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性创业补贴申领指南(简易版)
一、补贴简述
对首次创业(在云南省内领取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注册登记手续),且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正常运营1年以上(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计算),依法申报纳税的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返乡入乡农民工、退役军人(省级),离校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16-24岁青年(州级),给予50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
二、申请主体
(一)省级: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返乡入乡农民工(指离开户籍所在乡(镇、街道)以外务工6个月及以上的农民工,返回原籍或进入非户籍乡(镇、街道)2年内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退役军人(退出现役3年内)。
(二)州级:离校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16-24岁青年。
三、申请条件
(一)云南省内首次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的。
(二)申请人提交补贴申请时,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省级)或者经营期满6个月(州级),依法申报纳税,且未被市场监管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
(三)申请人创办市场主体和提交补贴申请时,处在法定劳动年龄范围内。
四、申请材料
(一)网上申请:申请者不用填写任何纸质申请表,所有信息在网上填写(登录“就业彩云南”微信小程序直接申请)。
(二)窗口申请:
1.申请者需提交《云南省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表》或者《迪庆州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表》
2.营业执照
3.高校毕业证
4.退役军人提供退役军人证明材料或证件
5.返乡入乡农民工类别人员提供户口簿或户籍证明
6.提供税务机关开具的税费申报表或无欠税证明
7.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查询截图
五、注意事项
(一)每个市场主体、每人(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终身享受一次,补贴标准为5000元。享受过原3万元或1万元一次性创业补贴的,不得重复享受。
(二)高校毕业生指普通高等学校(按照国家规定的设置标准和审批程序批准举办的,通过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招收高中毕业生为主要培养对象,实施高等教育的全日制大学、独立设置的学院和高等专科学校、高等职业学校和其他机构)毕业生,包括专科(高职)、本科和研究生。不包括函授,成人本科,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等。
(三)返乡入乡农民工申领一次性创业补贴时,提供证明材料为“居住证”的,返回原籍或进入非户籍乡(镇、街道)日期可以与营业执照注册登记时间一致。
六、业务经办部门及联系方式
德钦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0887-8412403
附件1:《云南省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表》
附件2:《迪庆州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