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钦县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政策实施方案
根据《云南省农业农村厅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加大力度实施云南省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政策的通知》(云农机[2024]4号)和《迪庆县农业农村局 迪庆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迪庆州财政局关于印发迪庆州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迪农发[2024]153号)精神, 为持续实施好德钦县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政策,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农民自愿、政策支持、方便高效、安全环保"的原则,通过政策支持进一步加大耗能高、污染重、安全性能低的老旧农机淘汰力度,加快先进适用、节能环保、安全可靠农业机械的推广应用,努力优化农机装备结构,推进农业机械化转型升级和农业绿色发展 。
二、实施范围和补贴对象
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政策在全县范围内实施 。补贴对象为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
三、补贴种类
根据《云南省农业农村厅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加大力度实施云南省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政策的通知》(云农机[2024]4号)要求本次县级报废补贴农机种类包括拖拉机、播种机、联合收割机、水稻插秧机、农用北斗辅助驾驶系统、机动喷雾(粉)机、机动脱粒机、饲料(草)粉碎机、铡草机、微型耕耘机(含田园管理机和耕整机)、农用(植保)无人驾驶航空器、旋耕机等。报废补贴农业机械种类变化将根据省级、州级通知及时调整。
四、报废要求和条件
(一)报废要求
申请补贴的报废农机的发动机等主要部件(见附件 1 "主要部件”栏)应齐全,来源清楚合法,机主(指合法拥有机具的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以下统称“机主")应就机具来源、归属 、本人身份等合法性作出书 面承诺。纳入牌证管理的农机需提供本县农机监理机构核发的牌证(如牌证巳被收回 的,由农机监理部门通过拖拉机和联合收机唯一性确认后,确定该农机号牌,并在人机合影、拆前照片等环节上在农机上标示该农机号牌号码和”号牌巳上交农机主管部门”字样);纳入牌证管理但无牌证的农机(仅指:《农业机械运行安全技术条件》( GB 16151.1-2008 ) 中所指的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或未纳入牌证管理的农机,应当具有铭牌或出厂编号、车架号等机具身份信息。
(二)报废条件
满足报废要求,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办理报废。
1.达到报废年限的( 详见附件 1 ) ;
2.安全隐患大、故障发生率高的;
3.由于各种原因造成严重损坏,无法修复的;
4.预计大修费用大于同类新产品价格
5.未达报废年限,但技术状况差且无配件来源的;
6.国家明令淘汰的 。
五、补贴标准
根据省级要求,农机报废更新补贴由报废补贴与更新补贴两部分构成 , 报废部分补贴实行定额补贴( 详见附件 1 ) 。其中, 报废联合收割机、播种机、水稻插秧机,并新购置同类机具,在现行补贴标准基础上 , 按不超过 50%提高报废补贴标准 ;其他农机报废补贴额原则上按不超过同类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额的30%测算 ,并综合考虑运输拆解成本和残值等因素确定 ,单台农机报废补贴额原则上不超过 2 万元 ;农用北斗辅助驾驶 系统报废补贴额原则上不超过 800 元,报废补贴申领要以购置新设备为前提。单个农民年度内享受报废补贴的农业机械数量不多于3 台 ,单个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年度内享受报废补贴的农业机械不多于10 台。更新部分补贴标准, 按当年度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相关规定执行。根据省级要求, 将适时对补贴额进行优化调整。
六、确定回收拆解企业
根据政策要求,并经前期工作协调,本县选定具备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资质的迪庆恒宝物资再生利用有限公司德钦分公司和香格里拉市融众农业机械有限公司两家公司本县报废农机回收拆解企业(以下简称回收企业)。回收企业已向本县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申请开展农业机械报废回收。本县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巳按照公开择优、集体决策的方式,并依 据《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等进行了审定,同时在本县主流媒体或农业农村信息网站向社会公布,并报上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备案(公布和备案内容包括回收企业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 )。回收企业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消防、安全、环保 等规定 ,参照《报废农业机械回收拆解技术规范( NY/T2900—2022 )开展报废农机回收拆解工作。如报废拆解企业资质发生变化 , 将及时进 行调整。
七、操作程序
(一)旧机回收
1.有申请农机报废补贴意愿的机主通过电话方式及时与县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业务员联系,以便确认自己拟报废的农业机械是否符合报废补贴条件,符合报废补贴条件的(机主能够准确把握自己拟报废的农业机械符合上述报废补条件的,此程序可免),机主自愿将拟报废的农机交售给巳完成备案的回收企业(回收方式可直接电话与回收企业协商,采取由回收企业上门回收或由机主将拟报废的农机送回收企业选定的回收点、代办点等),报废农机残值由回收企业与机主按照公平自愿原则 ,自行协商确定 。(《德钦县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人员联系方式表》见附件4、《德钦县县报废回收企业联系方式 》见附件 5 )
2.为了减少群众申请报废补贴工作程序,申请报废补贴的机主在将拟报废农机交给回收企业时,可同时委托回收企业代办报废补贴申请 。除交售拟报废农机外 , 机主是农民的需提供 : 本户户口册、申请人身份证、本户一卡通账号、本县农机监理机构核发的牌证(如牌证巳上交农机安全管理部门的提供牌证号码)、拟报废机械当时的购机发票(此项为非必需)、收割机等报废旧机并同时购买同类新机的新购机具发票;机主是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的需提供:营业执照、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的开户银行账号、本县农机监理机构核发的牌证(如牌证巳上交农机安全管理部门的提供牌证号码)、拟报废机械当时的购机发票(此项为非必需)、 收割机等报废旧机并同时购买同类新机的新购机具发 票。同时申请报废补贴的人需配合代办补贴申请的机构完成以下信息采集工作:
( 1 ) 填写《 报废农业机械回收确认表 》(见附件 2 , 回收证明编号桉"县名+数字”按台先后顺序编写);
( 2 ) 签订《 机主承诺书 》( 附件 3)
( 3 ) 本户户口册第一页(有“户别 ”栏 )和申请人本人常住人口登记页的照片、申请人本人身份证照片(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营业执照照片)、本户一卡通账号照片(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开户银行账号照片)、报废农机机主头像照片(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经办人头像照片)、报废农机机主与拟报废农机的人机合影(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经办人与拟报废农机的人机合影)、报废农机的机具铭牌或出厂编号 及车架号照片 、旧机和新机购机发票照片 。此项工作由回收企业或其指定的回收点负责完成,信息收集完成后户口册、身份证 、营业执照、发票原件返还机主。
3.回收企业将上述信息收集完成后,及时将上述资料打包提交县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审核 。
4.县农机报废 更新补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审核回收企业提交的群众报废补贴申请相关资料,资料齐全符合补贴要求的,审核人在核对栏内签字确认。资料不全的要及时提醒回收企业和机主补充完善 。
(二)现场拆解
1.回收企业将拟报废农机运回拆解工厂准备拆解。拆解前通知县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派员现场监督。同时,拆解企业拍下拆解前(牌证巳被收回的拍照时须在农机上标示该农机号牌号码和”号牌已上交农机主管部门字样)、拆解中、拆解后的照片 ,并摘取拆解机械铭牌, 在《 报废农业机械回收确认表》中相关栏内签字盖章确认。连同上述相关资料作为一套完整的档 案,保存期不少于 3 年。
2.县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现场监督回收企业对农业机械进行拆解,一是要认真核对所拆解机械与《报废农业机械回收确认表》相关信息是否相符;二是监督回收企业对农业机械主要部件进行破坏性拆解。拆解完成 后现场监督人员在《 报废农业机械回收确认表》中的现场拆解监督栏内签字确 认。巳登记注册的农机安全服务中心同时办理牌证注销手续并在《报废农业机 械回收确认表》中盖章确认。
(三)办理报废补贴
1.县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上述全部资料(一式三份中的一份)打包移送县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机构,县机购置补贴工作机构及时在《 2021-2024 农机报废补贴辅助管理系统》上录入相关信息,按程序办理报废 补贴。
2.县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机构指导回收企业登陆报废补贴系统录入相关信息并进行报废确认。
(四)补贴兑现
农机报废更新补贴由各地筹集使用中央财政农业机械报废更新相关资金、支持农业机械报废更新的超长特别国债资金及两项资金对应的省级配套资金兑现。使用中央财政农业机械报废更新相关资金及省级配套资金的,由县级农业农村部门、财政部门按职责分工进行审核,在县级”一卡通“管理平台相符合条件的机主兑现补贴资金。使用支持农业机械报废更新的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及对应省级配套资金的,采用提级兑现方式,由州农业农村购机办结合所属县补贴申请实际,及时汇总辖区内符合条件的补贴申请,会同同级财政部门在州级通过“一卡通“管理平台兑现补贴资金, 其他主体责任和操作程序不变。
八、其他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德钦县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巴桑培初副县长担任,副组长分别由县农业农村局定主培楚局长、县发展局阿茸尼玛局长、县财政局都吉只玛局长担任,负责领导、组织、指挥、协调全县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德钦县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于德钦县农业农村局农机推广与农机见来找你,办公室主任由县农业农村局鲁茸农布副局长担任,成员由县农机推广与农机监理站、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县财政局、县发改委以及各乡(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等有关人员组成,负责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工作的具体推动落实 。同时细化完善管理措施 ,建立健全制度,加强补贴业务培训和警示教育,提高工作人员业务素质和风险防控能力 。德钦县财政部门要加大投入力度 , 保障必要的工作经费 。
(二)强化信息公开
要加强政策宣传,扩大公众知晓度,让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政策切实发挥实效 。大力推行信息公开, 对享受报废补贴的信息进行不少于 5 个工作日的 公示,桉年度对受益机主信息进行集中公开,对实施方案、补贴额、操作程序、投诉咨询方式等信息全面公开, 主动接受公众监督 。
(三)优化服务便民
各有关部门要强化服务意识,创新工作方式,鼓励采取“一站式“服务、预约办理、网上办理等便民措施,鼓励探索开展远程监控报废回收机制 , 提高工作效 率和服务质量 。要做好同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工作信息平台的衔接,加快实现回收报废信息同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工作信息的互联互通,提高补贴申请办理效率。
(四)严格监督管理
各有关部门要桉照各自职责加强对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工作的监管 。对未纳入牌 证管理的农机具,要制定风险防控措施,严格加强监管 ,严查虚假 报补等骗套补贴资金的违规行为。发现回收企业存在违规行为的,依法依规处理;对弄虚作假套取国家补贴资金的企业和机主,按照有关规定,依法严肃处理。要将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工作纳入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延伸绩效管理考核内容 ,强化结果运用。
本通方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上级通知明确的扩大报废补贴范围、提高报废补贴标准政策实施期限截止2024年12月31日 ,如有变动按上级通知执行 。
附件:
1.云南省农业机械报废补贴额一览表( 2024年修订 ) 2.德钦县农机报废更新补贴确认表
3.机主承诺书
4.德钦县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人员联系方式表
5.德钦县报废回收企业网点信息表
附件1 | ||||||
云南省农业机械报废补贴额一览表(2024年修订) | ||||||
序号 | 机型 | 主要部件 | 类别 | 最高报废补贴额(元) | 报废年限(年) | 备注 |
1 | 拖拉机 | 机架、发动机、轮胎或履带等行走装置、转向装置、变速装置、传动装置 | 20马力以下 | 1500 | 10 | 只报废 |
20(含)—50马力(含) | 3850 | 15 | 只报废 | |||
50—80马力(含) | 7860 | 15 | 只报废 | |||
80—100马力(含) | 10840 | 15 | 只报废 | |||
100—160马力(含) | 13140 | 15 | 只报废 | |||
160—200马力(含) | 18000 | 15 | 只报废 | |||
200马力以上 | 20000 | 15 | 只报废 | |||
2 | 自走式全喂入稻麦联合收割机 | 机架、发动机、履带或轮胎等行走装置、转向装置、变速装置、传动装置、割台 | 喂入量0.5—1kg/s(含) | 3000 | 12 | 只报废 |
喂入量1—3kg/s(含) | 5500 | 12 | 只报废 | |||
喂入量3—4kg/s(含) | 7300 | 12 | 只报废 | |||
喂入量4kg/s以上 | 11000 | 12 | 只报废 | |||
喂入量0.5—1kg/s(含) | 4500 | 12 | 报废并新购置同种类机具 | |||
喂入量1—3kg/s(含) | 8250 | 12 | 报废并新购置同种类机具 | |||
喂入量3—4kg/s(含) | 10950 | 12 | 报废并新购置同种类机具 | |||
喂入量4kg/s以上 | 16500 | 12 | 报废并新购置同种类机具 | |||
3 | 自走式半喂入稻麦联合收割机 | 机架、发动机、履带或轮胎等行走装置、转向装置、变速装置、传动装置、割台 | 3行,35马力及以上 | 7200 | 12 | 只报废 |
4行及以上,35马力及以上 | 17500 | 12 | 只报废 | |||
3行,35马力及以上 | 10800 | 12 | 报废并新购置同种类机具 | |||
4行及以上,35马力及以上 | 26250 | 12 | 报废并新购置同种类机具 | |||
4 | 自走式玉米联合收割机 | 机架、发动机、履带或轮胎等行走装置、转向装置、变速装置、传动装置、割台 | 2行 | 7200 | 12 | 只报废 |
3行 | 12500 | 12 | 只报废 | |||
4行及以上 | 20000 | 12 | 只报废 | |||
2行 | 10800 | 12 | 报废并新购置同种类机具 | |||
3行 | 18750 | 12 | 报废并新购置同种类机具 | |||
4行及以上 | 30000 | 12 | 报废并新购置同种类机具 | |||
序号 | 机型 | 主要部件 | 类别 | 最高报废补贴额(元) | 报废年限(年) | 备注 |
5 | 播种机 | 机架、行走轮、变速装置、传动装置、播种装置 | 6行及以下 | 600 | 10 | 新增 |
6—11行 | 1200 | 10 | 新增 | |||
6行及以下 | 900 | 10 | 报废并新购置同种类机具 | |||
6—11行 | 1800 | 10 | 报废并新购置同种类机具 | |||
6 | 水稻插秧机 | 机架、发动机、行走轮、变速装置、传动装置、插植装置 | 4行手扶步进式 | 1740 | 8 | 只报废 |
6行及以上手扶步进式 | 2170 | 8 | 只报废 | |||
机架、发动机、车轮等行走装置、转向装置、变速装置、传动装置、插植装置 | 4行、5行四轮乘坐式 | 5400 | 10 | 只报废 | ||
6行、7行行四轮乘坐式 | 9930 | 10 | 只报废 | |||
8行及以上四轮乘坐式 | 1250 | 10 | 只报废 | |||
机架、发动机、行走轮、变速装置、传动装置、插植装置 | 4行手扶步进式 | 2610 | 8 | 报废并新购置同种类机具 | ||
6行及以上手扶步进式 | 3255 | 8 | 报废并新购置同种类机具 | |||
机架、发动机、车轮等行走装置、转向装置、变速装置、传动装置、插植装置 | 4行四轮乘坐式 | 8100 | 10 | 报废并新购置同种类机具 | ||
6行四轮乘坐式 | 14895 | 10 | 报废并新购置同种类机具 | |||
8行及以上四轮乘坐式 | 18750 | 10 | 报废并新购置同种类机具 | |||
7 | 农用北斗辅助驾驶系统 | 800 | 报废并新购置同种类设备 | |||
8 | 铡草机 | 发动机、机架、圆盘或滚筒 | 1t/h<生产率≤4t/h | 120 | 8 | 只报废 |
4t/h<生产率≤10t/h | 220 | 8 | 只报废 | |||
生产率>10t/h | 600 | 8 | 只报废 | |||
序号 | 机型 | 主要部件 | 类别 | 最高报废补贴额(元) | 报废年限(年) | 备注 |
9 | 饲料(草)粉碎机 | 发动机、机架、粉碎室、转子盘 | 400mm≤转子盘直径<550mm | 120 | 8 | 只报废 |
转子盘直径≥550mm | 220 | 8 | 只报废 | |||
1t/h<生产率≤4t/h揉丝机 | 120 | 8 | 只报废 | |||
4t/h<生产率≤10t/h揉丝机 | 220 | 8 | 只报废 | |||
生产率>10t/h揉丝机 | 600 | 8 | 只报废 | |||
10 | 机动脱粒机 | 发动机、机架、滚筒 | 生产率1t/h及以上玉米脱粒机 | 100 | 8 | 只报废 |
铁制稻麦机动脱粒机 | 100 | 8 | 只报废 | |||
11 | 机动喷雾(粉)机 | 机架、发动机、车轮等行走装置、转向装置、变速装置、传动装置、喷杆(风机)、药箱、配套泵 | 11马力≤功率<18马力喷杆喷雾机或风送喷雾机 | 1000 | 10 | 只报废 |
功率≥18马力喷杆喷雾机或风送喷雾机 | 1500 | 10 | 只报废 | |||
12 | 微型耕耘机(含田园管理机和耕整机) | 机架、发动机、扶手架、变速装置、传动装置 | 2kW≤配套功率<4kW | 150 | 8 | 只报废 |
功率4kW及以上汽油机微型耕耘机(田园管理机和耕整机) | 260 | 8 | 只报废 | |||
功率4kW及以上柴油机微型耕耘机(田园管理机和耕整机) | 320 | 8 | 只报废 | |||
13 | 农用(植保)无人驾驶航空器 | 机架、发动机、电池、药箱等 | 10(含)-20L多旋翼植保无人驾驶航空器 | 1840 | 8 | 只报废 |
20(含)-30L多旋翼植保无人驾驶航空器 | 2740 | 8 | 只报废 | |||
30L及以上多旋翼植保无人驾驶航空器 | 3640 | 8 | 只报废 | |||
序号 | 机型 | 主要部件 | 类别 | 最高报废补贴额(元) | 报废年限(年) | 备注 |
14 | 茶叶初加工机械 | 杀青机:机架、发动机、滚筒或炒锅、热源等。揉捻机:发动机、揉桶、回转机构等。炒(烘)干机:机架、发动机、烘板或网带或抽屉或百叶或流化床或滚筒、热源等。 | 滚筒直径≥30cm茶叶杀青机 | 500 | 8 | 只报废 |
揉筒直径≥25cmm茶叶揉捻机 | 280 | 8 | 只报废 | |||
茶叶炒(烘)干机 | 290 | 8 | 只报废 | |||
15 | 旋耕机 | 机架、变速箱、刀轴等 | 单轴1(含)-1.5m旋耕机 | 140 | 8 | 只报废 |
单轴1.5含-2m旋耕机 | 370 | 8 | 只报废 | |||
单轴2m及以上旋耕机 | 640 | 8 | 只报废 | |||
双轴1.5-2m旋耕机 | 580 | 8 | 只报废 | |||
双轴2m及以上旋耕机 | 1130 | 8 | 只报废 | |||
附件2
德钦县报废农业机械回收确认表(样表)
机主姓名/单位名称 | 机主身份证号 /组织机构代码 | |||
机主地址 | 机主联系电话 | |||
机具型号 | 机具类别 | |||
发动机号 | 底盘(车架)号 | |||
牌照号码 | 出厂日期 | |||
初次注册 登记日期 | 回收日期 | |||
只报废 £ | 报废并新购置同种类机具 £ | |||
农业农村部门核对是否符合要求: 核对人: 年 月 日 | ||||
报废条件 | £1.达到报废年限的; £2.安全隐患大、故障发生率高的; £3.由于各种原因造成严重损坏,无法修复的; £4.预计大修费用大于同类新车价格50%的; £5.未达到报废年限,但技术状况差且无配件来源的; £6.国家明令淘汰的。 | |||
£已办理注销登记。
农业农村部门(章) 经办人(签字): 年 月 日 |
£已回收; £已拆解。
农机回收企业(章) 经办人(签字): 年 月 日 | |||
£已开展现场拆解监督。
农业农村部门(章) 经办人(签字): 年 月 日 |
机主确认(签字并按手印): 年 月 日
| |||
说明:1.此表为样表,各县可结合实际,对表格的格式内容进行调整完善。2.此表机具型号和机具类别填写请按附件1规范填写。3.本表一式四份:一份农机回收企业存查;一份机主留存;一份农机安全服务部门存查;一份县级购机补贴办理机构留在办理相关补贴。 | ||||
附件3
机主承诺书
本人承诺自愿参与XX县(市)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实施,本次报废补贴的机具主要部件齐全、来源(归属)清楚合法,并对此负责;本人承诺本人属于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政策的补贴对象,所拟报废和所购买的农业机械直接从事农业生产;本人承诺本次报废补贴所提供的相关材料真实有效,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本人承诺承担违反政策规定所引起的纠纷和经济损失等后果。
本次报废机具信息 | |||
机具型号 | 出厂编号 | ||
机具型号 | 出厂编号 | ||
机具型号 | 出厂编号 | ||
机主(签名手印):
承诺时间: 年 月 日
附件 4
德钦县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人员联系方式表
姓名 |
单位 |
职务 | |
鲁茸农布 |
| 办公室主任 | 18008875517 |
此里都吉 |
|
成员 | 13988756606 |
李春光 | 德钦县农机推广与农机监理站 |
业务员 | 13988781090 |
格茸次木 | 德钦县农机推广与农机监理站 |
业务员 | 13988751815 |
次里拉姆 | 德钦县农机推广与农机监理站 |
业务员 | 13988770074 |
白玛取初 | 德钦县农机推广与农机监理站 |
成员 | 13988716781 |
斯那扎史 |
德钦县财政局 |
成员 |
13648717254 |
和斌 |
德钦县发改局 |
成员 | 18708878822 |
李燕琴 |
燕门乡人民政府 |
农综站 | 18708879193 |
松金日青 |
云岭乡人民政府 |
农机员 | 13988750979 |
玉双龙 |
巴迪乡人民政府 |
农机员 | 18313236767 |
柏玲 |
升平镇人民政府 |
乡镇农机员 | 13988730920 |
和雪蓉 |
叶枝镇人民政府 |
农综站 | 18388410890 |
斯那拉木 |
佛山乡人民政府 |
农综站 | 13988770791 |
斯那达吉 |
奔子栏镇人民政府 |
农机员 | 139887777129 |
永追 |
羊拉乡人民政府 |
农机员 | 13988787945 |
此里定主 |
霞若乡人民政府 | 农机员 | 13988792199 |
此里初木 | 拖顶乡人民政府 | 农机员 | 13988712283 |
附件 5
德钦县的农机报废回收企业名单:
1.迪庆恒宝物资再生利用有限公司德钦分公司
联系人:培布 联系电话: 13988799373
2.香格里拉市融众农业机械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