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目的
市场主体是经济活动的主要参与者、就业岗位的主要提供者、技术进步的主要推动者。“十三五”时期我县市场主体保持平稳增长,但经济总量小,农业全要素生产率低、新型工业发展缓慢、第三产业增速放缓,现代化产业体系和产业链供应链创新链资金链很不完善,新旧动能接续转换面临瓶颈等问题仍然突出,每千人拥有市场主体数量低于全国、全省平均水平,企业占市场主体总数的比例较低,“四上”企业(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资质等级建筑业企业、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业和住宿餐饮业企业、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数量较少。
二、起草依据
为认真贯彻落实《迪庆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的实施意见》(迪政发〔2021〕79号)精神,深入推进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各项措施落地见效,更好服务市场主体,保护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促进市场主体倍增,提高市场资源要素配置效率,推动高质量发展,结合德钦县实际,特制定该方案。
三、主要内容
分为总体要求、着力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狠抓产业发展,培育壮大市场主体、保障措施四个部分,其中第一部分总体要求又分为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发展思路、主要目标四个小点;第二部分着力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又分为提高登记注册效率、优化行政审批服务、提升财税金融服务水平、强化要素保障、支持创业创新、减轻市场主体经营负担、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加强招商引资项目服务、健全完善市场主体直接评价营商环境机制十个小点;第三部分狠抓产业发展,培育壮大市场主体又分为培育壮大农业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培育壮大工业企业、培育壮大建筑业企业、培育壮大商贸企业、培育壮大服务业企业(不含批发零售业和住宿餐饮业企业)、培育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六个小点;第四部分保障措施又分为加强组织领导、制定配套措施、强化考核监测、强化宣传引导四个小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