社会共识和基本准则为目标,以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为重点,以提高普法针对性和实效性为工作着力点,完善和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等普法责任制,促进提高社会文明程度,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在主要目标上,《规划》明确,到2025年,公民法治素养和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显著提升,全民普法工作体系更加健全。公民对法律法规的知晓度、法治精神的认同度、法治实践的参与度显著提高,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显著增强。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深入推进,全社会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显著改善。全民普法制度完备、实施精准、评价科学、责任落实的工作体系基本形成。强化国家工作人员、青少年学法普法工作。
在工作原则上,《规划》强调,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始终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做到普法为了人民、依靠人民、服务人民;坚持服务大局,促进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坚持与法治实践深度融合,把普法融入法治实践、融入基层治理、融入日常生活;坚持讲求实效,立足德钦新时代发展方向,全面增强普法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
在重点任务上,《规划》强调,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运用好普法阵地及各类媒体平台,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走深走实;突出宣传宪法,阐释好“中国之治”的制度基础,阐释好新时代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内涵和意义,阐释好宪法精神;突出宣传民法典,广泛开展以“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为主题的民法典宣传活动,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深入宣传与德钦高质量发展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引导全县群众树立正确的发展观;深入宣传与社会治理现代化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适应统筹发展与安全、更高水平平安德钦建设、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向往、提升风险防控能力的需要;深入宣传党内法规,注重党内法规宣传同国家法律宣传的衔接协调,把学习掌握党章和党内法规作为合格党员的基本要求;深入宣传与民族团结进步相关的法律法规,进一步教育引导全县各族群众树立民族团结意识,为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少数民族地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营造良好氛围;深入宣传与生态文明建设相关的法律法规,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大力宣传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深入宣传与乡村振兴战略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推进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深入宣传与世界的“香格里拉”建设相关的法律法规,加强旅游法治宣传,积极推进文明旅游、和谐旅游。
在公民法治素养上,《规划》明确,加强国家工作人员法治教育,重点抓好“关键少数”,全面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全面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充实完善中小学法治教育教材相关内容,推进校园法治文化、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建设;加强接边地区和民族地区群众法治教育,进一步深化“法治护两山”和“四联四创”等活动,加强接边地区普法协作,积极探索建立普法资源共享、法治示范村(社区)联创等的长效机制;分类开展法治教育,加强对基层组织干部、非公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管理与从业人员、媒体从业人员、宗教界人士与信教群众、外出务工人员等群体的法治教育,开展有针对性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其依法维护权益的意识和能力。
在法治文化建设上,《规划》明确,推进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力争在“八五”普法规划实施期间,实现县级有1个法治文化主题广场(公园)、1辆法治宣传车,每个乡镇有1个法治文化阵地、有1支法治文化志愿宣传队,每个村(社区)有1个法治文化设施、1个法治图书角、1个法治宣传大喇叭;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艺繁荣发展,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组织创作一批法治文化精品,创建一批法治文化传播品牌栏目、节目和工作室,加大法治文化惠民力度;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传承中华法系的优秀思想和理念,依托县内相关机构根据时代精神加以转化、普及和传承保护;加强红色法治文化的保护、宣传和传承,利用德钦县革命历史陈列馆、贺龙桥等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红色资源,建设一批以红色法治文化为主题的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加强“全面融入全省经济文化体系新格局”“双循环”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在全省“双格局”中带动德钦、发展德钦。
在普法依法治理上,《规划》指明,加强基层依法治理。深化法治乡村(社区)建设,争取到2025年全县建成46个(原有 0个)以上“州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成8个(原有3个)以上的“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再创建1个(原有1个)“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深化依法治校,推动各级各类学校健全依法治理制度体系。深化依法治企,推进“法律进企业”,落实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深化行业依法治理,推动各行业制定和完善行业公约等行为规范,实现行业自我约束、自我管理;开展专项依法治理,大力开展公共卫生安全、传染病防治、防灾减灾救灾、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等方面的法治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安全意识和风险防控能力。
在普法针对性实效性上,《规划》强调,把普法融入立法过程,积极参与上级立法活动,加强对法律法规实施前的宣传普及工作;把普法融入执法、司法全过程,严格落实国家执法、司法办案中开展普法的工作指引;把普法融入法律服务全过程,加强释法析理,引导当事人和社会公众理解法律条文、遵守法律程序、认同法律结果;加大以案普法力度,进一步落实法官、检察官、行政复议人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工作制度,健全以案普法长效机制;充分运用社会力量开展公益普法,加强全县普法讲师团队伍和法治宣传教育人才库建设,组织开展“全县普法讲师团普法公益行”活动;运用新技术新媒体开展精准普法,适应人民群众对法治的需求从“有没有”向“好不好”的转变,提高普法供给质量;牢牢锁定“1234567”工作思路,绵绵用力、久久为功,常抓不懈、务求实效。
在普法责任制落实上,《规划》强调,深化“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逐步形成清单管理、跟踪提示、督促指导、评估反馈的管理模式;推行“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责任制,进一步扩大普法责任制主体范围,压实各系统各行业各单位人员学法用法的责任,加强对管理服务对象普法;健全媒体公益普法责任制,指导监督广播电视、报纸期刊、互联网和手机媒体等大众传媒承担公益普法责任,在重要版面、重要频道、重要时段设置普法专栏专题。
在组织实施上,《规划》强调,加强普法工作组织领导,进一步健全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人大监督、政协支持、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参与、人民群众为主体的法治宣传教育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形成大普法格局;健全普法工作机制,各有关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落实本行业、本系统的各项普法责任,探索建立部门和行业间协作机制,形成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创新发展合力;强化普法工作保障,坚持强基导向,推动重心下移、资源下投、力量下沉,鼓励基层创新。加强能力建设,深化普法办建设,构建运行顺畅、精干高效的工作体系,县级专职人员应当不少于2人。落实经费保障,加大法治宣传教育经费投入力度,县级财政在原有基础上逐年适当增加法治宣传教育经费。加强理论研究,重点加强对新时代普法工作的应用性、对策性研究,完善法治宣传教育专家咨询制度;加强普法工作监督检查,健全普法工作评估指标体系,从实际出发设定评估参数,对普法工作开展情况、工作效果,以及公民法治素养提升效果开展综合评估,加强规划实施中的动态监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