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钦县政务服务管理局
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第一条 根据《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市县机构改革的总体意见>的通知》(云办发〔2018〕46号)《中共迪庆州委办公室 迪庆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钦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迪办字〔2019〕2号)《中共德钦县委办公室 德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钦县深化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德办通〔2019〕14号)精神,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德钦县政务服务管理局是德钦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加挂德钦县行政审批局、德钦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牌子。
第三条 德钦县政务服务管理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州委和县委关于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中央、省、州、县有关行政审批、政务服务管理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规、制度和方针政策。
(二)负责对全县政务服务管理和公共资源交易工作进行监督、管理、指导和考核考评工作。
(三)会同县级有关部门,承担县级电子政务外网的统筹规划、组织实施、监督检查等综合协调工作;负责督促指导各乡(镇)电子政务外网的运行管理和应用推广工作。
(四)相关部门的电子政务管理、行政审批职责,以及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职责等整合。牵头做好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负责督促、指导县政府各部门在县级政务服务中心设置窗口、行政审批事项和服务事项进驻中心并依法办理;督促、指导县级“一站式审批”、“一条龙服务”的行政审批工作。
(五)负责管理县政务服务中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督促、指导县级政务服务中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标准化、制度化建设工作。
(六)会同有关部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拟订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的有关制度。
(七)负责推进政务服务平台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系统建设,做好政务服务中心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化建设工作。
(八)负责督促、指导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严格按照“政府领导、统一进场、集中交易、行业监管、行政监察”原则,根据管办分离的要求,规范运行和管理,促进县级公共资源交易工作公正开放、竞争有序、服务到位、监管有力。
(九)接受县政府及县有关部门的委托,组织开展招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受理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的投诉和举报,并按有关职责转送各行业主管部门处理。
(十)对乡镇为民服务中心、由部门单独设立的办事大厅(政务服务分中心)及村级为民服务站建设的相关工作进行监督指导。
(十一)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二)职能转变。为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结合中央、省、州和县“互联网+政务服务”和行政审批便民化的政务新业态改革、创新相关要求,规范全县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实体大厅管理,提升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服务效率,进一步优化服务流程,创新服务方式,推进数据共享,打通信息孤岛,推行公开透明服务,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持续改善营商环境,助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着力打造“办事不求人、审批不见面、最多跑一次”的政务服务环境和优质、便捷、高效的公共资源交易环平台,共享“互联网+政务服务”发展成果,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
(十三)有关职责分工。
与县委办公室(县委机要和保密局)、县公安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外事局有关电子政务外网工作的职责分工。
会同县委办公室(县委机要和保密局)、县公安局做好电子政务外网的保密工作;与县发展和改革局做好电子政务外网规划、推进、政策衔接和制度建设方面的沟通协商和信息共享机制;会同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外事局制定电子政务外网的技术标准和规范,并做好相关技术培训工作。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4:30-17:30(夏季);9:00-12:00,14:30-17:30(冬季)(国家法定假日除外)。
填报单位:德钦县政务服务管理局负责县政务服务管理局来文来电的处理;各项工作计划、总结和文件、会议材料等草拟工作;收发、机要、保密、文印、档案、印章等管理工作;会议的筹备和协调工作;资产管理、车辆调度、设施设备维护等工作;宣传、信息和财务、后勤保障等工作;环境卫生、安全保卫等工作;贯彻执行国家信息化工作的政策、法规,做好信息化规划和建设工作;负责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和两个中心局域网的建设、维护和管理,保障网络设备的安全、稳定、高效地运行;负责网上审批系统、交易管理系统和电子监察系统各终端设备日常检查和后台维护,确保各个系统的正常运行;负责局机关及所属部门行政事务的督办;负责全局上传下达、内外协调、统筹统揽工作,充分发挥参谋助手作用;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承担牵头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工作。负责督促、指导县政府各部门在县级政务服务中心设置窗口、行政审批事项和服务事项进驻中心并依法办理;负责督促、指导县级“一站式审批”、“一条龙服务”的行政审批流程的执行情况;负责县政务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的调研和规划工作;负责拟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有关制度,完善政务服务的运行机制;负责推进政务服务中心派驻机制建设,提高行政效能,提升服务质量;负责组织行政审批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和业务知识的培训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对政务服务的投诉问题进行调查处理,并按有关职责转送各行业主管部门处理;负责全县政务服务工作信息的统计汇总工作;负责乡镇为民服务中心、由部门单独设立的办事大厅(政务服务分中心)及村级为民服务站建设的相关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对中心工作人员进行绩效考核,实施奖惩;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承担牵头推进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严格按照“政府领导、统一进场、集中交易、行业监管、行政监察”原则和管办分离的要求,规范运行和管理,构建公正开放、竟争有序、服务到位、监管有力的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服务体系,将建设工程招投标、权限内采矿权出让、土地出让、国有产权处置、政府采购、医疗器械采购、司法机关罚没物品拍卖等项目实施综合监管,对招标人(采购人)、代理机构、评标专家、投标人(供应商)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活动行为进行监督、管理,维护交易市场秩序;会同相关部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等,拟定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有关制度和工作流程;会同县级有关部门,整合各行业公共资源交易专家资源,完善和健全公共资源交易综合评标专家库建立和日常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公共资源各类招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指导、服务,并检查和指导公共资源各类交易活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负责组织公共资源交易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和业务知识的培训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对公共资源交易的投诉问题进行调查处理,并按有关职责转送各行业主管部门处理;负责全县公共资源交易工作信息的统计汇总工作;对中心工作人员进行绩效考核,实施奖惩;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会同县级有关部门,承担县级电子政务外网的统筹规划、组织实施、监督检查等综合协调工作。负责会同发改部门做好县级电子政务外网基本建设和规划工作;负责督促和指导县级各部门电子政务外网的推广运用工作;负责组织通信运营商实施县级电子政务外网网络设施的运行维护和应急响应工作;会同保密、安全、公安等相关部门,按职责做好电子政务外网的安全保密工作;会同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外事局制定电子政务外网的技术标准和规范,并做好相关技术培训工作,负责督促指导各乡镇电子政务外网的运行管理和应用推广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