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yyy索引号
748258618A/202300297
文  号
来 源
燕门乡
公开日期
2023-11-09
关于《迪庆州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 均衡发展实施方案》(送审稿)的 起草说明
发布时间:2023-11-09 10:17     浏览次数:5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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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迪庆州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

均衡发展实施方案送审稿)》

起草说明

 

人民政府:

根据中共迪庆州委、政府深化体制改革办公室的要求,州卫委草拟了《迪庆州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实施方案》,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起草背景和依据

起草背景:人口问题始终是影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性、全局性和战略性问题。2021年6月26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中发〔2021〕30号)(以下简称《决定》)。2022年9月6日,中共云南省委  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实施方案》(云发〔2022〕28号)文件,实施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政策,取消社会抚养费等制约措施、清理和废止相关处罚规定。为贯彻落实好中央、省的文件精神,我州遵照《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本州实际,起草了《迪庆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实施方案》,明确提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主要目标,进一步细化重点工作任务和保障措施,是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工作指南。

(二)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云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中发[2021]30号)、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国卫人口函[2022]22号)和中共云南省委  省人民政府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实施方案(云发[2022]28号)等相关文件精神。

二、起草过程

根据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实施方案中《重点任务分工清单》中牵头及联席相关部门职责,委起草了《迪庆州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实施方案》(代拟稿)广泛征求了三县市人民政府、卫生健康局及州发改委、教育体育局、公安局、民政局、财政局、人社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州市场监管局、总工会、妇联、团委等21个责任部门的意见建议,并根据收到的意见建议及时进行修改完善,最终形成了此稿。

送审稿的主要内容

《送审稿》在充分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中发[2021]30号中共云南省委  省人民政府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实施方案》(云发[2022]28号)精神的基础上,结合本州实际,为提高在我州开展实际工作的操作性,对文章结构和相关实际操作部进行了微调。主要包括七项24条具体措施:

第一部分“总体要求”分“指导思想”、“主要原则”和“主要目标”个内容。“指导思想”明确了把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摆在全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大局中谋划部署,以实施三孩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为重点,完善生育服务支撑体系和全生命周期保障体系。“主要原则”明确了“以人民为中心”、“以均衡为主线”、“以改革为动力和“以法治为保障等四个原则“发展目标”分别提出了到2025年、到2035年工作目标,涉及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并细化了托育、控制婴儿死亡率工作目标,即到2025年,全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达到4.5个,婴儿死亡率控制在4‰以下。为实现上述目标要建立支持政策体系和服务管理制度。

第二部份“积极有序实施三孩政策,明确了政策实施法律依据,从个方面细化工作任务:一是依法组织实施三孩生育政策。严格按照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贵州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推进三孩生育政策的实施。二是取消社会抚养费等生育制约的规定。三是建立健全人口服务体系建设四是落实优化生育登记制度五是加强人口监测评估,加强部门协作,促进教育、公安、民政、社保、卫生健康、医保、计生协会等多部门人口服务基础信息融合共享、动态更新。准确掌握婚姻登记、新生儿入户、儿童参加社会保障、入学等情况,及时准确把握人口动态。

第三部份“全面提优生优育服务水平,在增强妇幼健康保障能力、提高母婴安全服务水平、促进婴幼儿和儿童健康全面发展、优化生殖健康服务供给等4个方面明确了重点工作任务。

第四部份“大力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体系一是多举措强化托育服务政策支持方面,进一步强化政策支持认真贯彻落实《迪庆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方案》(迪政办发〔2021〕33 号)和《迪庆州“一老一小”整体解决方案》(迪政办发〔2022〕116号)文件精神,各地进一步强化政策支持,将托育服务体系建设作为重点改革事项、政府民生实事推进落实,并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二是多渠道构建托育服务网络体系方面,细化支持幼儿园、国有企业、机关事业单位提供普惠托育服务的措施。三是多形式完善托育服务监管机制方面,根据各部门的职能职责细化重点工作任务,有力推进托育服务规范化建设

第五部份“加快构建生育友好环境,从降低生育成本、降低养育成本、降低教育成本、保障女性公平就业权益、树立婚育新风等五个方面细化构建生育友好环境鼓励性措施和重要任务。严格按照《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实施方案》(云发[2022]28号)精神,落实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对新出生并户口登记在云南的二孩、三孩分别发放2000元、5000元的一次性生育补贴,并按年度发放800元育儿补助;对新出生并户口登记在云南的婴幼儿购买意外伤害险给予每人每年50元参保补贴。严格落实国家优化生育配套税费优惠政策,支持用人单位、村(居)委会开展福利性、公益性婴幼儿、老年人托管服务,鼓励地方政府通过购买社会服务等方式给予支持和补助。

第六部份“持续关爱计划生育家庭一是维护计划生育家庭合法权益方面。对全面两孩政策调整前的计划生育家庭,符合条件的,继续实行现行各项奖励扶助制度和优惠政策,将具备条件的计划生育惠民惠农项目纳入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平台,实现与金融机构网络连接、数据对接、资金直接联发。二是加大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帮扶力度。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实行特别扶助制度扶助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对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成员中的生活长期不能自理、经济困难的老年人发放护理补贴。三是健全特殊家庭全方位帮扶工作机制。建立健全政府主导、社会组织参与的扶助关怀工作机制,落实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双岗”联系人制度、优质医疗服务和家庭医生签约等服务。深入开展“暖心行动”,每个县(市、区)至少建立1个“暖心家园”。

第七部份“强化落实保障措施”方面,从落实领导责任、凝聚工作合力、加大投入保障、加强宣传引导、强化督导问效五个方面要求。要求州、县(市)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国情、国策意识,坚持“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为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提供政策投入保障、组织管理保障和体系建设保障

以上是《迪庆州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实施方案送审稿的起草说明,请予审议。


主办:德钦县人民政府 承办:德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云南省迪庆州德钦县行政中心4楼 运维电话:0887- 84121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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