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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日期
2024-01-10
转发:迪庆州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迪庆州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1-10 19:55     浏览次数:2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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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人民政府,州食安委各成员单位:

现将《迪庆州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迪庆州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8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迪庆州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全面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印发〈关于建立健全分层分级精准防控末端发力终端见效工作机制推动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落地落实的意见〉的通知》(食安委发〔2022〕7号)、《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60号)和《云南省推动落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实施方案》,推动食品安全“两个责任”落地落实,筑牢食品安全底线,结合我州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迪庆现场办公会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根据国务院食安委、省食安委工作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分层分级精准防控末端发力终端见效工作机制,压紧压实地方党委政府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

二、工作目标

围绕“一年全覆盖、两年见实效、三年上台阶”总体目标,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责任分担落实机制,推动“两个责任”工作从集中攻坚阶段全面转向常态化实施阶段,地方各级党委政府、监管部门和食品生产经营主体三方贯通协同、责任一体落实,实现在产在营获证主体包保覆盖率100%、五类食品企业总监和安全员配备率100%、包保主体数据归集率100%、包保督导任务完成率100%、督导发现问题整改率100%。

2023年实现全覆盖。包保干部对包保的所有食品生产经营主体,每季度开展1次全覆盖包保督导。健全完善包保主体、包保干部基础数据,及时动态调整更新,实现包保数据与业务数据共享。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主要负责人、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认真履行食品安全职责,严格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属地管理责任与企业主体责任两个工作机制相互衔接、贯通运行。

2024年确保见实效。全面夯实制度基础、人员基础、数据基础,强化科技赋能,有效畅通各类监管平台,风险防控能力进一步增强,食品安全责任体系进一步完善,“企业自律、属地督导、行业管理、部门监管”的末端发力终端见效闭环管理机制全面贯通、有效运行。

2025年迈上新台阶。末端发力终端见效工作机制实现常态化高效运行,企业主体责任有效履行,风险防控更加科学精准,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显著提高,群众食品安全满意度大幅提升。

三、主要任务

(一)实施“强机制”行动

1.严格执行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国家、省、州相关的法律法规,推动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州食安办,各县(市)政府食安委〕

2.完善配套制度。在建立健全“三清单一承诺”工作机制的基础上,建立完善包保主体和包保干部动态管理、包保干部年度报告、督导问题双向反馈和联络员等制度,着力强化制度保障。〔州、县(市)两级食安办〕

(二)实施“优培训”行动

3.加强对食品企业的培训。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分级分层加强对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的全覆盖宣贯培训,指导企业严格按照《云南省贯彻执行〈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工作指引》,落实好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制度,完善每日检查记录、每周排查治理报告、每月调度会议纪要三本台账。组织对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随机监督考核并公布考核结果。〔州、县(市)市场监管局〕

4.加强对包保干部的轮训。将推动落实“两个责任”纳入食品安全培训重要内容,按照下培一级的方式推动“两个责任”进党校课堂、进各类干部培训班次内容,利用公众号、视频培训等方式进行政策解读,持续开展对包保干部的宣传轮训,确保每名包保干部知晓包保主体、熟悉包保流程、掌握包保政策。〔州食安办,各县(市)政府食安委〕

5.加强对监管人员的实训。加大对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监管人员的培训力度,指导包保干部与包保主体做好衔接工作,针对不同的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开展分类指导,督促企业配备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完善安全风险管控清单,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制度,强化督导问题分类处置。〔州、县(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市)政府食安委〕

(三)实施“树标杆”行动

6.选树标杆企业。从全州食品生产、流通、餐饮各环节选树代表性企业,打造落实“两个责任”州级样板,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评选“示范食品安全总监”“示范食品安全员”,加大对落实“两个责任”良好经验的推广。〔州、县(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市)政府食安委〕

7.选树先进县市和乡镇。坚持“选、树、推”一体贯通,以县市为单位,开展工作评比交流,及时通报工作进展,选树落实“两个责任”先进县市和乡镇。用好典型引路法,召开座谈会、交流学习会等,实地学典型、争一流、创佳绩,让基层学有榜样、做有示范。〔州、县(市)两级食安委〕

(四)实施“亮身份”行动

8.全面实施公示制度。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全面实施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公示制度,在生产经营场所显著位置对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工作职责等进行公示,加强社会监督;对相应的包保层级和包保干部基本信息进行公示,确保信息畅通对称、找得到人、落得了责。〔州、县(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市)政府食安委〕

(五)实施“建载体”行动

9.强化智慧赋能。推广使用“两个责任”系统平台,强化落实主体责任和属地包保责任信息化支撑,实现数据互联互通。完善数据标准,建立数据共享机制,推动各级包保干部、监管部门、食品生产经营主体三方贯通协同,实现责任主体末端发力,保障食品安全终端见效。〔州、县(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市)政府食安委〕

10.搭建共治平台。完善网格化管理、精细化服务、信息化支撑的基层治理平台,推动“两个责任”与“吹哨报到、接诉即办”深度贯通,实现隐患发现“从早”、风险管控“从严”、诉求办理“从快”。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深入企业一线调研检查,有效凝聚人大代表法定监督、政协委员民主监督合力。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号召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全面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加强行业自律和诚信管理。〔州、县(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市)政府食安委〕

11.加强志愿服务。推动建立食品安全志愿服务队伍,聘请食品安全社会监督员、邀请食品安全志愿者对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进行宣传和监督。〔州食安办,各县(市)政府食安委〕

(六)实施“严监管”行动

12.加强执法检查。按照《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要求,加强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建立和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等情况的日常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法行为,有效发挥以案警示的作用。〔州、县(市)市场监管局〕

13.加强风险防控。将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纳入州委“清廉迪庆”建设重要内容,开展针对民生领域的“小切口”专项整治,积极防范包保督导中的廉政风险,推动有效履职与清正廉洁同向并行、同向发力。〔州食安办,各县(市)政府食安委〕

(七)实施“重考核”行动

14.强化考核赋分。将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列入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重要内容,加大考核权重,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州食安办,各县(市)政府食安委〕

15.开展常态督查。州、县(市)、乡各级食安委按照下督一级的原则,组建相应层级的督查组,每年至少开展一次督查,督促包保干部履职尽责,有序完成工作任务。建立督查问题清单,及时推动问题整改。〔州食安办,各县(市)政府食安委〕

16.鼓励基层创新。倡导基层对落实“两个责任”工作进行制度创新、流程再造、体系重塑,鼓励地方党政主要负责人带头包保,鼓励学校领导担任食品安全总监,全面提高落实“两个责任”工作质效。〔州食安办,各县(市)政府食安委〕

四、保障措施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级食安委、州食安委成员单位要充分认识制定落实“三年行动计划”是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的创新举措,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聚焦目标任务,扎实推进各项工作,以“两个责任”的落地见效推动全州食品安全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扛牢压实责任。州政府食安办要建立完善日常调度、工作提醒、定期通报机制,统筹协调、组织推动、督促指导工作落实。州食安委成员单位要结合职能职责,督促本行业本领域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自觉履行主体责任,认真落实各项制度。各级食安办要主动扛起责任,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狠抓“两个责任”工作落实,确保工作质效。

(三)加强宣传引导。各县(市)政府食安委、州食安委成员单位要及时总结提炼先进做法和典型经验,延伸宣传触角,以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广播电视、宣传栏等为主阵地,全方位、多角度宣传落实“两个责任”相关政策和工作成效,不断提高社会知晓度和群众参与度,营造浓厚的共建、共治、共享工作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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