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

索引号
K39687116E/202100177
文  号
来 源
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
公开日期
2021-02-10
德钦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关于2021年春节期间开展森林防火武装巡护工作方案》 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2-10 16:44     浏览次数:2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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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公森发〔202110                   签发人:周金堂

德钦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关于2021年春节期间开展森林防火武装巡护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科、所、队(室):

现将《德钦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关于2021年春节期间开展森林防火武装巡护工作方案》传发给你们,请各科所队接到通知后,结合工作实际,统筹安排警力,确保武装巡护工作落实到位。

附件:《德钦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关于2021年春节期间开展森林防火武装巡护工作方案

         

     德钦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

                             2021年02月10日


德钦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关于2021年春节期间开展森林防火武装巡护工作方案

节即将来临,各地烧香、祭祀、上坟扫墓进入高峰期,森林火灾案件预防查处工作进入最关键时段。坚决遏制森林火灾案件的高发态势,全力维护林区治安大局稳定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我大队决定在春节期间开展森林防火武装巡护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时间安排

   统筹开展森林防火武装巡护时间从20212月10日至2021年2月26日。

、任务分工

(一)成立森林防火武装巡护小组,负责整个行动工作。

第一组组长:何振强 教导员

成  员:和俊锋、汪顺喜、泽仁培楚、余慧群、白玛拖顶、李永康(负责:雾浓顶片区、县城面山贡卡烧香台、古城坟山)

第二组组长:兰志宏  副大队长

成  员:斯那开主、金安拉木、立青康主、阿娃品楚、此称江初、扎史都吉(负责:飞来寺片区、县城面山上街坟山)

第三组组长:余得明  金沙江森林派出所 所长

成  员:丁正英、春四华(负责:拖顶村、大村、洛沙村、左力村

、工作任务

  (一)巡逻防控。全面加强县城周边各烧香台、重点林区、高火险区、城市面山、坟山林区的巡逻防控。

  (二)集中整治。要以武装巡护为契机,坚持“见烟就管、见火就查”,深入排查高危人群,科学管控林区重点人口,针对上坟人员、烧香等人员,采取有针对性的管控措施,将森林火灾案件化解在萌芽状态。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全体人员要高度重视,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紧迫意识,坚决克服麻痹松懈思想,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采取超常规措施,把森林火灾案件预防和查处作为当前最重要的中心工作和政治任务,切实抓紧抓好。节期间,加强值班备勤,保持24小时应急状态。

(二)统一行为规范。参加巡护的民警(辅警)统一冬执勤服,切实维护好森林警察大队开展森林防火武装巡护的良好形象。指挥中心要备好活动车辆及后勤保障工作,确保森林防火武装巡护工作顺利开展。

  (三)按时报送信息。巡逻组要加强森林防火武装巡护信息报送工作,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案件和在重点区域发生的森林火灾务必按要求及时上报不得迟报、漏报和瞒报。

             德钦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

              2021年02月10日

森林警察大队指挥中心         2021021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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