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钦县霞若乡机构编制设置方案
根据《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 发<关于市县机构改革的总体意见>的通知》(云办发〔2018〕 46号)、《中共迪庆州委办公室、迪庆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印发<德钦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迪办字〔2019〕2号)、 《中共德钦县委办公室 德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德钦县深化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德办通〔2019〕14 号)文件精神,制定本规定。
一、党政机构设置和职责
霞若乡党委、政府设置 5个综合办公室∶
(一)党政办公室。承担机关日常工作的运转协调,具体履行机关党务政务、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宣传、统战、民族宗教、机构编制、文秘、督办、电子政务、保密、财务、 专职消防、国有资产监管、后勤保障等职责,负责乡人大、 政协、人民武装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的日常工作。
(二)经济发展办公室。承担经济发展计划、自然资源 管理、村镇规划建设、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农村经济经营 管理、招商引资、企业管理、统计、安全生产、农民负担监 督、市场监管等职责。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县关于经济发展工作的方针、政策、依法管理和监督乡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维护企业和生产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按照统筹城乡经 济发展和推进城乡一体化要求,提出经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 施;发展辖区企业,积极扶持规模企业及特色行业发展;指导、鼓励企业加强技改投入和新产品的开发,指导企业搞好 内部管理、安全生产和消防管理,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负 责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与改革,对非公有制经济进行宏观指导和协调服务。负责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个人的投诉工作。 解决和协调非公有制经济运行中的问题;协调有关部门对非 公有制经济的产品质量和标准进行监督管理,引导和鼓励非 公有制企业进行体制创新、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总结推广 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与改革经验;调研开发符合产业政策及资源优势的招商引资项目,并向外推荐;搞好相关报表工作。
(三)便民服务中心。承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民政、 卫生、食品安全、交通、人口和计划生育、教育、科技、文 化、广播电视、残联和“为民服务中心”等职责。
(四)乡村振兴办公室。承担贫困户动态管理、扶贫项 目申报管理、产业规划、项目建设、危房改造、安居工程、 易地搬迁、精准扶贫档案资料收集整理、扶贫政策宣传等职 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县 委、县政府关于扶贫开发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 具体的实施办法、实施意见;根据扶贫开发办公室的有关规定,研究制定扶贫开发的地方性具体操作办法和扶贫开发规 划,协调解决扶贫开发工作中的具体问题;落实扶贫资金分 配方案,监督检查扶贫资金和物资使用情况;负责扶贫规划 和项目的筛选、立项申报、论证,做好项目实施的协调、服 务、管理和验收;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和发动社会力量参与扶 贫;承担社会单位帮扶我乡脱贫的对接服务工作;组织对全 乡扶贫开发情况进行统计和动态监测,搞好扶贫项目库资料 建设;承办全乡扶贫开发培训工作。
(五)综治维稳中心。承担法治建设、依法行政、信 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稳定、人民调解、行政调解、 司法调解、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的预 防处置等职责。
二、事业单位设置和职责
霞若乡设置7个事业单位,均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一)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承办农业、农业机械、生物 产业、畜牧兽医等基层农业技术推广,畜圈改造、动植物疫 病防控防治、农产品质量检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等服务性 工作。为全乡农业提供农业籽种、农药、薄膜等保障农业生 产的正常运行,种植业技术引进,技术示范,农业科技服务 等;为全乡畜禽提供疾病医治、疾病预防、畜种改良、牲畜 重点户示范的社会服务;负责为全乡农机安全作用提供保障, 农机登记、农机操作员考核发证、牌照核发等。
(二)水利水电服务中心(河长制办公室)。承办水资 源管理、防汛抗旱、安全饮水、农田水利、水电管理、河湖 长制等服务性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水土保持法》 开展好工作,认真宣传水利水土保持法律法规,负责全乡水 利建设的勘测、设计、预算、绘图、施工等负责收集全乡农 田水利基本建设的统计报表,人畜饮水,解决和未解决村组 的统计存档,水土保持、防汛和抗洪等工作,抓紧抓好农田 基本建设和田间渠系的建设;负责农村电网管理。管理保护 各级河长负责组织领导相应河谷的管理和保护工作,包括水 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等。对 跨行政区域的河湖,明晰管理责任,协调上下游、左右岸, 实行联防联控。对相关部门和下一级河长履职进行督导,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强化激励问责。
(三)自然资源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承办农村土 地开发和利用、村镇规划、村容村貌、地质灾害防治、园林 绿化、村镇公用设施维护与管理等服务性工作。主要承担农 村村镇的规划建设,严格、合理利用土地,加强公用设施建 设等服务性工作;宣传贯彻村镇规划建设方面的法律法规和 政策; 负责辖区村民建住宅使用原有宅基地、村内空闲地按规划选址、定点的技术性服务工作;负责乡总体规划、集镇建设规划和村庄建设规划编制的前期基础性工作; 负责辖区 村民建住宅使用耕地,以及乡村企业、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 事业等建设项目选址、用地和建设的审核报批前置技术性工 作; 负责辖区内集镇和村组的村容相貌和环境卫生以及道路 绿化的维护与管理,确保村容相貌的优美整洁;负责乡、村 两级共用设施维护与管理等服务性工作。
(四)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承办人力资源开发、劳动力 技能培训与转移、就业、劳动监察、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城 乡居民养老保险、优抚安置、社会救助、最低生活保障、新 型农村合作医疗等服务性工作。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国家 和本乡有关社会保障劳动就业、保障性住房、计划生育的法 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失业人员的动态管理及服务、本地区 劳动力及外来务工人员的就业管理与服务;负责退休人员社 会化管理服务;负责落实城乡无保障老年人待遇,为相关人 员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负责提供劳动监察、政策咨询 等服务;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事务性工作,推动城乡 低保制度的落实;负责提供社会救助服务;负责住房保障的相 关 工 作 。
(五)文体广电服务中心。承办文化宣传、广播电视、 旅游开发管理、群众性体育活动及相关设施的维护与管理等 服务性工作。繁荣文艺创作,辅导和培训农村基层文艺骨干及农村文化能人,建立健全村文化室并协助和辅导其开展工 作;搜集、整理民间文化遗产,开展好文物保护法宣传,做 好辖区内文物、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管理工作。受上级文 化主管部门和当地政府的委托,对农村文化事业、民间艺人 以及对辖区内的文化市场进行管理。
(六)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承办森林、草原、湿地监督管理,公益林管护、生态护林员管理、森林防火、环境保护、森林草原病虫害防治、草原沙石化防治等服务性工作。 林业科技推广、护林队伍管理、森林保护及病虫害防治、林业发展规划、林业确权。宣传贯彻监督草原法律,法规等相关政策的实施、草原确权、草原防火、草原开垦恢复、动态 监测草场生产力。组织开展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承担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开展退耕(牧)还林还草,天然林保护工作;开 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组织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负责荒漠化防治工作。
(七)财政所。承担乡财政预决算编制、惠农政策资金 兑付管理、财政资金监管、国有(集体)资产管理和组织财政收入入库等职责。负责粮食补贴、农资增支补贴、村组干 部报酬、计生奖励、五保户供养、良种补贴等涉农补贴基础 资料的调查核实和清册编报工作;负责上述各类财政涉农补 贴资金享受对象及“一卡通”账户的监管;做好乡财政本级的 各项财政资金和上级下达资金以及村级组织运转保障资金等 各类财政性资金的监管工作;配合县局做好财政专项资金的 申报工作,参与项目立项审核,推荐材料真实、完整、准确, 申报积极性高的单位参与立项;建立项目建设跟踪监管台账, 对在本乡实施的项目定期或不定期的实地抽查巡查,对监管 的项目实行动态管理,并及时反馈信息到县财政部门;以提 高监管绩效为目标,根据项目实施情况,为县局项目管理提 出合理化建议,促进项目监管工作取得实效;负责组织财政 惠农政策的宣传,把党的惠民政策真正落实到千家万户;负责本岗位会计资料的装订和移交归档工作。
三、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8:30-12:00,14:30-17:30(夏季);9:00-12:00,14:30-17:30(冬季)(国家法定假日除外)。
承担经济发展计划、自然资源管理、村镇规划建设、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农村经济经营管理、招商引资、企业管理、统计、安全生产、农民负担监 督、市场监管等职责。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县关于经济发展工作的方针、政策、依法管理和监督乡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维护企业和生产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按照统筹城乡经济发展和推进城乡一体化要求,提出经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 施;发展辖区企业,积极扶持规模企业及特色行业发展;指导、鼓励企业加强技改投入和新产品的开发,指导企业搞好 内部管理、安全生产和消防管理,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负 责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与改革,对非公有制经济进行宏观指导和协调服务。负责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个人的投诉工作。解决和协调非公有制经济运行中的问题;协调有关部门对非 公有制经济的产品质量和标准进行监督管理,引导和鼓励非 公有制企业进行体制创新、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总结推广 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与改革经验;调研开发符合产业政策及资源优势的招商引资项目,并向外推荐;搞好相关报表工作。
承担法治建设、依法行政、信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稳定、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的预 防处置等职责。
承担乡财政预决算编制、惠农政策资金 兑付管理、财政资金监管、国有(集体)资产管理和组织财政收入入库等职责。负责粮食补贴、农资增支补贴、村组干 部报酬、计生奖励、五保户供养、良种补贴等涉农补贴基础 资料的调查核实和清册编报工作;负责上述各类财政涉农补 贴资金享受对象及“一卡通”账户的监管;做好乡财政本级的 各项财政资金和上级下达资金以及村级组织运转保障资金等 各类财政性资金的监管工作;配合县局做好财政专项资金的 申报工作,参与项目立项审核,推荐材料真实、完整、准确, 申报积极性高的单位参与立项;建立项目建设跟踪监管台账, 对在本乡实施的项目定期或不定期的实地抽查巡查,对监管 的项目实行动态管理,并及时反馈信息到县财政部门;以提 高监管绩效为目标,根据项目实施情况,为县局项目管理提 出合理化建议,促进项目监管工作取得实效;负责组织财政 惠农政策的宣传,把党的惠民政策真正落实到千家万户;负责本岗位会计资料的装订和移交归档工作。
承办文化宣传、广播电视、 旅游开发管理、群众性体育活动及相关设施的维护与管理等 服务性工作。繁荣文艺创作,辅导和培训农村基层文艺骨干及农村文化能人,建立健全村文化室并协助和辅导其开展工作;搜集、整理民间文化遗产,开展好文物保护法宣传,做 好辖区内文物、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管理工作。受上级文 化主管部门和当地政府的委托,对农村文化事业、民间艺人 以及对辖区内的文化市场进行管理。
承办水资源管理、防汛抗旱、安全饮水、农田水利、水电管理、河湖长制等服务性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水土保持法》开展好工作,认真宣传水利水土保持法律法规,负责全乡水 利建设的勘测、设计、预算、绘图、施工等负责收集全乡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统计报表,人畜饮水,解决和未解决村组的统计存档,水土保持、防汛和抗洪等工作,抓紧抓好农田基本建设和田间渠系的建设;负责农村电网管理。管理保护各级河长负责组织领导相应河谷的管理和保护工作,包括水 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等。对 跨行政区域的河湖,明晰管理责任,协调上下游、左右岸,实行联防联控。对相关部门和下一级河长履职进行督导,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强化激励问责。
承办农业、农业机械、生物 产业、畜牧兽医等基层农业技术推广,畜圈改造、动植物疫 病防控防治、农产品质量检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等服务性 工作。为全乡农业提供农业籽种、农药、薄膜等保障农业生 产的正常运行,种植业技术引进,技术示范,农业科技服务 等;为全乡畜禽提供疾病医治、疾病预防、畜种改良、牲畜 重点户示范的社会服务;负责为全乡农机安全作用提供保障,农机登记、农机操作员考核发证、牌照核发等。
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州委州政府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各项工作的决策部署,全面掌握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方面的方针政策、法规制度,协调对接和受领上级部门关于推进乡村振兴各项工作任务,负责乡村振兴工作调查研究、会议组织、数据统计、资料归档、材料上报、典型收集、工作总结表彰和信息宣传。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州委州政府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各项工作的决策部署,全面掌握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方面的方针政策、法规制度,协调对接和受领上级部门关于推进乡村振兴各项工作任务,负责乡村振兴工作调查研究、会议组织、数据统计、资料归档、材料上报、典型收集、工作总结表彰和信息宣传。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州委州政府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各项工作的决策部署,全面掌握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方面的方针政策、法规制度,协调对接和受领上级部门关于推进乡村振兴各项工作任务,负责乡村振兴工作调查研究、会议组织、数据统计、资料归档、材料上报、典型收集、工作总结表彰和信息宣传。
承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民政、 卫生、食品安全、交通、人口和计划生育、教育、科技、文化、广播电视、残联和“为民服务中心”等职责。
承办人力资源开发、劳动力 技能培训与转移、就业、劳动监察、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城 乡居民养老保险、优抚安置、社会救助、最低生活保障、新 型农村合作医疗等服务性工作。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国家 和本乡有关社会保障劳动就业、保障性住房、计划生育的法 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失业人员的动态管理及服务、本地区 劳动力及外来务工人员的就业管理与服务;负责退休人员社 会化管理服务;负责落实城乡无保障老年人待遇,为相关人 员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负责提供劳动监察、政策咨询 等服务;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事务性工作,推动城乡 低保制度的落实;负责提供社会救助服务;负责住房保障的相 关 工 作 。
负责霞若乡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宏观管理,研究和提出基层组织建设的阶段性规划、意见及相关政策建议;负责党代会的组织工作,参与人代会、政协会的有关组织工作。;负责基层党建工作目标责任书的制定、考核和评比表彰工作;指导做好党员的教育、管理和发展工作;督促基层党组织加强流动党员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党内统计、组织关系接转等工作,做好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工作;检查指导基层党组织坚持党的民主生活会制度,督促指导各村(社区)、各单位党支部、党总支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
承办森林、草原、湿地监 督管理,公益林管护、生态护林员管理、森林防火、环境保 护、森林草原病虫害防治、草原沙石化防治等服务性工作。 林业科技推广、护林队伍管理、森林保护及病虫害防治、林 业发展规划、林业确权。宣传贯彻监督草原法律,法规等相关政策的实施、草原确权、草原防火、草原开垦恢复、动态 监测草场生产力。组织开展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和陆生 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承担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的 相关工作;开展退耕(牧)还林还草,天然林保护工作;开 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负责林业和 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组织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造 林绿化工作;负责荒漠化防治工作;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负责监督管理各类资源保护地;负责推进林业和草原改革相关工作。
承担机关日常工作的运转协调,具体履行机关党务政务、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宣传、统战、民族宗教、机构编制、文秘、督办、电子政务、保密、财务、专职消防、国有资产监管、后勤保障等职责,负责乡人大、 政协、人民武装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的日常工作。协助党政主要领导协调各部门、各站所及各村(社区)工作;做好各类文件审核校队、党委政府重要工作的催办督办;做好印章管理、公务接待审批、公务用车、保密工作;做好乡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承办农村土地开发和利用、村镇规划、村容村貌、地质灾害防治、园林绿化、村镇公用设施维护与管理等服务性工作。主要承担农村村镇的规划建设,严格、合理利用土地,加强公用设施建设等服务性工作;宣传贯彻村镇规划建设方面的法律法规和 政策;负责辖区村民建住宅使用原有宅基地、村内空闲地按规划选址、定点的技术性服务工作;负责乡总体规划、集镇 建设规划和村庄建设规划编制的前期基础性工作;负责辖区村民建住宅使用耕地以及乡村企业、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 事业等建设项目选址、用地和建设的审核报批前置技术性工作; 负责辖区内集镇和村组的村容相貌和环境卫生以及道路 绿化的维护与管理,确保村容相貌的优美整洁;负责乡、村两级共用设施维护与管理等服务性工作。