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德钦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关于印发《德钦县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德治县委发〔2021〕4号)要求,德钦县司法局自2023年10月25日起正式启用“德钦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专用章”“德钦县人民政府行政应诉专用章”。
特此通知。
附件:印章印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