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钦县2024年度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
工作方案的解读
一、制定方案的背景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决策部署,切实保护耕地土壤环境质量,防治和减轻土壤污染,促进耕地资源合理利用,保障粮食、农产品质量安全,推进德钦县生态文明排头兵建设和构筑西南生态安全屏障,确保完成省政府下达我县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任务。
二、文件制定依据
按照《云南省农业农村厅 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云南省2024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计划〉》(云农环[2024]7号)、《迪庆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迪庆州2024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方案〉》(迪政办发〔2024〕36号)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三、方案主要内容
(一)强化重金属污染源管控。生态环境部门要牵头会同农业部门,深入推进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排查整治,打击非法排污,切断镉等重金属污染物进入农田的途径,切实防止边治理边污染。对于难以有效切断重金属污染途径,且土壤重金属污染严重、农产品重金属超标问题突出的耕地,及时上报,农业部门要会同生态环境等部门持续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大力治理白色污染,加强秸秆资源化利用,推进农畜粪污资源化利用,促进养殖生产清洁化和产业模式生态化。
(二)分解落实全县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目标任务。结合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结果,明确各乡镇的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目标任务和具体措施。各乡镇要根据《轻中度污染耕地安全利用与治理修复推荐技术名录(2019年版)》因地制宜选用安全利用类、治理修复类、严格管控类措施。根据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实施方案和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优化施肥、种植业结构调整的实施方案和技术方案。
(三)建设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集中推进区。各乡镇根据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成果,在耕地污染集中连片地区,建设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集中推进区,重点开展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治理修复、种植业结构调整或退耕还林还草等工作。
(四)加强超标农产品处置。农业农村部门要牵头,协同生态环境、 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粮食和储备等相关职能部门,制定超标农产品处置预案,明确部门责任,防止超标农产品流入市场,危害群众生命健康,避免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四、方案的目的和意义
(一)合理设定目标结合全县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结果,聚焦省政府关于污染防治攻坚战部署要求,加强土壤污染源头防控,深入开展农用地土壤镉等重金属污染源头防治行动,推进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严格管控各项措施落细落地落实,持续加强农产品协同监测,有效提升农产品产地环境质量。
(二)2024年全县受污染耕地实现安全利用的面积1489.38亩,其中安全利用类909.19亩,严格管控类580.19亩,要求受污染安全利用工作推进情况要落实落地达100%(作物种植结构品种调整、深翻耕及优化施肥),为全省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稳定在92%提供数据支撑,完成协同检测任务。全县土壤污染加重趋势得到初步遏制,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农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基本管控的目的(后期以迪庆州生态环境局德钦分局调整数据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