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一)组织机构建设情况
经过2019年机构改革,确定中国共产党德钦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以下简称县委统战部)是中共德钦县委工作机关,为正科级。德钦县民族宗教事务局(以下简称县民宗局)与县委统战部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列入政府工作部门序列,不计入政府机构限额。县委统战部、县民宗局共设8个内设机构,分别为综合办公室、信息室、藏台侨事务室、综合室、政策法规股、经济股、社会事务股、民族宗教股。根据《中共德钦县委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国共产党德钦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 德钦县民族宗教事务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德办字[2019]7号)规定,核定中共德钦县委统战部、县民宗局行政编制21名。
2022年,县民宗局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面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及实施细则等文件精神,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压实工作责任,强化工作举措,延伸服务内容,完善公开程序,在推进政务公开和保障群众知情权等方面取得较好成效。
(二)主动公开情况
在旧政府公开网站的基础上,对全新的政务公开系统进行了完善,完善了领导信息和组织机构信息及其他各个子项目也进行了完善,重点编制县民宗局信息公开目录。全年通过各种渠道主动公开发布各类政务信息100余条,其中,通过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专栏主动公开信息50余条,公开部门工作动态31条、公开建议提案办理结果5条、转发政策文件及解读文件12条、公开部门文件4条;德钦统战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统战民宗信息67条,通过发布局内相关工作简报及时反映工作动态信息及取得的成绩。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度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 科研 | 社会 | 法律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
二、上年转结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
3.补征后早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
(七)总 计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
一是来源存在缺口、内容单一。部分事项信息涉密,无权限进行事项公开,信息也多来源各办公室常规性总结和业务总结,其他审核、审批、办事指南类信息公开较少。公开内容未实现全覆盖,内容单一;内容更新不及时,不能满足群众需要。如每月公开的10条政务信息内容多为各个科室总结、简报等日常性信息,民政、就业、社保、农保等涉及民生的信息公开量较少。
二是群众知晓度低、参与感弱。受生活习惯、文化氛围等因素影响,群众了解政务信息更多倾向于基层政务公开公告栏、微信公众号等,通过专门政务公开网了解政务信息的比例不高。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程度不足,宣传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是队伍建设薄弱、力量缺乏。负责政务公开的同志为办公室工作人员,属兼职,缺乏对政务公开工作理论知识系统性学习;大部分信息公开员承担了繁重的工作任务,只能“挤”时间开展工作,导致工作存在一定短板。
改进情况:
一是拓宽信息来源。通过对接上级部门,及时调整各业务工作审核审批流程、办事指南等规范性流程,让群众少跑路,为群众办实事;进一步深化学习,熟悉文件要求,认真对照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确定工作标准,定期开展政务公开自查工作,结合平时督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防止出现死角和漏洞。
二是拓宽公开渠道。立足直接服务人民群众的实际,就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办事流程、办事窗口等及时通过线上线下全面准确公开,提高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知晓率。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使基层政务公开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三是强化队伍建设。加强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业务人员工作和水平。健全工作机制,落实政务公开工作专人负责,确保此项工作长期有人抓。
六、其它需要报告事项
无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