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yyy索引号
015287315P/202500340
文  号
德政办发【2025】51号
来 源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开日期
2025-12-18
德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钦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5年版)》 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12-18 15:50     浏览次数: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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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钦县

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5年版)》

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有关部门: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云南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5年版)〉的通知》(云政办发〔202540号)、《迪庆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迪庆州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5年版)〉的通知》(云政办发〔202567号),按照清单管理工作机制,会同各乡镇、县级各相关部门对行政许可事项调整情况进行梳理汇总,修订形成《德钦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5年版)》,经德钦县人民政府同意,现予公布,并将修订情况通知如下:

一、新增实施许可事项(2项)。新增古树名木移植审批许可事项,主管部门为县林草局;进入自然保护区从事有关活动审批许可事项,主管部门为县林草局,实施部门为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

二、取消实施许可事项(5项)取消“公章刻制业特种行业许可”“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信息网络安全审核”“药品零售企业筹建审批许可事项。省级层面清单将“危险化学品水路运输人员从业资格认定”“燃气经营许可”的实施层级作出调整,不再列入本清单。

三、新增设定和实施依据(1项)。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设定和实施依据增加《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四、规范许可事项名称(1项)。规范“食品经营许可(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除外)”许可事项名称。

五、明确许可事项主管部门和实施机关。出版物零售业务经营许可”“电影放映单位设立审批”许可事项的主管部门,由县新闻出版(版权)局调整为县委宣传部,实施机关相应调整;将“华侨回国定居审批”许可事项的主管部门,由县侨办调整为县委统战部,实施机关相应调整;根据我县工作实际对实施机关作了明确。

六、有关要求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德钦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5年版)》,及时调整完善本级本部门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和实施规范,严格依照清单实施行政许可,不断强化实施情况动态评估和全过程监督,扎实有效做好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工作。

《通知》明确,此前我县行政许可事项与本清单不一致的,以本清单为准。

 

附件:德钦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5年版)

 

 

 

德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1210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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