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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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2874629/202100192
文  号
德财发[2021]35号
来 源
德钦县财政局
公开日期
2021-02-02
德钦县2020年度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
发布时间:2021-02-02 13:48     浏览次数:5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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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 钦 县 财 政 局 文 件

 

 

德财发〔2021〕35号                  

德钦县2020年度国有自然资源资产

管理情况专项报告

 

德钦县人民政府:

国有自然资源资产是国有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包括矿产能源资源、土地资源、森林资源、草原资源、水资源等自然资源资产。为了增强国有资产管理公开透明、提升国有资产管理公信力,以及巩固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管好人民共同财产,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完善国资监管体系为基础,增强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公开透明度,认真履行监管职责,提高国资监管水平,并全面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的保值增值。现根据《关于做好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工作的通知》德人办发[2020]6号文件要求,将德钦县2020年度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如下:

一、全县国有自然资源资产情况

根据各相关单位上报的数据,截止2020年12月31日,德钦县国有自然资源资产总量分别如下:

(一)、土地资源

土地资源包括其中:收储土地、耕地、园地、林地、草地  、城镇村及工矿用地、交通运输用地、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其他土地。德钦县国有资源资产(根据年度土地变更调查数据统计)总面积为152035.27公顷,土地一级分八个大类,其中:耕地为40.29公顷,占总面积的0.03%;园地面积为0;林地面积为140687.39公顷,占92.54%;牧草地面积为0公顷;城镇村及工矿用地210.86公领,占0.14%;交通运输用地875.51公颂,占0.58%;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10189.78公项,占6.70% 其他土地19.44公颂,占0.01%。

根据德钦县第三次全国国士调查及统一时点更新的外业举证及建立初步数据库,德钦县国有资源资产总面积435760.52公顷,根据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技术指南要求,本次调查土地一级分类为13类,其中:湿地面积为612.94公顷,占0.14%;耕地108.74公顷,占0.25%;种植园地0.51公顷;林地283016.52公顷,占64.948%;草地32005.08公顷,占7.345%;商业服务用地39.27公顷;工矿用地29.02公顷;住宅用地73.48公顷,占0.0017%;公共与服务用地32.99公顷,占4%;特殊用地3.0公顷;特殊用地3.10公顷,交通运输用地1499.77公顷,占0.344%;水域水利设施用地12899.40公顷,占2.96%;其他土地105440.30公顷,占24.197%。

    (二)、矿产资源

德钦县目前矿场资源数据中的探矿权、采矿权都属于企业所有。截止2020年底我县境内数据库登记金属采矿权有9家,总面积为18.9452平方公里;其中非煤矿权8家,煤矿权1家;因涉及白马雪山保护区、三江并流世界自然遗产保护区、国家一级公益林等需要关闭退出的有3家(天沃煤矿、红坡牛场、羊拉贝吾尼吕铜矿),已政府公告注销1家(天沃煤矿),近期与公告注销的2家(红坡牛场、羊拉贝吾尼吕铜矿)。数据库登记金属探矿权24家,总面积438.12平方公里,其中4家因涉及三江并流世界自然遗产地、白马雪山保护区已在德钦县人民政府公告注销;非金属采矿权14家,均未录入省厅数据库,未进行配号,并于2018年全县开展砂石场专项整治时全部关闭。

(三)、森林资源

森林资源包括天然林、防护林其中天然林包括防护林、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特种用途林  ,人工林包括防护林、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特种用途林。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全县林业用地面积573777.8公顷(其中:天然林面积536877.4496公顷、人工林面积4763.6375公顷),占国土面积的78.8%,森林覆盖率75.5%。森林蓄积量74680910.94立方米(其中:天然林蓄积量74662107.29立方米、人工林蓄积量18803.6526立方米)。

德钦地处“三江并流”腹地,境内有:白马雪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面积为223382.83公顷的(其中核心区面积93184.21公顷、缓冲区面积30144.01公顷、试验区面积100054.61公顷);飞来寺国家森林公园,面积为3431.25公顷的(中心服务区8.9公顷、森林生态游览观光区935.55公顷、缓冲区2440.67公顷、康藏民族文化活动区46.13公顷);梅里雪山国家级风景名胜区,面积为105819公顷(核心区40296公顷、一般景区65523公顷),自然保护地面积占全县国土面积的48.85%。 

根据2016我县森林资源二类调查报告,全县土地总面积1093.602万亩,林地面积860.6667万亩,其中:国有林场土地总面积654.6198万亩,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59.9%,林地面467.81895万亩,占全县林地总面积的54.4%;国有非林地面积186.80085万亩,占国有土地总面积的28.54%。

国有林场活立木蓄积56143780立方米,占全县活立木蓄积75243900立方米的74.62%。在林地面积467.81895万亩中,生态公益林面积为466.95525公顷,占总林地面积的99.82%;(其中:国家公益林林351.6654万亩,省级公益林92.13705万亩,州县级公益林23.1528公顷)商品林面积为0.8637万亩,占总林地面积的0.18%。国有森林覆盖率69.77%。           

(四)、草原资源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全县草原面积282683.99公顷,按草原类型划分:高寒草原类为180925.49公顷,占全县草原面积的64%,暖性灌草丛类面积为168.09公顷,占全县草原面积的0.06%;热性灌草丛类面积61.13公顷,占全县草原面积的0.02%;山地草甸类面积101529.28万公顷,占全县草原面积的35.92%。

(五)、水资源

据水资源调查,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全县境内共有大小河流333条,总流程1029公里,水资源总量29.16亿立方米,有效利用率63%。县境内河流有以金沙江、澜沧江为主的两大水系:金沙江县境内流程218.75公里,落流域面积4239.11平方公里;澜沧江县境内流程149.09公里,流域面积3026.37平方公里。目前全县已建成 16 座水电站,均为装机容量 5 万 KW 以下的小水电工程,总装机容量为 20.18 万 KW;挂牌出让三个河道采砂点:阿东河子都砂场、拖顶归龙砂场、霞若通星砂场;全县共核发取水许可证23件,其中电站16件,其他用水户7件。

二、国有自然资源管理情况

1、保护环境与合理利用自然资源,是实现人类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前提和关键。根据全县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现有开发密度和发展潜力,依据土地利用现状、土壤侵蚀敏感性分级以及各种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和国家公园等多种因子,将德钦县划分为重点保护区、限制开发区和优化开发区三类生态功能区,并分区提出了控制性对策。一是重点保护区区域禁止不符合保护目标的、未经许可的旅游开发、科研考察,以及其他一切生产经营性开发活动。二是限制开发区区域禁止新建和扩建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的项目,禁止毁林开荒,禁止陡坡开垦,禁止采矿、水电开发,须严格限制化肥农药的施用强度,控制农业面源污染和水体污染,同时要维护和保护现有森林,加强封山育林,积极防治水土流失。三是优化开发区区域原则上以开发为主,并进行适当的生态维护,优化资源配置,发展生态产业,在发展过程中,严格执行行业环境标准,严格控制环境污染。

2、县国资委根据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和用途管制制度进行自然资源资产的管理,要求相关单位加强节能降耗,推进水资源循环利用,加大自然生态系统和环境保护力度,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同时为加强我县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的管理,县国资委根据正在拟定《德钦县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试行)》,预计在2021年6月前可以出台印发(该办法只适用于本县),更好的确保我县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的保护和管理。

三、存在的问题

1、国土资源管理方面的问题:一是取得用地审批后的国有建设用地没有明确的管理单位,各相关部门或相应的协调指挥部在推进重点建设项目建设协调过程中出现将国有建设用地以交换、置换等方式作为推进项目建设的情况;二是建设项目在取得国有建设用地审批后,没有及时按上报时的建设项目清单进行建设,部分项目没有明确管理单位,已审批的用地范围内没有明显的界桩或标识牌等圈地范围标示,导致周边群众、集体、单位随意侵占国有土地;三是国家已征收并转为国有建设用地的国有土地与集体土地出现重叠,特别是飞来寺和雾浓顶片区;四是目前德钦县只有国有资源资产调查的表格数据,没有具体的划分界线标志。历年来没有国有资源资产的分类价格,导致在国有资源资产建立价格体系时,出现价格不均衡,价格信息不全,不能完全满足国有资源资产经济价值估算要求。

2、林业资源管理方面的问题:一是德钦县自然保护地生态区位极端重要,林地保护等级普遍较高,每个项目报批都需上报到省级审批,导致我县各类建设项目的征占用林(草)地手续审批困难,报批周期过长,严重影响了我县经济社会发展、脱贫攻坚和民生保障工作的有效推进;二是我县森林面积较大,林业和草原资源和野生动植物资源较为丰富,加之地处三江并流腹地,山高谷深,管护面积较大,而管护人员编制有限,导致了我县的森林防火、林草资源管理、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和野生动物保护等工作推进难度较大,传统的森林防火、资源林政和病虫害防治工作方式难以满足新时代林草工作的需求;三是按照州委“将我州建设成为全国藏区生态排头兵”的要求,我县在开展义务植树、城镇面山绿化、城乡周边绿化和道路绿化等工作时,上级配套的造林资金仅有500元/亩,造林项目资金投入较低,导致我县的造林绿化工作推进难度较大,造林成效不明显。

3、水资源管理方面的问题:一是德钦县县城供水管网计量设施尚未完全覆盖,部分用水户水费按照人头在收缴,无法准确掌握用水量,水资源费征收依据不充分;二是德钦县境内开发建设投产的温泉共有6家,因自然资源局尚未核准矿产资源储藏量,导致无法办理取水许可证。截至目前尚未征收水资源费。

四、下步工作计划

1、加强国土资源管理一是要求各相关部门或相应的协调指挥部在报批用地审批手续时应明确建设用地范围及土地用途性质,在取得用地审批后严格按照用地范围线内建设,不能随意交换或置换土地;二是要求在国有建设用地审批后或在完成征收土地工作后,对已征收的土地范围内树立明显的界桩或标识牌,尽量杜绝周边群众、集体、单位随意侵占国有土地的现象;三是国家已征收并转为国有建设用地的国有土地与集体土地出现重叠,在取得或完善用地审批后按照审批的土地权属性质进行调查登记;四是要求自然资源局认真落实国有资源资产清查的相关文件精神,摸清家底、建立具体价格体系,按照上级关于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和清查技术路线与方法要求,建立资产清查价格体系,健全工作组织机制。同时将国有资源资产即农用地、森林、草原、湿地、国家公园、储备土地等进行均质区域划分,矿产资源进行集中区的划分。

2、加强林地保护管理。一是全力推进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的实施;二是严格执行《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加强林地征占用的审核报批及监管工作,坚决打击未批先占,不批就占、少批多占等违规使用林地行为,最大限度减少林地非法流失;三是进一步加强林木采伐、木材运输管理及监督检查力度;四是严格林业行政执法,配合森林公安处理林业行政案件,加大案件查处力度。

3、加强水资源管理。一是严格按照《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依法办理取水许可证及征收水资源费;二是尽快完成德钦县温泉山庄的取水许可证办理和德钦县河道采砂公开拍卖及采砂许可证办理相关事宜。

4、加强自然资源综合管理。一是继续深入推进德钦县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的监管,加快拟定印发《德钦县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试行)》;二是强化政务公开,加强国土、林草、水资源信息的公开力度,规范信息公开工作流程,保障落实信息公开制度。                                                       

 

 

                                 德钦县财政局

                                2021年04月09日

 

 

 

 

 

 

 

 

 

 

 

 德钦县财政局办公室                     2021年04月09日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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