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财政局)

德钦县财政局
机构职能

德钦县财政局

办公地址:德钦县升平镇行政中心政府大楼四楼

办公时间:夏令时8:30----12:00,14:30----17:30;冬令时8:30----12:00,14:30----17:30(节假日及节令调整工作时间除外)

联系方式:0887-8413077

根据中共德钦县委办公室 德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钦县财政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德办字〔2019〕27号)县财政局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的财政、税收政策,制定全县财政发展中长期规划;参与研究制定综合经济政策;提出有利于我县财政经济发展的合理化建议。

(二)贯彻执行国家财政、税收、国有资本金管理、财务会计管理的各项法律法规,制定和监督执行财政、税收、财务、会计、国有资本金管理的规章制度;在职责内参与办理涉及财政、税收、政府债务等方面的涉外事务。

(三)编制全县年度财政预算草案,执行县人代会批准的财政预算,依法管理财政收支;编制全县年度财政决算,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全县和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决算情况;组织、督查本级政府及县级部门预决算公开工作。

(四)根据全县国民经济发展计划,制定全县财政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计划,并组织实施、管理和监督;拟订全县非税收入的法规制度,负责县本级非税收入的征管;提出地方性税收征管建议,参与拟定地方税收规范性文件工作,研究提出地方税收征管的调整建议。

(五)贯彻执行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推行县级财政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并进行监督管理,管理财政专户,按规定组织实施地方国库管理工作。

(六)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及其收益管理的规章制度,负责管理县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及其收益,审核批复县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处置、产权界定等事项。

(七)参与全县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和政策、法规的研究制定;制定全县性的社会保障资金财务管理制度;管理和监督县级财政社会保障支出;监督社会保障基金的使用;管理县级社会保障基金专户。

(八)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的财政管理工作,落实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指导和推动全县农村综合改革。

(九)拟定和执行财政与企业的分配政策;拟定和执行国有资本金基础管理政策,组织实施国有资本金权属界定、产权登记、产权转让、国有股权管理、清产核资、产权纠纷调处和仲裁工作;制定国有资金收益分配政策,负责资产统计、评价和资料汇总工作。

(十)管理和指导全县会计工作,监督执行会计法规制度,负责会计委派工作;保障会计人员依法行使职责;组织和管理会计人员的业务培训;监督检查财税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县级部门的会计信息质量,对违反财经纪律的会计行为进行依法查处。

(十一)制定全县财政教育规划,组织全县财政干部培训;负责财政宣传和财政信息工作;负责管理财政系统局域网络运行工作;负责向政府提供财政改革方面的信息;负责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

(十二)负责政府采购计划的立项审查,编制政府采购目录,实施政府采购工作,发布采购信息公告,建立采购信息库;负责全县财政系统局域网络管理及运行安全。

(十三)牵头编制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制定全县统一的国有资本管理规章制度。

(十四)研究提出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审核本级财力安排的重点项目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负责组织和监督部门预算绩效自评;负责对本级财力安排重点项目进行绩效评价并提出绩效问责和奖惩建议;指导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十五)负责全县债务管理工作,实行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管理,新增和置换债券项目申报、分配、下达;对管理系统、监测平台进行动态管理;债务风险防控工作和政府性债务相关政策的宣传,杜绝违法违规举债,严控新增隐性债务。

(十六)协调拟订并组织实施本县金融产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研究金融发展重大问题,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提供决策参考;负责建立全县金融工作沟通机制;指导和推动金融市场体系建设;参与推进全县金融协调发展;负责推进地方金融发展环境建设;规范民间融资行为;负责协调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

(十七) 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填报单位:德钦县财政局

办公室电话:0887-84130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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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单位: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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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室设置
办公室

综合处理机关日常政务,负责文电、机要、宣传、档案、保密、信访、印章、文印、接待联络、车辆管理、安全保卫、后勤服务,以及局机关财务、政府采购、基建投资、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承担意识形态、巡察等有关工作。承担局机关干部(人才)队伍建设、人事管理、机构编制、教育培训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内部控制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指导全县财政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工作;负责起草和修改有关综合性文稿材料;负责组织安排重要会议事项;组织办理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负责会同相关部门或股室发布重要文稿;负责局机关日常事务及局领导交办事项的督查督办;制定并督促落实局机关各项规章制度;负责管理和协调推进全县财政信息化工作;负责拟订全县财政信息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财政信息数据库建设,管理财政数据;制订县级财政信息化建设管理制度和技术标准规范;负责县级财政业务信息系统、计算机与网络硬件设备、全县财政数据中心机房、计算机操作系统、数据库建设、运维和技术服务;负责局机关信息系统的安全保密检查和管理工作;承担局机关信息化运维和技术服务;承担财政信息化建设协调机制的统筹协调组织工作;负责局机关政务公开、财政信息公开报送的组织及协调工作;负责局机关包括财政一体化系统以及相关系统的技术运维服务工作;承担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预算股

拟订全县预算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统筹推进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承担政府预算管理工作。负责研究提出年度和中长期财政收支政策、平衡预算措施和加强预算管理的建议。会同相关股室编制中期财政规划,组织跨年度预算平衡。汇总编制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决算草案,统筹负责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决算草案报送工作。承担与县人大财经委员会联络事宜,编制年度县本级预决算草案,起草全县和县本级预决算报告。负责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与一般公共预算的统筹。贯彻执行中央、省、州对我县的财政管理体制,拟订我县财政管理体制方案并组织实施。会同相关股室组织县级部门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及项目库管理工作。牵头办理县与中央、省州一级的年终上下级财政结算有关事项。承担有关中央、省对我县的一般性转移支付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县对下有关一般性转移支付制度,提出地区间财政利益分配建议,促进地区间财力协调和区域均衡发展。指导乡镇完善财政能力建设。负责县本级政府预算公开工作,指导县级部门预算公开工作。


国库股

负责实施预算的执行、分析预测和动态监控;负责拟订并实施财政国库管理制度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组织实施财政总会计及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实施县级财政国库资金、专户资金的会计核算;管理县级国库资金,负责县对下财政性资金库款的测算和调度;编制和审核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参与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有关管理制度的制定工作;承担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及兑付工作;管理县级财政资金专户;审核和备案全县各级财政专户的开立、变更和撤销事项,对县级预算单位银行账户实行审批和备案;负责县级财政总会计核算,编审上报财政总决算和部门决算,编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并公开相关信息;负责县级预算单位财政工资统发工作;指导下级财政预算执行动态监控工作的推进,协调财税库银联网。负责本级和指导全县的政府及部门决算公开工作。


农业农村和资源环境股

承担归口管理农业农村、水利、气象、乡村振兴、应急、自然资源和规划、生态环境、林业草原、驻县国家综合救援队伍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工作;参与归口管理单位和部门行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制度的研究制定工作,负责归口管理单位(部门)的部门预算编审、批复、调整,分析并督促年度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审批部门决算报表;参与所联系单位和部门行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制度的研究制定工作;负责制定财政支农政策,管理县级农业产业化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和分配相关领域财政支农转移支付和政府性基金,拟(修)订资金管理制度和办法,监督资金使用情况;加强财政支农资金监督管理;负责管理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财政支农补贴、支持农业等专项资金;负责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综合管理工作;牵头财政支农、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农村综合改革等相关工作,统筹安排相关资金;承担财政应急管理和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事项;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应急管理、促进资源节约、土地整治、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的财政政策;协调建立健全生态补偿机制;研究制定支持国土、新能源建设等财政政策;承担所联系部门(单位)决算批复工作和相关财政资金的监督检查工作,督促指导归口部门预决算公开工作。


科教文化股

承担归口管理宣传、教育、科技、文化旅游、体育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工作。参与归口管理单位和部门行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制度的研究制定工作,负责归口管理单位(部门)的部门预算编审、批复、调整,分析并督促年度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审批部门决算报表;研究提出财政支持科技、教育、文化、体育等事业改革发展的政策建议;承担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基础工作,参与研究事业单位改革与优化事业支出结构问题;承担《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及有关行业财务制度的监管工作;承担科技资金协调机制的综合统筹工作;会同预算科做好旅游发展资金等教育、科技、文化等领域专项资金的预算管理工作;承担所联系部门(单位)决算批复工作和相关财政资金的监督检查工作,督促指导归口部门预决算公开工作。


社会保障股

承担归口管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卫生健康、退役军人事务、医疗保障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工作。参与归口管理单位和部门行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制度的研究制定工作,负责归口管理单位(部门)的部门预算编审、批复、调整,分析并督促年度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审批部门决算报表;管理财政安排的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农村危房改造、军转干部解困等专项资金,牵头研究制定补助标准办法和相应的资金管理制度;承担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监管工作;承担所联系部门(单位)预决算批复工作和相关财政资金的监督检查工作,督促指导归口部门预决算公开工作。


行政执法股

承担归口管理党委政府机关、政法、公共安全部门、群团组织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工作;参与归口管理单位和部门行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制度的研究制定工作,负责归口管理单位(部门)的部门预算编审、批复、调整,分析并督促年度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审批部门决算报表;拟订公务用车、会议、培训、差旅费、党政机关会议定点、因公出国(境)等行政性经费财务管理制度;负责县本级“三公”经费的管理;负责有关中央、省级、州级转移支付资金的分配下达,拟订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并监督执行;拟订政法经费保障政策制度和开支标准;参与司法体制改革工作;负责政法转移支付等政法国防专项资金管理工作;办理驻德钦解放军、武警部队有关经费事项;牵头办理军民融合发展工作涉及财政事项;管理全县执法执勤用车编制;承担所联系单位(部门)决算批复工作和相关财政资金的监督检查工作,督促指导归口部门预决算公开工作。


经济建设股

承担归口管理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交通运输、能源、粮食和物资储备、住房和城乡建设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工作;参与归口管理单位和部门行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制度的研究制定工作,负责归口管理单位(部门)的部门预算编审、批复、调整,分析并督促年度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审批部门决算报表;参与制定政府投资相关行业发展规划,参与投资形势分析,提出县级基本建设投资规模、优化结构的政策建议,管理和分配县级基建投资专项资金;负责政府投资财政财务管理,以及相关行业的财政政策;参与制订国家经济安全战略,实施粮食安全方面的财政政策;牵头拟订支持经济发展、工业化信息化建设等方面财政政策、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负责制订支持产业升级、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财政政策;研究制定支持城乡基础设施建设、交通建设等财政政策;参与粮食等重要商品物资市场调控,管理全县粮食风险基金、粮油储备补贴等财政资金;承担所联系单位(部门)预决算批复工作和相关财政资金的监督检查工作,督促指导归口部门预决算公开工作。


综合会计与监督检查股

统筹负责财政改革、发展、规划相关工作;负责研究重要财税改革方案、区域经济安全发展政策和重大财经专题;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研究经济社会、财政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提出贯彻落实国家、省、州和县关于财经工作重大决策部署的具体建议;拟订中长期财政事业发展规划,提出深化财税改革建议;组织实施中央、省关于收入分配、住房改革、彩票管理、行政事业单位改革、政府购买服务等方面的财政政策,并结合工作需要和实际,拟订和组织实施县级政策措施。负责分配县级行政事业单位住房改革预算资金和上级财政下达的城镇住房保障资金;研究拟订推进财源建设政策;会同有关方面拟订土地、矿产等国有资源出让收支政策;承担清理规范机关事业单位津贴补贴、表彰奖励事项有关工作;承担全县和县本级非税收入管理相关工作;负责研究拟订非税收入管理制度、政策和实施办法;承担全县非税收入统计分析工作;负责县本级非税收入的预算管理、征收管理、考核奖惩、监督稽查;负责依法查处各种违反非税收入征收管理规定的行为;负责非税收入信息化管理工作;管理财政票据;负责贯彻落实国家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参与研究地方税收发展战略,提出税收政策建议;负责拟订地方税收政策调整方案,审核有关规范性文件中涉及税收政策问题的条款;负责调研税收法律、法规及政策的执行情况和重点税源情况并提出政策建议;根据国家、省授权,开展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审批工作;组织实施税源管理和涉税信息共享;负责对局机关重大决策事项和制订的规范性文件及其他涉法文书进行合法性审查,对其他部门起草的规范性文件中涉及财政法律法规的条款进行审查;负责局机关行政执法监督和评议考核工作;负责局机关重大决策听证工作的推进和指导;负责指导协调配合本机关作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工作和行政应诉工作;牵头财政行政审批等权责事项;牵头开展财政普法工作,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负责全县会计行业、会计人才管理;牵头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制度、内部控制规范、注册会计师行业等方面的规则制度;监督管理代理记账工作;负责全县会计从业人员的管理工作,拟订和实施会计人才培养规划;负责全县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组织和管理;组织推进全县政府会计制度改革;负责财政系统、县级行政事业单位、社团、国有企业的财政监督检查工作;承担财政法律法规、政策、制度执行情况、财政管理以及会计信息质量等方面的监督检查工作;拟订财政监督检查的政策和制度;监督检查局机关及县直行政事业单位、企业、社团等财政法规、政策、制度和预算的执行情况;加强和指导全县财政监督检查工作、负责财政收支监督,对县直行政事业单位、企业、社团等使用财政资金情况、执行财经纪律情况、政府预决算和部门预决算公开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财政法律法规的行为提出处罚措施建议,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措施建议。


资产管理股

按规定拟订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监督县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组织起草年度全县国有资产管理有关报告;推进县级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工作;负责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有关工作,会同有关方面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拟订支持国有企业改革财政政策。承担资产评估管理工作;负责国有资产统计分析工作;负责监测和综合分析所监管企业的经济运行状况,研究提出相应的对策、意见和建议;负责所监管企业清产核资和资产损失财务核销管理工作;负责所监管企业的财务监督工作,对所监管企业重大财务决策事项、财务重大问题,履行出资人相关职责;负责指导所监管企业财务预决算,组织国有资本收益上交的有关工作;负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工作;负责协调中介机构开展所监管企业的资产、财务报告的审计工作,组织企业年度财务决算、任期经济责任和专项财务审计等工作;负责提出所监管企业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调控所监管企业工资分配总体水平;负责依据国有企业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综合考核所监管企业的经营业绩工作,审核认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结果,并提出评价意见;负责拟订所监管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制度,承担所监管企业负责人的年度和任期考核工作;负责提出所监管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和激励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按照有关规定,规范所监管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和职工福利保障;负责考察推荐县属企业董事及外部(独立)董事人选;负责研究提出完善国有产权管理的意见,拟订国有资产产权界定、登记、划转、处置及产权纠纷调处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负责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界定、登记、划转、处置及产权纠纷调处;负责监管企业资产评估项目的核准和备案;审核监管企业资本金变动、股权转让和发债方案;负责监督、规范国有产权交易;负责审核所监管企业的发展战略和规划,承担对所监管企业重大投资决策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工作;负责研究制定国有企业改制、组建、重组等方案并组织实施,对其中需要国有股东决定的事项提出意见;负责联系所监管企业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等工作;负责对所监管企业并购、融资、重大资产转让、大额担保、大额捐赠等活动履行出资人职责;负责所监管企业资产剥离、转让和公司分立、解散、申请破产等重大事项履行出资人职责;负责组织实施所监管企业股权多元化推进工作。


债务和绩效管理股

拟订完善政府债务管理制度;承担全县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工作,承担地方政府性债务规模控制、预算管理、统计分析和风险监控、信息公开等工作;指导和监督县级部门政府性债务管理工作;清理、统计、报告地方政府性债务;负责政府债务预算管理;配合预算股编制政府债券预算调整草案;参与政府性债务绩效评价及外债评审;推进地方政府信用评级建设;承担组织政府债务会计核算工作;负责债务管理系统信息化建设;承担县政府性债务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具体工作。拟订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实施细则,负责绩效指标建立、绩效目标审核批复和绩效信息公开工作;承担重大政策项目预算绩效评价、县级部门整体绩效评价和地方政府财政运行情况综合绩效评价工作,提出绩效评估、绩效目标、运行监控及绩效评价结果在预算安排和政策调整等方面运用的建议;组织实施县级财政支出绩效考评,做出县级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报告;开展财政绩效评价宣传工作,配合上级财政部门做好财政资金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组织指导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研究绩效评估、绩效目标、运行监控及绩效评价反馈、管理等工作。


政府采购管理股

拟订政府采购政策及有关制度;审批县级部门采购有关事项;备案政府采购事项并依法进行信息公开;负责对县级政府集中采购机构的有关事项进行考核;负责依法依规监督管理政府采购活动,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提高政府采购资金效益;监督管理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受理县级政府采购投诉事项;负责汇总上报年度地方政府采购信息统计数据报表及地方政府采购信息统计数据分析报告;负责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支持乡村振兴工作;负责对全县采购工作的业务指导。


金融发展稳定股

承担归口管理商贸、招商、外事、供销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工作;负责联系单位(部门)的经费保障和财务监管;参与所联系单位和部门行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制度的研究制定工作;负责地方金融企业和金融管理部门的财务监管;拟订全县国有金融资本管理制度,承担县级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相关工作;按照规定管理政策性金融、普惠制金融等有关业务;监管地方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起草地方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单项报告;负责财政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管理工作;拟定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政策;承担与国际、国内区域及有关国际金融组织开展财经合作的协调组织工作;管理外国政府贷(赠)款;负责财政预算内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管理;研究地方金融改革发展有关问题,分析国际、国内财经合作重大问题和政策,拟订支持对外开放、商贸发展方面的财政政策;开展金融政策与相关财政政策、产业政策、社会政策的协调落实有关工作;加强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德钦监管支局等在德钦分支机构、省属、州属金融企业的沟通联系,协调组织开展全县金融形势和金融运行监测分析,共同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协调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普惠金融、养老金融、数字金融有关工作;协调推动地方金融改革发展,研究提出统筹国有金融资本管理运营、推动国有金融资本保值增值的建议;协助开展个案风险处置;承担所联系部门(单位)决算批复工作和相关财政资金的监督检查工作,督促指导归口部门预决算公开工作。

全面加强地方金融组织党的建设工作,负责对所监管的本行政区域内地方金融组织有关党建工作协调及督促,指导和推动。负责联系衔接省委、州委金融办、金融工委,省、州地方金融监管局;加强同中央金融管理部门的信息共享,协调组织辖区内地方金融风险监测分析,发现重大金融风险隐患,及时向中央金融管理部门通报并提出监管建议;落实中央与地方监管协同机制,配合处置中央金融管理部门通报的重要监管信息、重点风险线索和重大专项行动;组织开展全县地方中小金融机构、地方金融组织的风险处置工作,研究制定风险应对处置方案;协调做好中央金融管理部门牵头组织实施的需要地方配合开展的金融风险处置相关工作;按照中央统一的金融管理规则,组织拟订辖区内“7+4”类地方金融组织的监管措施,负责组织实施监管,协调县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强化监督管理;按照国家金融监督管理局牵头建立的打击非法金融活动工作协调机制安排,做好全县非法集资等非法金融活动防范和处置有关工作,加强对全县非法集资等非法金融活动的监测预警和信息共享。组织协调县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在职责范围内开展本行业本领域非法集资等非法金融活动的防范和配合处置工作,协调公安部门和司法机关以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市场监管、网信、工业和信息化等部门加大非法集资等非法金融活动线索收集、风险排查、案件查处、追赃挽损、资金清退、维护稳定等工作力度。配合中央金融管理部门及其派出机构开展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金融消费者教育等工作。建立地方金融组织金融消费者保护及纠纷化解机制。研究地方金融组织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重大问题,加强地方金融组织金融消费者投诉处理和金融消费纠纷化解。落实或督促相关机构落实投诉举报处理主体责任,依法调查处理侵害地方金融组织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配合构建地方金融组织监管大数据平台,编制监管领域监管数据报表。研究提出促进地方银行业发展的措施建议。加强与中央金融管理部门监管协作,联系在德钦各类金融机构,协调促进地方经济的发展,协助开展个案风险处置。配合所监管领域信访维稳和风险处置工作。


主办:德钦县人民政府 承办:德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云南省迪庆州德钦县行政中心4楼 运维电话:0887- 84121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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