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20181116041240474.xls
监督索引号53342200331601000
决算分析报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二)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三)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四)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贯彻实施城乡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的政策、标准并组织和监督实施(五)负责就业、失业和社会保险基金的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六)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和地方性津贴、补贴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福利、离退休政策,建立健全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七)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贯彻实施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办法。(八)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和安置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九)负责行政机关公务员综合管理,拟订有关人员调配政策和特殊人员安置政策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并组织实施国家荣誉制度和政府奖励制度。十)统筹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十一)承办德钦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十二)贯彻实施引进外国智力的实施办法,负责出国(境)培训年度计划管理和上报工作。
2.机构情况及增减变动原因
根据上述职责,德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设14个内设机构:办公室、人力资源市场股、公务员管理股、职业能力建设股、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办公室、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工资福利与退休股、养老保险股、医疗保险股、社会保险基金监督股、劳动关系与调解仲裁股、劳动保障监察股、农民工工作股、就业局,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中心、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险,机关党组。
3人员情况及增减变动原因
德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职人数为46人,其中行政编制人员15人,工勤编制人员2人,参照公务员管理19人,事业人员5人,退休返在职人员5人。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就业局势稳中向好。以贯彻落实《就业促进法》为重点,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就业优先战略,全力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良好氛围,落实各项就业政策,强化就业服务,推动实现更高质量、更加稳定的就业。认真开展“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招聘周”和“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等活动,共举办招聘会3场次,2017年1-12月全县城镇新增就业人数1215人,完成年目标任务101 %。其中: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160人,完成年目标任务的100%;就业困难人员和“4050”人员就业80人,完成年目标任务的 100 %;高校毕业生见习人数为6人,完成年目标任务的100%;开发公益性岗位167人,完成年目标任务的139%;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75%。
2017年上级分配“贷免扶补”名额总共50名,共扶持创业50人并提供创业指导培训,带动125人就业,完成放贷目标任务的100%。小额担保贷款扶持人数25名。完成目标任务的100%。当前担保金资金有80.9万余元,担保机构于2012年10月批准成立,因为无人员编制,业务还是由就业局人员开展,为各承办单位提供相应的担保。
2017年1-12月组织培训47期,培训下岗失业人员及农村劳动力人4834人次,培训内容为:、中药材种植、厨艺培训、核桃嫁接等。有力的促进农村剩余劳动力再就业,减少就业困难人员。开办1期“贷免扶补”创业培训班,参加培训学员共计237人,培训对象主要为农民工、大学毕业生。学员通过培训,在创业的理念、技巧、方法和政策把握上有所提高,不断创新思维,在不断提高自主创业能力的同时,扩大了就业渠道。
贯彻落实云人发〔2015〕16号和云人发〔2015〕121号文件精神,积极推进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工作,为困难企业开通绿色通道,让困难企业及时享受到优惠政策,切实解决企业发展稳定的突出问题,最大限度支持企业抗风险、度难关、保增长。2017年申报的有云南省迪庆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等19家企业,910人 ,发放补贴291262.92元。
(二)社会保障体系日趋完善。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6546人,完成目标任务6500人的100%;其中企业参保2157人,完成目标人数2100 人的100 %,机关事业单位参保3017人,完成目标人数3000人的100%。征收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费19757.06万元,征收企业养老保险费2152.15万元。参加工伤保险5087人,完成目标人数4700人的108 %;其中参加建筑领域工伤保险46家,参保523人。征收工伤保险费168.57万元,工伤保险支出51.62万元。参加生育保险4711人,完成目标人数4600人的102%。征收生育保险费99.96万元,报销258人生育费227.80万元。共认定企业工伤6起。准确及时地做好2017年度机关事业、企业退休人员养老待遇调整工作,提前将全县412名企业退休人员养老待遇全部调整发放到位,人均月增资187.18元;全年共上报审批新增退休人员 63 人。截止2017年12月底,全县企业离退休人员已达到420人,其中:离休2人;机关事业离退休人员1052,其中离休3人。1-12月企业累计发放养老金1344.7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累计发放养老金28017.81万元,社会化发放率100%。全年对193名国有困难企业退休人员发放困难生活补贴69.48万元。根据迪庆州委、州政府关于企业退休人员困难帮扶要求,兑现15名退休人员生活补助4.5万元。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为38030人,其中16-59周岁缴费29525人,其中政府代缴人群977人(一二级重度残疾人397人,四三级残疾559人,孤寡老人21人),补缴419人,合计收保335.58万元,年满60周岁领取养老金人员8062人,累计发放基础养老金751.5万元,个人账户养老金60.04万元,55-59周岁重残48人,合计发放补助金3.71万元,死亡人员436人(到龄死亡253人),实际发放一次性丧葬费14.34万,死亡退保支出20.64万元。关系转移至县外33人,支出金额2.8万元。中央政府补助676.39万元,省级政府补助491万元,州级政府补助3.6万元,县级补助49.2万元,合计上级政府补助120.19万元。基金余额4647.27万元,已根据基金增值保值的相关文件转存3300万元为五年定期。手工审核个人账户资料2.9万份,并发放相关宣传资料。处理乡镇电话业务4932条。为妥善解决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障问题,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目前,我县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专项资金的欠费率为96.87%,无法保障失地农民的养老保障问题。从2010年至2014年,德钦县共有12个项目涉及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共计169.209亩,合计金额4180.376万元,其中已完成征缴的5个项目共55.18亩,合计金额130.516万元;未征缴的7个项目共1574.029亩,合计金额4049.86万元,根据云政发〔2008〕226号等相关文件规定,及时向县委县政府作汇报,并已得到政府给予的清欠款一百万元,用作失地农民的养老保障金。
全县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单位共209户,参保人数共56208人(其中城镇职工6144人,城乡居民50046人,离休及二等乙级以上伤残军人18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3494.79万元,利息收入10.7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050万元,医疗待遇支出1551.27万元(其中:统筹348.7万元,个人账户1202.5万元)财政专户结余0万元。大病补充保险基金收入95.8万元,利息收入0.4万元),上级补助收50万元,医疗待遇支出28.3万元,累计结余0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基金收入户1813万元,利息收入5.8万元,上级补助收入800万元,医疗待遇支出540.1万元,累计结余0万元。离休及二等乙级以上伤残军人医疗基金上年结余 113.32万元,利息收入3万元,医疗待遇支出10.4万元,累计结余182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3810.8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774.1万元,利息收入18.4万元,医疗待遇支出2276.87万元,累计结余0万元。享受待遇人数为111830人(其中居民为110415人,职工为1415人);全县建档立卡户未脱贫人数为9007人,已脱贫10724人,截止12月,建档立卡户享受待遇人次为273人次。共发放居民二代金融卡5813张;发放第一批异地安置职工二代卡7张,已完成制卡5214张,发放职工二代社保卡2483张。
失业保险参保人数为3509人,比上年增13人;征缴失业保险基金约403.30万元,比上年减少约161.57万元,2017年截止12月新增18家参保单位,参保人员有157人。享受失业金人员为119人次,共发放失业救助金113533.00元,缴纳医疗补助金25749.36元,大病1800元。
贯彻执行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制度。一是贯彻执行《社会保险基金行政监督办法》认真实施社会保险基金现场监督;二是要求各经办机构严格按《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制度》和“收支两条线”等规定,完善各项经办业务流程和规范管理服务制度。保障社会保险基金的安全完整。规范和加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经办社会保险基金的财务行为,维护社会保险对象的合法权益,全面贯彻落实《社会保险内部控制暂行办法》,着力规范经办业务工作,完善财务管理制度,优化操作流程。建立岗位之间、业务环节之间相互监督、相互制衡的机制。明确岗位职责,建立责任追究制度,确保内控机制的有效运行。保障基金的运行安全,根据《云南省社会保险基金日常巡查监督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严格执行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四项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云人社发【2017】66号),成立德钦县社会保险基金日常巡查小组,在每月10号之前集中领导小组成员进行交叉检查,监督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征收的各项社会保险费收款入账情况、检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基金支付流程及财务结算管理暂行规定的遵守执行情况、经办机构财务会计对账报告暂行规定遵守执行情况,对各类银行存款账户、资金收支、待遇支付的合法合规性作出认定。逐一对经办机构进行检查。汇总检查情况,撰写每月对账情况报告及每月巡查报告。对于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求各经办机构及时进行整改。
(三)人才队伍建设统筹推进。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强人才工作文件精神,创新体制机制,加强各类人才的培养引进,强化少数民族人才培养力度,努力营造良好的人才发展环境。2017年我县公务员共新招录53人,其中一般公务员47人,大学生村官4人,村官考入公务员6人。2017年我县事业单位共招聘工作人员101人,其中本科毕业生40人,专科毕业生56人,中专毕业生5人。其中教育系统招录45人,卫计系统招录29人(含定向生3人),其它21人,事业单位定向招聘大学生村官6人。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转正定级了专业技术人员51人。通过初评审上报职称并获得资格情况: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1人,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40人,中级专业技术职称17人,交通环境工程系统初级专业技术职称4人,已根据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意见,结合单位岗位设置比例进行聘任。完成我县文化系统初评审工作,认定19位同志具有初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完成我县林业系统初评审工作,认定34位同志具有初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完成我县水利水电系统初评审工作,认定10位同志具有初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完成我县农业畜牧系统初评审工作,认定25位同志具有初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完成我县教育系统初评审工作,认定45位同志具有初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经各系统推荐评选出8名“专业技术人才学科带头人”人选,已上报相关材料。
(四)人事管理工作规范有序。加大公务员和事业人员综合管理力度,根据公务员考核文件精神,完成2016年度公务员考核工作,我县需要考评的政府部门一般公务员353人,根据各单位的评定意见和个人平时的工作表现,确定优秀等次50人,称职等次240人,不定等次63人。按照调动相关规定做好我县公务员调动工作。2017年共办理调动42人,其中调出县外24人,县内调动16人,调入我县2人。严格审核、细致操作,精确统计了全县行政机关公务员人数。我县2016年行政机关公务员647人,省厅审批参公管理人员64人,共711人。集中统一、高效规范,正常推进2017年度公务员转正定级和登记工作。按照州局的要求对我县符合条件的61人进行了公务员转正定级和登记。对德钦县政府口的公务员录入公务员信息管理系统,目前已基本实现基础数据的采集和完善工作。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县机关、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推动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调动工作有序进行,合理配置人才资源,建设精干、高效的事业单位人才队伍,截至目前共受理干部调动90人,其中调出县外29人,调入县内7人,县内调动54人。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在部门推荐等次,综合测评意见的基础上,经县人社局局务会研究,我县需要考评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677人,其中事业工勤70人,根据各单位的评定意见和个人平时的工作表现,确定优秀等次235人,合格等次1345人,不合格等次3人,未定等次94人。加强机关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管理,及时调整提高公务员津补贴和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水平,根据云人社【2016】144号文件精神107个单位3957人调整基本工资、津补贴以及改革性补,人均月增资1689元;根据云人社发【2017】98号文件精神,2611人提高高海拔地区折算工龄补贴标准,人均月增资95.00元。2017年4月,全面完成2017年全县机关事业单位“三项晋升工资”审批工作。其中:机关单位共71家1114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两年称职晋升级别工资档次涉及月增资66275.00元;145人按年限规定晋升级别工资,涉及月增资6974.00元;69家事业单位共1748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合格正常增加薪级工资,涉及月增资85184元。配合专技股做好2017年全县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后,岗位职务变动后调整审核岗位工资工作。先后为230名专业技术人员调整了岗位工资,实现了事业单位职工岗变薪变的工资动态调整。增强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审核审批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行政职务变动调整工资62人;专业技术人员职务变动后调整工资177人;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变动技术等级职务工资13人;调动工作转移工资手续88人(其中调出县外45人),变更参加工作时间后工资待遇变动8人,调整残联系统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11人。审批审核晋升警衔津贴43人。在职取得学历确定大中专定级工资39人,公务员及专业技术人员工作调动套改工资12人。确定151人新录用人员的试用期工资(其中专业技术人员98人),审批转正定级工资137人(其中公务员53人)。审批退休人员退休待遇69人,审批退休返在职52人,办理在职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后一次性抚恤金和丧葬补助26人,审批遗属困难补助13人,审批病休待遇2人。调整214人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人均月增资140元,共补发36万。完成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