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钦县2026年度脱贫人口生态护林员续聘选聘政策解读
为让广大群众清晰了解2026年度脱贫人口生态护林员续聘选聘工作的核心内容,推动政策落地见效,现对《德钦县2026年度脱贫人口生态护林员续聘选聘工作实施方案》进行全面解读。
一、政策出台背景与核心目标
(一)出台背景
依据国家、省级关于生态护林员管理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相关政策要求,结合德钦县生态保护实际需求,制定本方案,旨在通过规范化选聘打造专业管护队伍,实现生态保护与民生保障双赢。
(二)核心目标
1. 构建“山有人管、林有人护、火有人防、责有人担”的管护体系,实现县域林草资源网格化管护全覆盖;
2. 促进脱贫人口稳定增收,巩固脱贫攻坚成果,防范返贫风险;
3. 推动生态改善、群众致富与乡村振兴良性循环,让群众共享生态红利。
二、续聘选聘关键要点
(一)选聘范围
仅限德钦县2025年底现行标准下,经县农业农村局核实备案的已脱贫人口,每户最多聘用1人。
(二)核心条件
1. 基本要求:年满18周岁,政治素质良好、责任心强,身体能胜任野外巡护,长期在本地稳定履职;续聘人员需年度考核合格。
2. 优先情形:少数民族家庭、低收入家庭、复退军人、林草相关专业毕业生及熟悉林情村情者优先聘用。
3. 特殊说明:18-20周岁需出具非在校生及履职时间证明;60周岁以上或残疾人需出具巡护能力证明(残疾人另附残疾证);续聘合格人员可简化考察公示流程。
(三)禁止与解聘情形
1. 不得聘用:未满18周岁、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长期在外无法履职、家庭成员有公职人员/村“三委”成员/公益林管护员,或曾因破坏林草资源受处罚者。
2. 解聘情形:自愿退出、不再符合选聘条件、年度缺勤超30天、违法违规受处罚、无法胜任巡护工作等7类情况,将解除管护协议。
三、选聘流程与时间安排
(一)组织分工
实行“县建、乡聘、站管、村用”机制:县人民政府负总责,县林草局牵头实施,乡(镇)人民政府为选聘主体,村委员会负责报名受理与初步审查,多部门协同保障工作推进。
(二)关键流程与时间
1. 公告阶段(12月12日-16日):乡(镇)张贴公告,明确名额、条件、报酬等核心信息;
2. 申报阶段(12月17日-19日):符合条件者向村委会提交书面申请及相关材料;
3. 审核考察(12月20日-23日):乡(镇)审核材料并实地考察,确定拟聘名单;
4. 公示阶段(12月24日-30日):拟聘名单公示7天,接受群众监督;
5. 聘用备案(12月31日前):签订管护协议并备案,同步开展岗前培训。
四、待遇保障与管护职责
(一)待遇保障
1. 补助标准:8000元/人/年,按月通过“一卡通”直达个人账户(1-11月每月666元,12月674元);
2. 培训保障:每人每年800元培训费,开展政策法规、森林防火等专业培训;
3. 装备保障:统一配备巡护标识、手册等必要用品;
4. 安全保障:上岗前需100%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二)主要管护职责
涵盖宣传林草保护政策、日常巡护记录、制止上报破坏行为、森林防火、有害生物监测、保护管护设施等7项核心任务,守护县域生态安全。
五、管理与考核机制
(一)日常管理
实行月报告制度,推广巡护APP使用,将APP使用率作为出勤率关键考核指标,通过信息化手段实现精细化管理,管护档案全程可追溯。
(二)考核奖惩
1. 考核方式:季度考核与年度总评相结合,由乡(镇)多部门及村民代表共同实施;
2. 奖惩措施:年度考核优秀者奖励500元并优先续聘;合格者保留资格;不合格者限期整改,整改无效则解聘;表现突出者给予额外表彰。
六、责任追究
对选聘工作中弄虚作假、优亲厚友,或虚报冒领、截留挪用补助资金的单位及个人,将严肃追责问责,涉嫌违纪违法的移送相关机关处理。
如需进一步了解政策细节,可向所在乡(镇)人民政府或德钦县林业和草原局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